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
1、加强一线防范
县、镇工作人员根据所包片区,加强对有可能受此事故影响的养殖区域的巡查,一天巡查两次。工作人员对所包片区发生养殖对象异常死亡、销售和流通的水产品的异常情况应及时上报,应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养殖品种、养殖模式、养殖进排水情况、死亡的症状、水质情况、气候情况等养殖现场信息,并对该事故发生原因的作出初步判断。遵循从下至上逐级报告原则,向上级部门报告。
2、加强水产品监督抽检。
市、县两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本次事故可能影响区域的养殖与捕捞成品的抽检。
3、加强宣传与指导
各级渔业执法部门和水技部门应加强法律法规和养殖安全生产的宣传与指导。
4、适时启动预案
市、县渔业根据发生事故的情况,按《漳州市海洋与渔业局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适时启动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