申报承诺书
泰山产业领军人才(科技创业类) 申报书系申报人、申报企业和申报园区共同研究确定,并与《商业计划书》相关内容保持一致, 三方将以此为指导开展各项工作,接受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考核。 申报个人郑重承诺,入选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工程后,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合法合规经营,如有违反,愿意承担相应责任。 申报园区将积极为该申报人及团队建设工作平台、制定培养扶持方案、提供配套支持、落实其他保障措施等。
申报人、申报企业和申报园区共同承诺申报内容真实、准确,在申报遴选过程中,不做任何干扰和影响遴选的行为,不发生任何成立空壳企业套取财政资金的行为,否则,一经发现,自动退出申报遴选。
申报人(签字): 园区负责人(签字):
申报企业盖章: 园区(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