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救护队资质认定申请材料如下:
(必须于2006年8月31日前提出申请)
(一) 矿山救护队资质自查申报表;
(二) 组织机构及在册人员统计表;
(三) 参加重大事故抢救与处理情况简介;
(四) 规章制度目录清单;
(五) 矿山救护队负责人(包括队长、副队长、总工程师)及内
设机构负责人的任命文件复印件;
(六) 救护人员参加培训、考核情况登记表及证书复印件;
(七) 矿山救护队的资产证明、经费主要来源说明,主要救护装
备清单、训练场地及设施现状;
(八) 救护队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证明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登
记表及保单复印件;
(九) 经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确认质
量标准化等级批复文件复印件。
对矿山救护队进行考核时,以小队为基础单位,各单项原则上按下列分工进行操作:
业务知识、仪器操作、综合体质由一个小队完成。
救护装备(中队最低技术装备部分除外)与维修保养、伤员急救包扎、军事化队容由一个小队完成。
下井准备、一般技术操作由一个小队完成。
其余各项按项目具体要求进行。
中队分数=小队实得分数之和+其余各项分数。
矿山救护队质量标准化分为四个等级:
1、
2、
3、
4、 特级:总分90分以上(含90分); 一级:总分85分以上(含85分); 二级:总分80分以上(含80分); 省级:总分75分以上(含75分)。
矿山救护队资质条件(三级资质)
一、 组织机构:
1、
2、 矿山救护队组建1年以上; 救护中队编制,不得少于3个救护小队,每个救护小队不少于9名救护队员;
3、 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每天保证有值班小队和待机小队。
二、 队伍素质:
1、 队长、副队长应熟悉矿山救护业务,从事矿山生产、安全、技术管理工作5年以上或矿山救护工作3年以上,能够佩戴氧气呼吸器;
2、
3、 矿山救护队配备有技术负责人; 救护中队队长、副队长的年龄不超过45岁,救护队员年龄不超过40周岁;
4、 经过专业培训,队长、副队长取得资格证,救护队员取得合格证。
三、 救护装备:
1、
2、
3、
4、
5、 所有队员全部配备有氧气呼吸器; 每个救护中队不少于2辆矿山救护车; 配置救灾录音电话,移动电话和声能灾区电话; 配有多参数气体测定仪、高倍数泡沫灭火机; 配有计算机、传真机、复印机等信息设备,设专用电子信箱。
四、 基础设施:
1、
2、
3、
4、 具有值班室、值班和待机休息室并配备相应设施及设备; 具有会议室、学习室、装备室; 具有训练场所、训练设施和训练器材; 具有车库、器材库等设施。
五、 综合管理:
1、
2、
3、
4、 实行军事化管理,统一着装,佩戴矿山救援标志; 坚持开展标准化达标活动,救护队质量标准化不低于省级; 坚持参加矿山救援业务训练和技术竞赛; 救护经费有保障,为救护队从业人员办理有工伤社会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5、 坚持开展预防性安全检查,备有服务矿井的有关图纸资料。 矿山救护中队标准化达标标准及评分办法(不包括评分标准)
1、救护人员组成及救护培训(10分)救护人员组成5分、救护人员培训5分。
2、救护装备的组成、装备的维护保养及救护队的设施(15分)救护
装备标准包括中队、小队、个人三部分5分,技术装备的维护保养包括各种仪器设备5分,救护队的设施包括8个屋室1个库房3个车库1个演习训练场地1个运动场、宿舍、浴室、食堂等5分。
3、业务技术工作(15分)业务知识5分、战术运用5分、仪器操作5分。
4、救援准备(5分)闻警集合2分、下井准备3分。
5、伤员急救包扎(10分)急救知识5分、伤员急救包扎模拟训练5分。
6、一般技术操作(15分)挂风障2分、建造木板密闭墙3.5分、建造砖密闭墙5分、安装局扇和接风筒1.5分、安装高倍数泡沫灭火机
1.5分、安装惰性气体发生装置或惰泡装置1.5分。
7、综合体质(10分)包括引体向上、举重、跳高、跳远、爬绳、哑铃、负重蹲起、跑步、激烈运动、耐力训练、高温浓烟训练等。
8、军事化风纪、礼节、队荣(10分)风纪、礼节2分、队容整齐2分、队容操练6分。
9、综合管理(10分)值班室管理2分、规章制度2份、各种记录2分、计划管理1分、内务管理2分、竞赛评比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