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号:
委托银行代划物业管理费合同
甲方:
乙方: (物业管理公司)
为了方便甲方缴交物业管理费,甲方同意授权乙方,委托 中国农业 银行在甲方于本合同中提供的结算账户中扣划物业管理费。具体协议如下:
1、甲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应携结算账户的资料(对私客户为在农业银行广州市城区内营业网点开立的本人的活期存折或借记卡,对公客户为单位的账户证明)和已缴费的物业管理费发票,对私客户可在所属的乙方物业管理处或到广州市城区内的农业银行的网点签订,对公客户请到在农业银行开设的结算账户的开户银行签订。
2、甲方每月收到乙方发出的付款通知后,将款项存入甲方在本合同中提供的账户以保证有足够的金额支付物业管理费,如因账户余额不足而逾期缴纳物业管理费,乙方将向甲方计收物业管理费违约金。
3、甲方如变更账户(包括结算账户替换、变更、终止本合同等)请携原合同、物业管理费发票的所属的乙方物业管理处办理相关手续(不包括对公客户。对公客户请到结算账户的开户银行办理相关的手续)。如发生因甲方账户变更的原因,乙方无法扣划物业管理费,而造成甲方的不便和经济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4、甲方搬迁等情况,必须先到乙方物业管理处申报,结清物业管理费后,才办理相关手续。
5、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乙方和代办银行各一份。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办银行签章:
甲方经办人: 乙方经办人: 代办银行经办人: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