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计划(质量保证大纲)编制与管理程序 Q/PTC-QP7.1-01-08
1 目的
本程序为了规范公司某一特定产品、项目或合同的专项质量计划(质量保证大纲)的编制与管理,确保生产的产品满足规定要求。
2 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公司军品,特种车辆、工程机械、铁路货车等民用产品某一特定项目、产品、过程或合同的专项质量计划(质量保证大纲)的编制与管理。 3 术语
3.1 质量计划(质量保证大纲):指对特定的项目、产品、过程或合同,规定由谁、何时应使用哪些程序和相关资源的文件,这些程序通常包括所涉及的那些质量管理过程和产品实现过程。
3.2 项目:指由一组有起止日期的、相互协调的受控活动组成的独特过程,该过程要达到符合包括时间、成本和资源的约束条件在内的规定要求的目标。 4 职责
4.1 质量部质量管理处是公司质量计划(质量保证大纲)编制与管理的过程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公司军品生产阶段的质量计划(质量保证大纲)编制与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
4.2 技术部军品研究所负责公司军品研制阶段质量计划(质量保证大纲)编制与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
4.3 事业部质管部门负责本事业部质量计划(质量保证大纲)编制与管理的过程的业务管理;负责本事业部民品生产阶段的质量计划(质量保证大纲)编制与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
4.4 事业部技术部门负责本事业部民品研制阶段的质量计划(质量保证大纲)编制与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
4.5 公司各有关单位负责配合完成质量计划(质量保证大纲)编制与管理过程的各项工作。
5 工作程序
5.1 基本要求
5.1.1 产品质量计划可按某一特定产品、项目或合同的特定要求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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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 新设计和开发的产品,在研制时应编制研制阶段产品质量计划。
5.1.3 当质量管理体系程序文件不能满足某产品的管理要求时,应编制生产阶段产品质量计划。
5.1.4 产品质量计划应对产品、项目或合同的质量要求及保证产品质量的措施做出具体规定,某些规定可严于质量管理体系程序文件的要求。
5.2 主要内容
5.2.1产品质量计划一般应包括以下方面的内容:
a) 产品的技术要求及产品质量目标的项目名称和目标值;
b) 该产品或项目在各阶段中,部门或人员的职责、权限的具体分配; c) 应采用的特定程序、《工艺规程》和《作业标准书》;
d) 有关阶段适用的试验、检验、检查和审核大纲;
e) 有关产品或项目修改和完善的文件化程序;
f) 评价产品质量目标的方法;
g) 为达到产品质量目标必须采取有关措施及记录。
5.3 编制、审批、发放及修改
5.3.1 编制
5.3.1.1产品质量计划仅涉及与某一特定产品、项目或合同有关的活动,在表述其要求和方法时可采用:
a) 引用需涉及的质量管理程序文件和作业文件;
b) 编制引用其他需要的质量管理活动要求和方法;
c) 对需用的保密文件和信息用附录列出目录,并说明获取目录中的保密文件和信息的途径。
5.3.2 审批
5.3.2.1 技术部军品研究所编制公司军品研制阶段的产品质量计划,经技术部审核,质量部质量管理处会签后,由公司主管技术副总经理批准下发。属于合同或指令性的研制阶段的产品质量计划应报军代室会签、审查认可。
5.3.2.2 质量部质量管理处组织编制公司军品生产阶段的产品质量计划,经质量部审核,技术部技术管理处、军品研究所等部门会签,报公司主管质量副总经理批准后,并经军代室会签、审查认可下发执行。
5.3.2.3事业部技术部门编制本事业部民品研制阶段的产品质量计划,经单位领导审核,本事业部质量部门会签后,由本事业部主管技术领导批准下发。顾客要求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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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时应提交顾客审批。
5.3.2.4事业部质管部门编制本事业部民品生产阶段的产品质量计划,经单位领导审核,本事业部技术部门会签后,由本事业部主管技术领导批准下发。顾客要求审批时应提交顾客审批。
5.3.3 发放
5.3.3.1 产品质量计划正本由编制单位负责保存,复制的副本由编制部门负责分发到各相关单位。
5.3.3.2 分发的产品质量计划均为“受控”文件,在产品质量计划封面上盖“受控”标识。
5.3.3.3产品质量计划的持有者应妥善保存,如损坏或丢失,应立即向发放部门报告,以便及时补发。
5.3.4 更改
产品质量计划由编制部门负责更改,除勘误性更改外的内容修改,应按第5.3.2条的要求进行审批。
6 主要质量记录
6.1 产品质量计划发放记录
6.2 产品质量计划审批记录
7 相关文件
7.1 Q/PTC-QP4.2-01-08 《文件控制程序》
7.2 Q/PTC-QP4.2-02-08 《记录控制程序》
7.3 Q/PTC-QP7.3-01-08 《产品设计和开发控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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