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前期批复文件,大概有以下几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这几项: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情况
(2)建设用地预审批复情况
(3)林地使用及临时占用的行政许可
(4)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情况
(5)水土保持方案批复情况
(6)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备案情况
(7)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的批复
(8)压覆矿产资源调查备案情况
(9)文物保护意见书办理情况
项目前期立项批复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项:
1、项目建议书批复;
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批复,一般情况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了就意味着项目立项已经批复;
2、初步设计批复;
3、施工图批复(两阶段施工图设计);
4、两阶段施工图设计变更的批复(如果有较大的设计变更,才有此批复)。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是指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阶段,依法对建设项目涉及的土地利用事项进行的审查。 预审内容 (一)建设项目用地选址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或经批准的国家、省有关发展规划,是否符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二)建设项目是否符合国家和省供地政策;
(三)建设项目用地选址是否合理,包括是否确需占用农用地、可否调整占用非农用地等;
(四)建设项目用地标准、投资强度和总规模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建设用地指标体系、有关设计规范和省政府54号文件);对因工艺流程、生产安全、环境保护、地质条件、地形地貌等有特殊要求的建设项目,确需突破建设用地控制标准的,需补充提供有关材料。确属合理的,方可通过用地预审。
(五)建设项目占用耕地的,补充耕地初步方案或资金安排落实方案是否可行,所需资金是否按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计列入投资概预算中并有保障;
(六)建设项目占用农用地的,建设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后可否落实土地利用年度计划;
(七)属《土地管理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情形,建设项目用地需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改方案、建设项目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影响评估报告等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