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医院基本标准
一级儿童医院
一、床位:
住院床位总数20至49张。
二、科室设置:
(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急诊室、内科、预防保健科;
(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房、化验室、X光室、消毒供应室。
三、人员:
(一)每床至少配备0.7名卫生技术人员;
(二)每床至少配备0.25名护理人员;
(三)至少有3名医师,其中至少有1名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
(四)至少有4名护士和相应的放射、药剂、检验人员。
四、房屋:
(一)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45平方米;
(二)病房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5平方米;
(三)日平均每门诊人次占门诊建筑面积不少于3平方米。
五、设备:
(一)基本设备:
氧气瓶呼吸球囊电动吸引器心电图机抢救车必备手术器械显微镜离心机电冰箱X光机人工洗片装置器械柜药品柜紫外线灯高压灭菌设备洗衣机常水、热水供应
(二)病房每床单元设备:
床1张床垫1条被褥1条床单2条枕头1个枕套2个床头柜1个面盆1个每室配备公用暖水瓶、便盆各1个
(三)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六、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七、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二级儿童医院
一、床位:
住院床位总数50至199张。
二、科室设置:
(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急诊室、内科、外科、五官科、口腔科、预防保健科;
(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手术室、病理科、消毒供应室、病案统计室。
三、人员:
(一)每床至少配备0.95名卫生技术人员;
(二)至少有3名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各专业科室至少有1名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至少有2名具有主管药师以上职称的药剂人员和相应的检验、放射等卫生技术人员;
(三)每床至少配备0.4名护理人员。
四、房屋:
(一)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45平方米;
(二)病房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5平方米;
(三)日平均每门诊人次占门诊建筑面积不少于3平方米。
五、设备:
(一)基本设备:
给氧装置呼吸机电动吸引器心电图机心电监护仪手术床无影灯麻醉机相应的手术器械显微镜恒温培养箱分析天平自动生化分析仪尿分析仪离心机电冰箱X光机B超裂隙灯直接喉镜牙科综合治疗台雾化吸入设备婴儿保温箱器械柜敷料柜蒸馏器紫外线灯高压灭菌设备洗衣机通风、降温烘干设备常水、热水、净化过滤系统
(二)病房每床单元设备:除增加病员服2套外,其他与一级儿童医院相同;
(三)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六、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七、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三级儿童医院
一、床位:
住院床位总数200张以上。
二、科室设置:
(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急诊科、内科、外科、耳鼻喉科、口腔科、眼科、皮肤科、传染科、麻醉科、中医科、预防保健科;
(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功能检查科、手术室、病理科、血库、消毒供应室、病案室、营养部。
三、人员:
(一)每床至少配备1.15名卫生技术人员;
(二)至少有10名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各专业科室的主任必须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
(三)至少有5名主管药师以上职称的药剂人员和相应的检验、放射、药剂等技术人员;
(四)每床至少配备0.4名护理人员;无陪护病房每床至少配备0.5名护理人员。
四、房屋:
(一)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45平方米;
(二)病房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5平方米;
(三)日平均每门诊人次占门诊建筑面积不少于3平方米。
五、设备:
(一)基本设备:
给氧装置呼吸机心电图机心脏除颤器电动吸引器自动洗胃机心电监护仪万能手术床无影灯麻醉机麻醉监护仪牙科综合治疗台涡轮机显微镜自动生化分析仪血液气体分析仪尿分析仪电子血球计数仪离心机分析天平恒温箱X光机移动式X光机B超脑电图机裂隙灯肺功能仪婴儿保温箱食道镜支气管镜结肠镜膀胱镜石蜡切片机冷冻切片机电冰箱器械柜敷料柜洗衣机紫外线灯蒸馏器高压灭菌设备通风、降温烘干设备常水、热水、净化过滤系统器械消毒设备(冲洗工具、
去污、去热源)热源监测设备(恒温箱、净化台、干燥箱)净物存放、消毒灭菌密闭设备
(二)病房每床单元设备:与二级儿童医院相同;
(三)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六、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七、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