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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04高抽巷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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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概况

第一节 概述

一、巷道名称、位置及相邻关系

本面所掘巷道为15104高抽巷,井下位于15#煤层Ⅰ采区,北部为15104回风顺槽,南部为15104运输顺槽,东部为15#煤Ⅰ采区巷道,西部为矿界。 二、巷道用途

15104高抽巷用于解决15104工作面开采时的邻近层瓦斯抽放问题。 三、巷道性质

15104高抽巷在距15#煤45米的顶板岩层中掘进。 四、设计施工长度

巷道设计长度:15104高抽巷开口向西设计长度为997m 。 五、预计服务年限

预计服务年限:10月。 预计开工时间:2015年6月。 六、巷道布置平面

巷道布置平面图(详见附图1)

第二章 地面位置及地质情况

第一节 地面相对位置及邻近采区开采情况

工作面位置及范围、邻区情况见表2-1

表2-1 井上下对照关系情况表

综合柱状图(详见附图2)

第二节 地质构造

构造分析:根据上方9#工作面和下方15#工作面进行对比揭露资料进行分析,无陷落柱构造发育,15104高抽掘进巷道整体构造由东向西成倾斜状,巷道底板倾角变化不大;从9#煤层和15#煤层两层位揭露看,高抽掘进巷道发育没有断层。

第三节 水文地质

水文地质情况:

1. 顶板水:根据相邻工作面实际采掘揭露情况以及区域地质、水文情况分析、该掘进区域范围内顶板含水层富水性弱,流量小于0.36m ³/h。盖山厚度340—407米之间,属于高山沟谷,存不住水,不会对掘进工作造成影响。

2、底板水:根据本矿水井情况以及区域地质、水文情况分析、奥灰水位540米,工作面最低标高946米,高于奥灰水位406米,奥灰水不会影响生产工作。

3、断层水:预计存在小型断层,对掘进影响不大。 4、老空水:对本巷道影响不大。

钻孔水:补-1钻孔距本巷道距离较远,对本巷道无影响。 5、地表水:掘进工作面上方无地表水体。 防治水措施:

1、按照规定布设排水管路,备用潜水泵。能力按大于二倍涌水量考虑

2、当遇到出水要立即报告调度,防治水部分析查明来源,提出具有针对性的防治水措施。

第三章 巷道布置及支护说明

第一节 巷道布置

15104高抽巷设计长度为997m 。巷道断面为“矩形”断面,15104高抽巷断面净宽2.7m ,净高2.7m ;

按照地测人员给的中腰线,15104高抽巷在15104高抽巷构系统预留开口位置开口,以18°向西掘进77m (平距),然后沿15#煤层顶板上方45m 的岩层水平掘进820m (平距),然后以向下19°的坡掘进100m (平距),距切巷12.5m (垂距)处停掘。高抽巷层位控制住在15#煤层顶板45米的岩层中,但是距9#煤层底板不低于10米。(最终以地测部门实测为依据)。

15104高抽巷从开口处起每200m 施工一个2m ³2m ³2m 的躲避硐。

第二节 岩性探测

15104高抽巷间隔300m 采用75型风动钻机对顶板进行一次取芯,在上述间距内每隔100m 用锚杆钻机探测一次。

取芯探测孔深度必须大于设计锚索长度2m ,但不得小于5m ;非取芯探测孔深度应大于设计锚索长度0.5m 以上。

1、非取芯钻孔和取芯钻孔由地测部门负责。

2、顶板岩性厚度在0.2m 以上的应单独分层;有顶板破碎地段的厚度、层位要重点描述记录。

3、非取芯探测孔深应大于设计最长锚索(巷道无锚索支护以最长锚杆)0.5m 以上。

4、如发现顶板岩性、厚度变化较大,应补探1次,同时及时通知地测部相关人员进行鉴定。

5、进行岩性探测人员要求做好探测记录并在探测地点以牌板的形式明示作业人员。

6、每探测一次将该记录表报公司调度和施工队组各一份。

第三节 支护设计

一、确定巷道支护形式

根据《15104高抽巷地质说明书》及15104高抽巷附近钻孔的柱状资料分析,15104高抽巷顶板直接顶为砂质泥岩,厚度10m ,属较稳定岩层,适合锚网支护。为了将锚杆加固的“组合梁”悬吊于坚硬岩石中,需用高强锚索做辅助支护。 二、支护参数设计

(一)支护参数

15104高抽巷:顶锚杆选用Φ18³1800mm 的普通圆钢钢锚杆,间距800mm ,排距为1000mm ;顶锚索选用Φ17.8³6300mm ,1860级低松弛钢绞线,锚索在两排顶锚杆中间布置1排,间距3000mm ,帮锚杆选用Φ18³1800mm 的普通圆钢钢锚杆,分两排呈“三花”布置,间距1000mm ,排距为800mm 。(详见附图4、5)

所有巷道顶锚杆锚固力不小于70kN ,扭力矩不小于150N ²m ;帮锚杆锚固力不小于50kN ,扭力矩不小于120N ²m ;顶锚索预紧力不小于160kN, 承载力不小于320kN 。

(二)采用计算法校核支护参数

1、顶锚杆通过悬吊作用,帮锚杆通过加固帮体作用,达到支护效果的条件,应满足:

L ≥L1+L2+L3

式中L —锚杆总长,mm ;

L1 —锚杆外露长(钢带厚度+托板厚度+螺母厚度+0.01~0.05m ,顶锚杆取70mm ,帮锚杆取150mm )

L2 —有效长度(顶锚杆取免压拱高b ,帮锚杆取煤帮破碎深度c ) L 3—锚入岩层内深度(顶锚杆取800mm ,帮锚杆取600mm ) 普氏免压拱高: b=[B/2+Htan(45°-ω帮/2)]/f顶 帮破碎深度:c=Htan(45°-ω帮/2)

式中B 、H —巷道掘进跨度和高度,取B max =3.0m,H=2.9m; f —顶板岩石普氏系数,f 顶取3; ω—两帮围岩的内摩擦角,ω 取56.31°

b max =[3000/2+2900³tan (45°-56.31/2)]/3=793mm c=2900³tan (45°-56.31/2)=878mm 根据上述公式计算得出:

顶锚杆长 L顶≥L1+L2+L3=70+793+800=1663mm<1800mm 帮锚杆长L 帮max ≥L1+L2+L3=150+878+600=1628mm<1800mm 所选锚杆长度均能满足计算要求。

2、按锚杆所能悬吊的重量校核锚杆的排距:

每根锚杆悬吊岩体重量G=γL2a2 ,锚杆锚固力Q 应能承担G 的重量。为安全起见,再考虑安全系数κ,取κ=2,γ=26.7kN/m

кG <Q

a <(Q/κγL 2 )1/2所选顶锚杆的锚固力Q ≥70kN , 计算得a 顶<[70÷(2³26.7³0.8)]1/2=1.28m。

因此,15104高抽巷顶锚杆间距0.8m 小于1.28m ,排距1m 小于1.28m, 均能满足计算要求。

3、顶锚索通过悬吊作用,达到支护效果的条件,应满足:L ≥L 1+L2+L3

式中:L —锚索总长度,mm L 1—顶锚索外露长取250mm

L 2—有效长度(顶锚索取免压拱高b ),mm L 3—锚入岩层内深度(顶锚索取4000),mm 普氏压拱高;b=[B/2+Htan(45°—ω帮/2)]/f顶 L 2=[3000/2+2900tan(45-56.31/2)]/3=793mm; 依据上述公式计算得出:

顶锚索长L ≥L 1+L2+L3 =250+793+4000=5043mm;

15104高抽巷所选锚索长=6300mm≥5043mm, 能满足计算要求。 4、悬吊理论校核锚索间距:

根据地质钻孔柱状分析,直接顶无坚硬岩层。为防止巷道顶板岩层发生大面积整体跨落,用Φ17.8³6300mm (锚入砂岩不小于1000mm 深)的钢绞线,将锚杆加固的“组合梁”整体悬吊于坚硬岩层中,校核锚索间距,冒落方式按最严重的冒落高度大于锚杆长度的整体冒落考虑。此时,靠巷道两帮的角锚杆和锚索一起发挥悬吊作用,在忽略岩体粘结力和内摩擦力的条件下,取垂直方向力的平衡,可用下式计算锚索间距。

L=nF2/[BHγ-(2F1sin θ)/L1] 式中:

L —锚索间距,m ;

B —巷道最大冒落宽度。15104高抽巷取3.0m ; H —巷道冒落高度,按最严重冒落高度取2.4m; γ—岩体容重,26.7kN/m; L1—锚杆排距,取1m 。 F1—锚杆锚固力,70kN ; F2—锚索极限承载力,取320kN ; θ—角锚杆与巷道顶板的夹角,75°; n —锚索排数,15104高抽巷取1。 通过上述计算,

L=320/[3³2.4³26.7-(2³70³sin75)/1]=5.6 15104高抽巷锚索间距3小于5.6m ,

经计算可得:15104高抽巷所选锚索参数均满足设计要求。

第四节 支护工艺

一、支护形式及材料规格

1、支护形式:

(1)15104高抽巷顶板采用单体锚杆、单体锚索、菱形网支护; (2)15104高抽巷顶锚索在巷道中布置一排,间距为3000mm 。15104高抽巷断面支护方式(详见附图3)。

2、支护材料规格: (1)锚杆支护材料规格:

顶锚杆:Φ18³1800mm 普通圆钢钢锚杆 帮锚杆:Φ18³1800mm 普通圆钢钢锚杆 顶药卷:MSCK28/40 树脂药卷 帮药卷:MSCK35/40 树脂药卷 帮托板:150³150³10mm 方垫片 网: 6m³1.2m 菱形网 (2)锚索支护材料及规格:

钢绞线: Φ17.8³6300 1860N/mm2级低松弛钢绞线 锚索药卷:MSCK23/100 树脂药卷

锚索托板:14#槽钢,长度300mm ,中孔Φ20mm 。 锚索垫片:100³100³10mm 铁垫片,中孔Φ20mm 。 单孔锚具:规格为KM-18型,单孔锚具。 3、安装锚杆要求:

(1)15104高抽巷顶锚杆间距为800mm ,排距为1000mm 。15104高抽巷帮锚杆呈“三花”布置,间距为1000mm ,排距为800mm ;最上一排帮锚杆距顶板不大于300mm 。

(2)锚杆外露长度从螺帽算起为:(10~40)mm ; 锚固力:顶锚杆不小于70kN ,帮锚杆不小于50kN ; 扭力矩:顶锚杆不小于150N ²m ,帮锚杆不小于120N ²m 。 (3)顶锚杆角度不小于75°,遇裂隙时,锚杆要尽量垂直于裂隙面;帮锚杆最上一排向上倾斜10°直打,第二排垂直巷帮布置,托板垂直于顶底板。托板与煤壁贴帮不严实的,须人工用镐处理平整后,方可上托板。

(4)顶帮药卷均使用树脂药卷,每孔使用一根药卷。安装锚杆时将锚固剂用锚杆体顶住送至孔底,启动搅拌器,边旋转搅拌边匀速推进到孔底,搅拌时间、等待时间和测试时间严格按树脂锚固剂使用说明书规定执行。

(5)施工期间巷道间、排距误差执行标准:15104高抽巷顶、帮锚杆间排距均执行±100mm 的误差;锚索间距执行±200mm 的误差。

(6)打帮锚杆使用凿岩机,钻头使用∮32mm 的钻头,药卷为MSCK35/40;打好眼后,掏净煤岩粉,必须使用风动扳手紧锚杆螺母。

(7)顶帮锚杆采用边掘边锚的方式掘进。必须是打起顶锚杆后,再打帮锚杆。

(8)若顶板破碎或压力大时,根据顶板情况适当加密锚杆,锚杆排距缩小至0.6m 。

4、铺联网要求:

网横铺,网与网采用搭接方式。顶(帮)网相互搭接长度不少于100mm ,每200mm 联网一道,联网丝用14#铅丝,用专用联丝工具扭旋不少于4匝,联网时菱形网要拉紧。

5、锚索支护要求:

(1)打锚索使用MQT —110型以上风动锚杆钻机,打眼前先送水后开钻,严禁无水开钻,推力要适当,严禁猛升造成钻杆折断。

(2)严禁随意截短药卷和钢绞线。

(3)安装锚索药卷时将锚固剂用锚杆体顶住送至孔底,启动搅拌器,边旋转搅拌边匀速推进到孔底,搅拌15~25s (超快速型树脂锚固剂)。搅拌停止后,等待60s ,卸下搅拌器并上小槽钢、进行预紧。

(4)Φ17.8mm 锚索承载能力应在320kN 以上,张拉预紧力不小于160kN

(5)锚索应尽量与岩层层面或巷道轮廓线垂直布置,外露长度不小于150mm ,不超过250mm 。

(6)如遇顶板节理发育、松软、压力大地段应加密锚索布置(每排最少两根锚索,缩小排距为2m ),严禁顶锚索滞后作业,并全部紧跟煤头支设。

(7)锚索预紧时,必须用风动泵,严禁用手动泵。 6、巷道支护参数详见表3-1

3-1 巷道主要支护参数表

二、支护工艺及要求

(一)临时支护

1、临时支护形式:

(1)每根前探梁分别用不少于三道吊环固定在掌头往外的锚杆上,前探梁上垂直挑设两面平优质木板梁,规格为宽度300mm ,厚度50mm ,长度根据巷道宽度确定,木板梁两端伸出前探梁不小于200mm ,用木楔楔紧顶板。

2. 前探梁及吊卡规格

前探梁数量:前探梁间距不应大于两排顶锚杆(索)间距。

钢管尺寸:使用不小于4m 的3吋无缝钢管。

吊环:吊环为圆环型三连环,环上焊有固定螺母。

3. 吊卡的固定:将吊卡固定在顶锚杆的外露端上。吊环螺帽必须拧紧不得有滑丝现象。

4. 前探梁临时支护工艺及要求

(1)架设前探梁前必须由外向里进行敲帮问顶,不得站在未经支护的地方进行敲帮问顶,当顶板破碎时跟班队长必须在现场监护,在没处理掉危岩时不得进行支护工作。操作人员站在正式支护下,用不小于2.5m 长的长柄工具处理顶帮的活矸,并对后巷清理,保持退路畅通。

(2)进行临时支护时,必须设专人照看顶板和巷帮,如有危险情况,及时发出警号,撤出人员。确无问题后,人员站在永久锚杆支护下,挂联顶网,顶网联好后,在掌头往外的锚杆上好吊卡,施工人员及时顶起网前移前探梁并用前探梁托起钢带,前探梁上用木板梁维护顶板,板梁与前探梁用木楔背紧。

(3)上前探梁时,一人观察顶板并协调指挥,两人顶起网和钢带,两人穿前探梁。

(4)前探梁移动到掌头后,在最后一个吊卡的上面用木楔与轨道背紧。

(5)临时支护吊卡、前探梁如有变形或损环必须及时更换。

(6)前探梁后端固定处外露长度不小于400mm ,前端距迎头岩壁不大于400mm 。

(7)前探梁木板必须接顶严实,用木楔楔紧顶板,确保支护效果。

(8)前探梁移动方法:松动前探梁的紧固点,将前方一个固定点移到最前面的顶锚杆上,向前窜动前探梁,然后安另一个吊环,用锚链把前探梁与吊环固定牢固,最后用大板、木楔刹紧背实。

临时支护方式(附图6)

(二)锚杆支护工艺及要求

1、炮掘够一排锚杆距离→操作人员用长柄工具处理顶帮活矸,并进行敲帮问顶→开始吊联顶网→临时支护→打顶锚杆→每打起一根锚杆后上好托板紧固螺母→用钮矩扳手检查扭力矩是否合格→打起顶锚杆后→打帮锚杆。

2、锚杆间排距按设计要求进行布置,扭力矩和锚固力达到要求。

3、巷道超挖超过300mm ,必须在其旁边补打单体顶锚杆。

4、锚杆头螺纹部分或麻花体必须清理干净,不得有氧化皮,保证锚固质量。

5、锚杆眼必须用掏勺将眼内矸粉掏净。

(三)锚索支护工艺及要求

1、准备工作→号眼、打眼→上药卷安装锚固钢绞线,上槽钢及垫片→用千斤顶预紧钢绞线。

2、接、解钻杆必须在钻机停止运转的情况下进行。

3、搅拌器一定要插入钻机底,钢绞线要插进搅拌机底部,注药卷过程中要专人看护钢绞线,以防甩脱钢绞线发生伤人事故。

4、钢绞线锚固后,及时上托板预紧槽钢。

5、张拉时,千斤顶应与钢绞线保持同一轴线。

6、风动泵操作人员应缓慢升压,严禁高压换向。

7、如巷道较高需搭设架时,必须搭设牢靠,禁止站在皮带上锁锚索。

三、交叉点施工要求

1、巷道丁字口用单体锚杆、单体锚索、菱形网支护,丁字口(开口处、透口处)要及时补打锚索,采用“三花式”(丁字口)布置。

交叉点锚索布置示意图(详见附图7)。

2、若顶板破碎或压力大时,根据顶板情况适当加密锚杆及锚索,锚

索间距为2m ,锚杆排距缩小至0.6m 。

3、各开口及透口处,帮网要连接合格,帮托板要紧贴帮,抹角处空顶距超过30cm 时要补打顶锚杆加强顶板维护。

第四章 施工工艺

第一节 标定中(腰)线

1、巷道开口时,地测部门要及时给定中(腰)线,并有醒目标志,队组施工严格按线作业。

2、地测部门给定中线时,将木楔打入顶板中,将线钉入木楔上,所给中线不少于3根,3根线必须成一条直线。

3、施工队组如发现中线有问题时,应请测量人员及时进行校正。

4、施工人员应妥善保护中线,严禁私自更改中线;在钻眼支护前,必须对中线进行复核和延伸,严格按线施工,以保证工程规格符合设计要求。

5、巷道贯通时,地测部门提前20m 下达通知书。

6、遇构造时,地测部门及时提供中腰线。

第二节 施工方法

15104高抽巷采用炮掘作业,采用耙岩机装矸,皮带运输。

第三节 掘进方式

一、炮掘

1、炮掘设备配备:YT-28型风钻,MQT-120/2.3J型风动锚杆机,P-60B 耙斗装岩机。

2、人工炮掘,采用YT-28型风钻湿式打眼,煤矿三级许用乳化炸药、煤矿许用毫秒延期电雷管正向爆破作业。

3、工艺流程:

1. 钻眼前的检查及维护→2. (检查瓦斯)钻眼→3. (检查瓦斯)装药→4. 撤人放警戒→5. 爆破→6. 爆破后的检查瓦斯及顶板→7. 敲帮问顶→8. 临时支护→9. 出矸→10. 正式支护→进行下循环。

第四节 爆破作业

一、炮眼布置图、爆破说明书(见附图8); 装药示意图(见附图9)

二、临时支护(见第三章第四节)

三、钻爆作业:

钻眼:严格按中腰线及炮眼布置图钻爆。

15104高抽巷为岩石巷道,采用压入式通风方式,采用光面爆破掘进,爆破方式为正向爆破,放炮掘进时,炮眼布置5排,每排5个,掏槽眼布置在爆破面的中下部,布置两排每排3个,共6个掏槽眼,眼深为2.2m ,眼距为0.6m ;辅助眼在掏槽眼上方布置一排,共3个,辅助眼眼深2m ,眼距为0.65m ;周边眼距两帮为0.2m ,距顶底板为0.15m ,周边眼围绕掏槽眼与辅助眼布置,共16个,眼深为2m ;眼距为0.65m 。爆破使用安全煤矿许用三级乳化炸药和煤矿许用毫秒电雷管。掏槽眼每眼0.8kg 炸药,辅助眼每眼0.8kg 炸药,周边眼每眼0.6kg 炸药,每眼使用1个电雷管。每班每循环一次炸药使用量为16.8kg ,雷管使用量为25枚。炮眼封泥必须采用水泡泥,水泡泥外剩余的部分必须用粘土泡泥封实。封泥长度不小于0.5m ,连线方式为串联,起爆方式为一次装药一次全断面起爆,严禁分次装药,分次爆破。

四、钻爆技术要求:

(一)钻眼前要详细检查顶帮情况,将掌头的活矸处理掉,严禁空顶作业。

(二)确定眼位,然后两人配套扶钻钻孔,钻眼深度必须按炮眼布置图钻爆深度要求规定执行,钻眼时随时监护顶帮。

(三)工作面停风、风量不足或风筒出口至掌头距离超过规定时,严禁钻眼。

(四)钻眼时,严禁在原眼位加深炮后残眼。

(五)装药前,首先将炮眼内的岩粉掏干净,炮眼深度小于0.6m 时不得装药。炮眼深度在0.6~1.0m 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炮眼深度的1/2,炮眼深度超过1m 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0.5m 。

(六)每孔装药后,必须把电雷管脚线扭结悬空,严禁电雷管脚线、爆破母线与运输设备、电气设备及采掘机等导电体接触。

(七)钻眼装药不得同时进行,装爆程序按《煤矿安全规程》中第315~342条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爆破前首先维护好顶板及爆破区域内的风筒及管线设施设备。

(九)由专职爆破工联接好小线和母线并由班长将掌头人员撤出,最后离开爆破地点。

(十)爆破前必须在通向爆破区域的各个通道口、在规定的警戒线外、专人放好警戒,放炮严格执行“一炮三检”、“三人连锁放炮制度”及“警戒制度”。

(十一)岩巷、半煤岩巷撤人距离不得小于150m ,并有放炮掩体。 (十二)爆破前,必须在联锁开关处将盲巷电源切断;爆破前班组长必须清点好人员,检查是否全部撤出;必须在人员全部撤出、保证安全的情况下,方可允许爆破工爆破。

(十三)爆破后待炮烟吹散,爆破工、瓦检工、班组长先检查工作面的瓦斯、顶板、拒爆、残爆等情况;确定无危险,瓦斯不超限后,经专职瓦检工同意后,班长方可带领工人进入工作面检查顶板。有拒爆时按《煤矿安全规程》中第341~342条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节 装载与运输

一、装载与运输方式

1、装、运:采用耙岩机装岩,经皮带运至排矸巷到15#煤Ⅰ采区皮带巷,转至15#煤皮带大巷,再运至煤仓。

2、装运料:人工装卸料,JD —25kW 绞车运料。

二、运输设备的铺设及安全设施

(一)运输设备的铺设

1、带式输送机的安设:

输送机机头、机尾距巷帮距离不小于700mm ,中间部分距巷帮距离不

小于500mm 。

2、绞车的安装:

小绞车固定采用地锚固定,坡度大于5°时必须在绞车底座上打压戗柱。

地锚采用Φ18³1800mm 树脂锚杆,药卷用MSCK23/60型树脂锚固剂;若底板松软时,必须采用C20号现浇混凝土固定地脚螺栓,基础坑尺寸为1500³1500mm ,地脚螺栓采用Φ24³1000mm 圆钢制作,混凝土凝固72h 后,经试车无问题后,待安全、机电、运搬、调度及技术部联合鉴定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二)安全设施及要求

1、斜巷运输“一坡三挡”必须齐全有效,并且灵活可靠。

2、斜巷运输,下部车场必须设置躲避硐。

3、绞车钩头和插销,必须使用试验合格的产品,严禁使用自制的或不合格的连接装置。

4、绞车运输保险绳、车尾巴、声光信号等安全设施必须齐全有效。

5、采区轨道巷斜巷运输,必须装有下部车场联系上部车场,再由上部车场联系司机的声光语音信号装置。

三、运输系统

1、运输系统图详见附图10。

2、运输系统:

出矸:工作面→15104排矸巷→15#煤Ⅰ采区皮带巷→15#煤皮带大巷→煤仓→15#煤主暗斜井→主井

进料:材料斜井→2#暗斜井→15#煤Ⅰ采区轨道巷→工作面。

第六节 管线及轨道敷设

一、各类管线、运输设施的布置及要求

(一)风筒紧贴顶锚杆外端吊挂,做到逢环必挂,平直、无破口。

(二)风管、水管固定在巷道右帮的专用支架上,要求悬挂高度距

底板不低于0.5m 。

(三)风、水管距底板高度为1.0m ,距工作面不超过30m ,每隔50m 设一个三通。

(四)风筒吊挂要平整整齐,不影响运输和行人。风筒出风口到工作面掌头距离,在保证掌头不积存瓦斯及吹散炮烟前提下,半煤岩不大于巷7m ,岩巷不超过10m 。如果瓦斯超过0.8%,可适当缩小风筒出风口到工作面距离。遇巷道超高,顶部要采取防瓦斯积聚措施。

二、动力、照明、信号、通讯缆线的敷设、吊挂、管理

(一)各种缆线布置在巷道右帮,每隔1.2m 使用电缆钩悬挂一处,悬挂高度不得低于1.6m 。通信、信号电缆铺设在电力电缆的上方,间距不小于0.1m 。所有供电电缆,必须悬挂在距顶板锚杆0.5m 以下,防止电缆击穿引燃巷道顶部瓦斯。

(二)电缆敷设地点的水平差应与规定的电缆允许敷设水平差相适应。

(三)电缆应带有供保护接地用的足够截面的导体。

(四)严禁采用铝包电缆。

(五)必须选用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阻燃电缆。

(六)电缆主线芯的截面应满足供电线路负荷的要求。

(七)照明、通信、信号和控制用的电缆,应采用铠装或非铠装通信电缆、橡套电缆或MVV 型塑力缆。

(八)低压电缆不应采用铝芯。

(九)电缆上严禁悬挂任何物件。电缆与风、水管在巷道同一侧敷

设时,必须敷设在风、水管上方,并保持0.3m 以上的距离。

(十)高、低压电力电缆敷设在巷道同一侧时,高、低压电缆之间的距离应大于0.1m 。高压电缆之间、低压电缆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0mm 。

管线及轨道敷设方式见下表

第五章 生产系统

第一节 通风

一、通风方式与供风距离

掘进头配备功率不小于2³30kW 的双风机双电源局扇, 一台使用,一台备用,采用压入式通风,使用Φ800mm 的柔性胶带风筒导风,最大供风距离为997m 。

二、通风系统

进风:15104高抽巷局扇→工作面。

回风:掌头→15104系统巷→15#采区回风巷。(详见附图11)

三、掘进工作面风量计算

掘进工作面计划采用2³30kW 的局扇1台,单机吸风量400 m3/min。

1、Q 出=q掘³125³Kd

Q 出——掌头需要风机最小出风量

q 掘——掘进工作面最大绝对瓦斯涌出量

125——单位瓦斯涌出配风量,以回风流瓦斯浓度不超过0.8%换算值

Kd ——掘进工作面因瓦斯涌出不均匀的备用风量系数。炮掘取Kd=1.8~2.0,机掘取Kd=1.5~2.0

Q 出=1³125³2=250m³/min

根据η=(Q 吸需-Q 出)/Q吸需(L/100)

得出Q 吸需=100 Q出/(100-ηL )

Q 出——工作面需要风机最小出风量

Q 吸需——工作面需要风机最小吸风量

L ——工作面生产期间最长风筒长度

η——风筒百米漏风率

Q 吸需 =100³250/(100-0.02³997)=312m3/min

2、按局部通风机实际吸风量计算风量

Q 掘= ∑Q 吸+60vS

Q 掘——掘进工作面需风量

Q 吸——所用风机额定吸风量

∑Q 吸——所有不同型号风机群总吸风量

V ——巷道允许最低风速,m/s

S ——巷道断面积

Q 掘=500+60³0.15³7.29=565.6m3/min

3、按掘进面同时作业人数计算风量

Q 掘> 4N= 4³8=32m3/min

4、按炸药使用量进行验算

Q 掘=Ab/tc

Q 掘=9.6³25=240m3/min

A ——掘进面一次爆破所用的最大炸药量 kg

b ——每次炸药爆破后生成的当量CO 的量取b=0.1m3/kg

t ——通风时间;一般不少于20min

C ——爆破经通风后,允许工人进入工作面工作的CO 浓度一般取

C=0.02%

5、按风速进行验算

该工作面需要最大风量565.6m 3/min,大于15³S ,小于240³S 。所以该工作面需要风量为565.6m 3/min。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掘进中的岩巷最低允许风速为0.15m/s,最高允许风速为4m/s。通过以上计算巷道风速均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

四、局部通风机选型

15104高抽巷选取2³30kw 局部通风机。安装在全风压巷道内且距进风口不少于10m 处。采用压入式通风,用Φ800毫米的柔性胶质阻燃风筒向工作面供风,局扇必须实行“双风机,双电源”。

第二节 压风供水

1、本工作面压风风源来自地面压风机供给,风管通过竖井经井下轨道运输大巷,再用3吋风管接入工作面,风管布置在巷道帮, 管道悬挂点距底板高度为0.5m ,供风管距工作面不超过20m ,安设三通、胶管紧跟工作面。

2、本工作面供水施救水源来自井上工业广场水池供给,水管通过竖井经轨道巷再用3寸聚乙烯管接入工作面,水管与风管布置巷道帮同一侧,悬挂位置高于风管0.1m ,供水管距工作面不超过20m ,安设三通、胶管紧跟工作面。

3、供风要求:

(1)风压必须达到规定要求(0.63MPa )。

(2)随钻(随机)的高压管长度必须够20m 。

(3)供风管路跑风时必须及时处理。

4、供水要求:

(1)工作面供水管直径不小于3吋。

(2)保证水质清洁,水中悬浮物含量不得超过150mg/L,粒径不大于0.3mm 。

(3)供水管必须安装法兰阀门、变径三通、球阀等开关工具。

5、供水施救和压风自救装置的安装:

(1)供水施救装置型号:KJS 型内置6个出水管,安设两组, 压风自救装置型号:ZYJ(A)型,内置6个呼吸管压力为0.3--0.7Mpa, 呼吸压力0.05--0.1Mpa ,安设两组。

(2)压风供水装置必须安装在距离综掘工作面25-40米的巷道人行侧(见附图13) 。

(3)保证供水压风装置箱里侧干净、整洁,通水及通风。 (4)由专人负责管理,并保证压风供水装置正常使用。

第三节 瓦斯防治

1、局扇入井前,必须经机电部门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入井。局扇应定期检修和更换,凡在井下运行累计时间达半年以上的必须升井检修。

2、局扇必须由指定人员负责管理,配有专职瓦检员的掘进面,局扇由专职瓦检员负责管理。

3、一台专用变压器只准为一个采区供电,且最多允许负担4台局扇。一台局扇只准向一个工作面供风。一个掘进面一般只允许由一台局扇供风。

4、严格风筒管理,风筒要吊挂平直,拐弯小于或等于90°的应设骨架风筒,一台局扇应用同一直径风筒,发现破口要及时修补或更换,风筒百米漏风率应控制在2%以内。

5、风筒出口到工作面煤岩头距离,在保证掌头不积存瓦斯及吹散炮烟前提下,半煤岩巷、岩巷不超7m 。

6、安装局扇要求距轨道不小于70cm ,离地高度大于30cm ,局扇周围要清理干净,无杂物堆积。

7、局扇实行挂牌管理,局扇管理牌板应写明供风地点、局扇编号、功率、风筒长度、负责管理人员姓名、检查时间、局扇入风量、有效风量率和瓦斯等内容。

8、风筒的安装使用必须符合下列标准: (1)风筒无破口,末端两节除外。

(2)风筒吊挂平直,逢环必吊,风筒接头要双反压边,经常检查处

理风筒脱节及破口,以减少风量损失。

(3)风筒拐弯处要设弯头(弯度小于或等于90°)。异径风筒要用过渡节,先大后小,不准花接。

(4)、风筒跨过轨道时,要保持风筒高于车沿20cm 以上,防止车辆碰撞风筒。

(5)局扇必须实行“三专两闭锁”和“双风机双电源”,瓦斯断电仪执行二级断电。

(6)局扇不得随意停开,如遇突然停风,人员要及时撤至局扇以外的安全地点,并设置栅栏,揭示警标,严禁人员入内,机电工闭锁动力总开关。恢复正常时,送风排瓦斯必须由通风人员进行,严禁“一风吹”,严格按照公司《排放瓦斯管理制度》执行。瓦斯排完后必须经瓦检工检查瓦斯浓度无问题后才能送电进入工作地点。

9、当掘进工作面局部瓦斯积聚时,其20m 范围内必须停止设备运转,切断电源,除处理瓦斯工作外,禁止进行其它工作。

10、掘进无计划停电、停风的地点,必须切断电源,在盲巷口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由专职瓦检工或放炮员在盲巷口新鲜风流中看守,任何人不得进入停风区,看守人员必须现场交接班。

11、通风设施不齐全或损坏,不准施工。

12、人人爱护通风设施,不得随意移动瓦斯监测传感器。发现损坏及时汇报通风部门处理.

第四节 综合防尘

严格执行掘进工作面综合防尘标准,具体规定如下:

防尘供水源来自井上工业广场水池,工作面供水管直径为Φ50mm ,并在管路上安装过滤器,保证水质清洁,水中悬浮物含量不得超过150mg/L,粒径不大于0.3mm 。

1、防尘管路铺设:防尘管路每隔50m 设一个三通阀门,管路的接头、三通不得有流线性漏水,三通阀门必须上手轮,手轮必须安在人行道一侧,

2、净化水幕:

(1)距掌头50m 安装二道净化水幕,距盲巷口30m 安设一道净化水幕。

(2)净化水幕的连接:所有净化水幕的连接要统一(即阀门→过滤器→净化水幕)。阀门及所有连接处不得有漏水。

(3)净化水幕水管:

①水管的长度不得小于巷道宽度20cm ; ②水管要安装在距顶板不超过30cm 的位置; ③水管上喷嘴的间距不大于0.5m 。 (4)喷嘴的方向:

①距盲巷口30m 的净化水幕喷嘴方向与风流方向相反; ②距工作面50m 的净化水幕水管喷嘴方向与风流方向相反; ③喷嘴方向要略向下与顶板成45°夹角。 3、转载点喷雾:

(1)所有转载点必须有喷雾设施,连接喷嘴设施时,必须连接阀门、过滤器、喷雾设施、管路接头,三通不得有流线性漏水,阀门必须安装在人行道侧。

(2)喷嘴高度安在距转载点高(40~50)cm 、距转载点20cm 远的位置,而且喷嘴必须正对转载出煤点。

(3)所有喷雾必须呈雾状。

4、巷道冲洗:工作面的巷道要保持湿润,走路时岩尘不飞扬,巷道口的水管、风管、风筒、电缆上的岩尘厚度不得超过2mm 。

5、其他:

(1)带式输送机机头处必须设置专用的灭火水门、变头及洒水胶。 (2)15104高抽巷要上好隔爆水袋,隔爆水袋量为200L/m³。 附:15104高抽巷防尘系统布置图(附图12)

第五节 防灭火

必须执行以下措施:

1、15104高抽巷巷道中应每隔100m 设置洒水支管和阀门。 2、巷道内带式输送机机头前后两端各20m 范围内,都必须用不燃性材料支护。在胶带机头、机尾至少各备有2个灭火器和1个砂箱及撒沙工具。

3、配电点、风机开关处备有2个灭火器和1个砂箱及铁锹。 4、井下使用的润滑油、棉纱、布头和纸等,必须存在盖严的铁桶内,用过的棉纱、布头和纸,也必须放在盖严的铁桶内,并由专人定期送到地面处理,不得乱放乱扔。严禁将剩油、废油泼洒在井巷或硐室内。

5、如工作面或巷道内着火时,根据着火情况,应首先采用直接灭火方法,如用灭火器、用水扑灭等,在直接灭火过程中,一般不得改变火区的风流方向。直接灭火不能取得有效灭火效果时,为防止火势发展,应采取封闭隔绝灭火;封闭火区前,必须根据火区的瓦斯、一氧化碳等气体变化情况,慎重决定通风方法和封闭程序。

第六节 安全监控

15104高抽巷掘进工作面安全监控系统设备的类型、数量、位置如下: 1、T1为15104高抽巷掘进工作面甲烷传感器,安装在距工作面岩壁5米范围内,且不得与风筒挂在同一侧。报警浓度≥0.8%,断电浓度≥0.8%,复电浓度<0.8%;断电范围:掘进巷道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电源。

2、T2为15104高抽巷掘进工作面回风流甲烷传感器,安装在距回风口10—15米范围内。报警浓度≥0.8%,断电浓度≥0.8%,复电浓度<0.8%;断电范围:掘进巷道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电源。

3、T3为15104高抽巷掘进工作面混合风流甲烷传感器,安装在距混合风流10—15米范围内。报警浓度≥0.8%,断电浓度≥0.8%,复电浓度<0.8%;断电范围:掘进巷道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电源。

4、T4为15104局部通风机甲烷传感器,安装在距局扇前3—5米范围内。报警浓度≥0.8%,断电浓度≥0.8%,复电浓度<0.8%;断电范围:掘进巷道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电源。

5、FT 为风筒风量传感器,安装在局部通风机的风筒末端,实时监测风筒风量。

6、CO 为一氧化碳传感器,安装在胶带输送机滚筒下风侧10-15米范围内,实时监测胶带输送机胶带运行时产生的一氧化碳浓度。

7、YW 为烟雾传感器:安装在胶带输送机滚筒下风侧10-15米范围内,实时监测胶带输送机胶带运行时的烟雾状态。

8、KT 为局部通风机开停传感器,实时监测主通风机和备用通风机开停状态,当主、备通风机同时停止运行时,切断掘进巷道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电源。

9、KD 为馈断电仪;F 为监控分站。

10、监测信号线悬挂在巷道壁第一排电缆钩上,与动力电缆间距不得小于0.1m ,悬挂间距不大于3m ,拖度不大于10%。

11、监控分站、断电控制器安设时应加垫支架或吊挂,使其距巷道底板≥0.3米,分站、电源箱及配套设备一经安装,未经许可不得擅自移动。

12、机电部负责监控设备动力电源的接入和拆除,安全监控设备的供电电源必须取自被控开关的电源侧,严禁接在被控开关的负荷侧,必要时为井下安全监控设备提供专用供电电源。

13、安装断电控制时,机电部必须根据断点范围要求,提供断电条件,接通井下电源及控制线,并绘制断电控制图(附图13)。断电控制器与被控开关之间必须正确接线,具体方法由总工程师审定。

14、与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气设备、电源线和控制线在改线或拆除时,必须与信息管理中心共同处理。检修与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气设备,需要监控设备停止运行时,必须经总经理或总工程师同意,并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后方可进行。

15、班组长负责对需要经常移动的传感器、声光报警器、断电控制器、信号电缆等按规定进行移动,严禁他人乱动或擅自停用,否则追究停用者责任和队组责任。

16、严禁将甲烷传感器移离规定位置,严禁封堵甲烷传感器通气孔,严禁用塑料袋等包裹甲烷传感器,严禁调低甲烷传感器精度,一经发现,按事故处理,由安全部组织分析。

17、每班在人员进入工作面之前,班组长必须先检查传感器位置是否正确,若不正确及时移至正确位置。

18、严格按照规定悬挂甲烷传感器。甲烷传感器布置在巷道的上方,垂直悬挂,距顶板不得大于300mm 。距帮不小于200mm 。

19、甲烷传感器每隔7天用标准气样和空气样调试校正1次。每隔7天必须进行1次甲烷超限断电闭锁、甲烷风电闭锁和故障闭锁功能测试。

20、监测系统必须由专人进行维护确保系统的灵敏可靠。当瓦斯超限或监控系统报警时要按规定撤人、断电并及时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21、对监测系统的数据技术进行分析,发现温度上升明显、CO 浓度达到0.0024%或增加较快时,要先组织撤人、并向生产调度进行汇报。

22、其它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执行。 23、后附:安全监测设备布置图(附图14)。

第七节 供电

1、供电系统见(附图15)。

2、供电电源由15#Ⅰ采区配电点供给。

3、供电系统各种保护必须齐全有效,且安全可靠。

4、开关、电缆配备必须由专人根据供电设备容量的增加进行校定和调整,并在每次机电施工前及时向队组提供供电系统图。

第八节 排水

根据提供地质资料得知:本工作面涌水量最大为0.36m 3/h,不会对生产造成太大影响,特殊情况在巷道低洼处有积水时, 可临时挖水坑安设潜水泵排水,潜水泵型号为BWQ15-120-5.5,排水量为90t/h,排水管规格为3吋聚乙烯黑管,连接至采区水仓。

第九节 运输

一、运煤设备及系统: 1、运矸设备:

15104高抽巷装载矸石采用P-60B 型耙斗装岩机,运输矸石使用型号为DSJ80/40/2³40型和电流筒800型的带式输送机两部。

2、运矸系统:

工作面→15104排矸巷→15#煤Ⅰ采区皮带巷→15#煤皮带大巷→煤仓

→15#煤主暗斜井→主井

3、运料系统:

材料斜井→2#暗斜井→15#煤Ⅰ采区轨道巷→工作面。 运输系统示意图(见附图十)

第十节 照明、通信和信号

一、照明

掘进工作面的皮带输送机头、煤仓口及图板处必须有矿用防爆照明灯。照明采用ZXZ-4-Ⅱ型照明信号综合保护装置为电源。照明灯采用DGS13型防爆节能荧光灯。 二、通讯

15104高抽巷全风压处安设一部电话机,电话机型号KTH13型矿用本质安全型壁挂话机,井下与矿调度室、绞车房、配电室等地点通讯联系,采用程控自动交换机。矿调度室机房设120门四位号调度交换台,通过通讯电缆敷设到井下各地点。 三、信号

掘进工作面各部输送机、绞车间设双向对打声光兼备信号装置,信号装置采用127伏矿用防爆型组合声光往返电铃信号。信号规定:一停、二开、三倒,乱点为事故点,岗位工不准离岗,严禁无人运行。

第六章 劳动组织与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第一节 劳动组织

1、作业方式:队组实行“三八”工作制,3个生产班各为8个小时。 2、每个生产班1个正规循环,循环进尺2.0m 。 3、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1)各班班长必须优化劳动组织、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2)每个生产班必须由跟班队长统一领工,做到集体入井、集体交接、集体收工、集体上井;队干必须先于工人下井,后于工人上井。

(3)每个班入井前,必须由当日值班队干主持召开班前会。根据上一班井下作业地点汇报情况,针对性地进行生产工作安排。班前会要准时、简明。要准时入井,安全准时到达作业地点。

(4)进入作业地点后,必须与上一班班交班、岗交岗。

(5)每个班和每个岗位必须按照作业计划、岗位责任制和质量标准,在本班内保质保量按时完成规定工作量。

(6)交班人员必须将当班安全生产情况、设备运行情况、材料配件消耗和供需情况、遗留工作和存在问题,以及接班后注意事项向下一班人员交接清楚。

(7)岗位负责人必须在交班前将本班内能够处理的问题当班处理掉。

(8)凡能够通过试运转交接的设备,必须进行运转验收。对于交接过程中发现影响生产的问题,交接双方必须共同予以处理,确保当班按时进入正常生产状态。

(9)接班人员必须在交班人员在现场的情况下,按照设备与工程质量标准、作业规程规定,对分工负责的设备和工程状况进行认真细致地检查。接班者要对自己盲目接班后发生的问题负全部责任。

(10)交接双方将交接的现场与岗位交接核对无误、交接清楚后,交班人员方可离开现场,收工升井。

(11)接班后,跟班队长要向矿调汇报当班作业地点、负责人、出勤人数、工作内容、设备运行状况、各环节存在的问题及开工情况。班末交班前,要向矿调度室总结汇报当班安全生产情况。

4、劳动组织见表6-1

表6-1 劳动组织表

第二节 作业循环方式

1、每班循环数:每班完成钻眼、装药、爆破、临时支护,装运矸、永久支护、一个循环。

2、昼夜循环数:一昼夜完成三个循环作业。 3、循环进度:完成一次循环作业巷道前进2.0米。 4、昼夜进度:一昼夜完成三次循环作业,巷道前进6.0米。 作业循环表:附表1

第三节 主要技术经济表

表6-2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第七章 安全技术措施

第一节 一通三防

一、通风瓦斯管理

1、局部通风机入井前,必须经机电部门检查验收,在具备防爆电器合格证和煤安标志后方可入井。局部通风机应定期检修和更换,凡在井下运行累计时间达半年以上时必须升井检修。

2、局部通风机必须由指定人员负责管理。配有专职瓦检员的掘进面,局部通风机由专职瓦检员负责管理。

3、一台专用变压器只准为一个采区供电,且最多允许负担4台局部通风机, 一台通风机只准为一个工作面供风。

4、严格风筒管理,风筒要吊挂平直,拐弯小于或等于90°的应该设弯头,一台通风机应用同一直径风筒,发现破口要及时修补或更换,风筒百米漏风率应控制在2%以内。

5、风筒出口到工作面岩石距离,在保证掌头不积存瓦斯及吹散炮烟前提下,半煤岩巷不超过7m 、岩巷不超过10m 。

6、安装局部通风机要求离地高度大于30cm ,局部通风机周围要清理干净,无杂物堆积。

7、局部通风机实行挂牌管理。局部通风机管理牌板和瓦斯检查牌板应写明通风地点,局部通风机的编号、功率、风筒长度、备用风筒数量、是否循环、是否实现" 三专两闭锁" 、负责管理人员姓名,检查时间、风机入风量、有效风量率和瓦斯等内容。

8、风筒的安装使用必须符合下列标准:

(1)风筒无破口,末端两节除外。

(2)风筒吊挂平直,逢环必吊,风筒接头要双反压边,经常检查处理风筒脱节及破口,以减少风量损失。

(3)风筒拐弯口要设弯头(弯度小于或等于90°)。

(4)风筒跨越过道时,要保持风筒超过车沿20cm 以上,防止车辆

碰撞风筒。

(5)局部通风机出口至全风区段风筒设三通(三通设在距通风横管3~5m 处) ,平时捆严,排瓦斯时用来控制风量。

9、局部通风机必须实行“三专两闭锁”和双风机双电源,瓦斯断电执行二级断电。

10、局部通风机不得随意停开,如遇突然停风,人员要及时撤至风机以外的安全地点, 并设置警标,严禁人员入内,机电工闭锁动力总开关。恢复正常时,首先由瓦检工按规定排瓦斯,并检查瓦斯浓度无问题后再进入工作地点。排瓦斯时严格按公司“排放瓦斯管理制度”执行。

11、掘进工作面风流是指掘进头到风筒出风口这一段巷道中的风流。掘进工作面局部瓦斯积聚是指距顶板20cm 、距帮30cm 处的瓦斯浓度达到2%,体积大于0.5m ³。其20m 范围内必须停止机器运转,切断电源,除处理瓦斯工作外,禁止进行其他工作。

12、掘进无计划停电、停风的地点,盲巷可以不进行封闭,但必须切断电源,在盲巷口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由专职瓦检工或爆破工在盲巷口新鲜风流中看守,任何人不得进入停风区,看守人员必须现场交接班。工作面所有人员都要撤至新鲜风流中,送风排瓦斯必须由通风人员进行(停风时间超过规定或盲巷口瓦斯浓度超过3%时,必须进行封闭),严禁“一风吹”,严格按“排放瓦斯规定”执行。瓦斯排完后,必须经瓦检工同意才能送电。

13、当风筒口至工作面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0.8%时,或者风筒口以外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0.8%时,都要停止掘进工作,并切断盲巷内全部电源。只有当瓦斯浓度降到0.8%以下,才能施工。

14、掘进工作面必须安设瓦斯断电仪,监视工作面瓦斯变化情况。当瓦斯浓度达到0.8%,必须切断工作面及盲巷内全部设备的电源。

15、通风横管以里所有电气设备的电源,必须实行风电闭锁和瓦斯电闭锁。

16、通风设施不齐全或损坏,不准开机。

17、分别在掌头5m 以内安设瓦斯断电仪。

18、人人爱护通风设施,不得随意移动瓦斯监测探头。发现损坏,及时汇报通风部门处理。

19、生产队组的班长及跟班队干必须按规定随身携带便携式瓦检仪,以便能随时监控瓦斯变化情况。

二、防尘管理

1、队组应设专人负责对整个巷道及出矸系统定期冲洗。定期检查并维护转载点喷雾、净化水雾水管、隔爆水袋等防尘设施。

2、必须严格执行掘开工作面防尘标准,详见本规程第五章第四节有关规定。

3、加强个人防护,进入工作面作业人员必须佩带防尘口罩。

三、防火管理

1、井下输送带必须使用阻燃胶带,并采取措施防止输送带跑偏、满仓长时间摩擦着火。

2、巷道内定期清扫。

3、电气着火,首先切断电源,然后进行处理,并向调度室、队组值班人员作详细汇报。

4、严禁带火种入井,使用静压水管作消防水管。

5、加强瓦斯监控管理,一旦发现瓦斯超限,必须尽快撤出工作面所有人员。

6、必须严格执行第五章第五节有关防灭火规定。

第二节 顶板

1、开工前,班长和安全员先检查掌头顶、帮情况,确认无问题后方可施工。

2、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工作面必须配备镐、撬棍等敲帮问顶工具),仔细检查围岩情况,处理干净活矸、危石,确保施工安全。

3、严禁空顶作业,最大空顶距离不超过400mm ,必须在有正式支护

或临时支护下打眼,锚杆眼的方向、角度原则上应与岩石的层理面垂直,当层理面不明显时,锚杆眼方向与巷道周边垂直。

4、施工队组要经常检查巷道施工质量,发现锚杆数量不够、托板变形缺少螺母、穿皮锚杆等不合格锚杆时必须及时补打。

5、发现顶板压力大、顶板离层、托板变形、钢带断裂、网包增多、听见顶板有撅炮声等冒顶预兆时,要立即停止作业,撤出工作面所有人员,并及时汇报总调。待压力稳定后方可恢复施工,由外向里逐排加强支护。若具备打锚索时,根据顶板情况加密锚索,否则要加棚维护,届时另报专项措施。

6、处理冒顶区段,队长、班长、安全员必须现场指挥,抽调至少2人以上的老工人配套作业,1人工作、1人监视顶板,发现有跨落流矸、片帮预兆时,要将人员立即撤至安全地点。

7、冒落高度在1m 以上时,构顶前先由瓦检工检查瓦斯,严禁瓦斯超限(超过1.0%)作业。

8、处理冒顶前,要把障碍物清理干净,确保退路畅通,及时在冒顶区的边缘支打不少于3排戴帽柱,戴帽柱每排3根,防止冒顶区域的扩大。

9、处理冒顶时,首先用2.5m 以上长柄工具由外向里处理干净顶帮活矸,顶板处理好后,及时支设戴帽柱临时维护顶板,如可以打锚杆时由外向里逐排补打,如支棚时由外向里逐架支设,用半木、板皮、道木等构顶维护。

10、施工中要有专人监护顶板的变化情况,专人指挥维护,施工人员要听从命令。互相配合好。

11、处理过程中,瓦检工要随时检查瓦斯情况,有问题要立即停工撤人,先组织排放瓦斯。

12、如遇顶板有淋头水,停止作业汇报调度室,经技术部检查无问题后,方可施工,必须执行“掘一排,锚一排”制度,加强顶板管理,在顶板淋水段必须缩小锚杆排距为(600~750)mm ,并加密锚索紧跟煤头。

13、在施工地点的进风口处配备10~20根∮180³4000mm 的优质圆木等支护材料。

第三节 爆破

1、井下爆破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一十五条~第三百四十六条有关规定。

2、爆破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爆破三联锁”及爆破停电、撤人制度。

3、爆破30min 后,班组长、爆破工、瓦检(安全)员同时进入工作面,检查通风瓦斯、顶板、有无瞎炮等异常情况,无问题后方可恢复生产。

4、爆破母线连接、检查线路和通电工作必须由放炮员一人操作。排除母线故障可采用导通法,不得采用短路法进行试验,特别严禁在盲巷内采用短路法试验母线(爆破母线型号:电缆型:铜芯、爆破线:2³7³0.3 200m、发爆器:FD-200)。

5、装药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装药前,必须将炮眼内岩粉掏净。

(2)装药时,炮孔应保持干燥,炮孔有水时应采用防水袋。

(3)堵炮泥不可加压太重,以免药卷密度增大,影响起爆。

(4)每个药卷聚能穴端必须指向下面的殉爆药卷,装雷管的药卷必须装在最外面,不准装盖药或垫药。

6、封堵炮眼时必须按规定使用水炮泥。

7、不准放糊炮和利用残眼装药爆破。

8、采掘工作面必须有洒水消尘设备,并严格执行爆破前后20m 范围内洒水、消尘制度,无水或无水炮泥时不准装药爆破。

9、严格执行“爆破停电撤人”制度。

10、放炮时撤人距离(直线) :岩巷、半煤岩巷掘进不得小于150m ,并有掩体。掘进巷道,若距工作面75m 以内有拐弯时,人员撤进拐弯内10m 以上,但撤人总距离不小于50m 。间距小于20m 的平行巷道或其它工

作地点,其中一个巷道放炮时,另一巷道或工作地点内的人员也必须全部撤至距相邻放炮点75m 以外的安全地点。

11、爆破母线要由爆破工亲自连接,爆破前应检查全部线路有无断线、短路、接地,检查确认无问题后方可爆破。如通电后发生拒爆,爆破工必须先取下把手或钥匙,将爆破母线从电源上摘下,并立即扭结成短路。再等待一定时间(至少15min )后,才可沿线检查线路、查找原因,其他人员不准检查,更不能进入警戒区内。

12、炮眼深度小于0.6m 时,不得装药爆破。如遇起底、刷帮、挑顶、爆破大块矸时,必须采取以下安全措施:

(1)浅眼每眼装药量不得超过100g ,眼数不得超过10个。

(2)炮孔要用水炮泥封满填实。

(3)爆破前要在爆破点20m 范围内洒水,并检查瓦斯浓度小于1%时方可起爆。

(4)维护好爆破地点10m 范围内的支架及各种设施。

13、爆破如遇瞎炮,执行如下措施:

(1)由于连线不良造成的拒爆,可重新连线起爆。

(2)在距拒爆炮眼0.3m 以外另打与拒爆炮眼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装药起爆。

(3)严禁用镐刨或从炮眼中取出原放置的起爆药卷,或从起爆药卷中拉出电雷管。不论有无残余炸药,严禁将炮眼残底继续加深;严禁用打眼方式往外掏药;严禁用压风吹拒爆(残爆)炮眼。

(4)处理拒爆的炮眼爆炸后,爆破工必须详细检查炸落的煤、矸,收集未爆的电雷管。

(5)在拒爆处理完毕以前,严禁在该地点进行与处理拒爆无关的工作。

第四节 防治水

根据地质资料,本工作面涌水量不影响生产。但必须执行以下措施:

1、探放水要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第二百八十五条~第二百九

十四条的规定。

2、严格执行“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

3、探巷期间,若钻孔有水流出,不准将钻杆拨出,用木楔将钻杆与探眼背紧,停止工作,撤出工作人员,立即汇报调度室。

4、掘进时,发现探眼中有水渗出、煤壁挂红、挂汗、空气变冷、顶板来压、出现雾气、水叫、顶板淋头水加大、底鼓或产生裂隙出现渗水、水色发浑、有臭味等突水预兆时,必须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措施,撤出工作面所有人员,及时汇报调度室。

第五节 机电

一、一般规定

1、巷道内所有电铃、压扣、电缆、开关必须上架并排列有序,线路悬挂符合要求。

2、小绞车下部车场的电铃、压扣要挂在车场内有人员躲避的安全地点。

3、漏电保护每天试验一次,各类联锁必须班班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电气维护工必须正规操作,保证井下隔爆电器设备完好,杜绝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破口及其它失爆现象。

5、机电设备检修时,必须切断电源闭锁开关,并挂停电牌且有专人看管。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坚持执行“谁停电、谁送电”的原则。

6、三证(上岗证、操作证、安全资格证)不齐全的电工或其他人员一律不准从事电气维护工作。

7、严禁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电缆、电线。

8、其余按“机电维护安装操作规程”中有关规定执行。

二、带式输送机管理规定

1、检修输送机时,必须闭锁输送机的控制开关,并挂“有人工作,不许合闸!”的停电牌。

2、对接、铆皮带时,必须停电锁开关并挂停电牌,严禁人员站在主被动滚上蹬踩皮带。

3、禁止使用不合格的易熔塞,防爆片。

4、输送机司机,发现意外情况,危急人员安全及设备出现故障,应立即停机处理后方可继续开机。

5、通风人员接风筒、检修工在皮带帮检修或其他人员需在皮带帮工作时,必须提前与皮带输送机司机及掘进机司机联系好,闭锁开关后方可进行。工作完毕通知司机,工作人员未通知前,司机不准开皮带。

6、延长皮带:

(1)、延长皮带:按规定断面铲净浮煤(矸)后,解开皮带架间的连接杆,用小绞车挂住皮带机尾牵引链,信号联系皮带机头松开张紧绞车处存贮皮带、小绞车缓慢向前牵引皮带机尾,牵引至预定位置后,解开牵引链,安装皮带架、杆、托辊,最后信号联系紧皮带,并开机调试直至正常运转。

(2)、延长皮带时,牵引区不准有人。

(3)、延长皮带必须停电锁开关,挂停电牌,防止发生误操作造成事故发生。

第六节 运输

一、皮带运输:

(1)皮带机头、机尾及皮带下方的岩石必须清理干净。

(2)皮带机头、机尾必须安装双向声光信号,并且保证清晰可靠。

(3)皮带司机必须集中精力在安全地点操作,听不清信号或无信号不准开机。

(4)严禁人员扒跳皮带。

(5)严禁正对机头看皮带。

(6)严禁在皮带运行期间清理皮带机头、机尾滚筒及其附近的浮矸,也不许拉动胶带的清扫器。清理机头、机尾浮矸时,必须提前与皮带司

机取得联系(期间必须经第三人见证) ,再经电工“停电、挂牌、锁开关”后,方可进行作业。清理皮带中间部位浮矸时,人员必须随时注意皮带运行,以免被皮带卷入或被皮带上杂物所伤。

(7)皮带机头前后20m 范围内要使用不燃性支护。

(8)皮带机头(尾)处设置不少于2个灭火器及洒水装置、撒沙工具。

(9)输送带帮0.7m 以内及输送带下严禁堆放任何材料。

(10)跨越输送带处必须设置行人过桥。

(11)严禁用皮带运送大型材料设备,底皮带为二连滚时,可以利用底皮带运送如下材料:顶(帮)锚杆、药卷、钢带、垫片、道木、木托板、小槽钢,但必须执行以下几条规定:

①必须集中运料,放炮期间严禁带料。

②运料之前,要和皮带司机取得联系,机尾搁专人负责联系取料,在规定范围内取料,否则不得用底皮带带料。

③放料取料必须做到停机取放,取料时必须是在离清带器10m 外取料,信号不清严禁带料。

④底皮带跑偏时,严禁放料。

⑤料要放稳、放正,捆绑结实,不能堆积放料。

⑥底滚为直滚时,严禁带料。

⑦信号损坏及信号音质不清时严禁使用底皮带运送物料。

⑧放料结束后,放料人员应快速向煤头作业地点前进。在行进途中如发现有掉落材料时,严禁在与机尾人员联系清楚前直接放在底皮带上运送。

二、小绞车运输:

(1)加强小巷运输管理,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及上下车放警戒制度,严禁超挂车和放飞车。

(2)运输时,拉不动严禁强行硬拉,若发生落道,上道时要打好掩,严禁用绞车牵引上道。

(3)矿车上坡进入车场,先上挡木后摘钩,下坡出车场时,先挂好

钩再去挡木。

(4)巷道的运输,上坡时要挂好大钩、保险绳、车尾巴;下坡时要挂好大钩、保险绳,否则不得开车。矿车的连接必须使用专用的防脱销。

(5)开车时,严禁用脚蹬绳、蹬变向轮或用手拨绳。

(6)小巷运输必须根据斜坡长度和坡度、绞车提升能力、钢丝绳规格等校核提升矿车数量,严禁超挂车辆。各部绞车必须挂牌注明绞车车型、绳径、坡度、挂车数等主要参数。

(7)绞车信号必须明确、可靠,统一为“一停、二开、三下放”。

三、大重型材料运输:

(1)大型货载指长度4m 及以上,或宽度1.2m 及以上,或高度1.25m 及以上的货载;重型货载指重量为5t 及以上的货载。

(2)大重型材料运输期间,必须要有班长以上干部现场指挥。

(3)运输前,必须由专人检查装车情况,必须保证大重型材料捆绑牢固可靠、支垫平稳、重心适中,否则不得提放运输。

(4)下车前,派专人跟道,严格检查轨道质量,保证道基稳固,构件齐全,轨型一致,杜绝无眼道、跳台、错茬等不合格因素。同时跟道撤人,检查安全设施齐全完好。跟道完毕后,在下部车场躲避硐回点后,方可运输。

(5)每辆车要有一名专职司机和摘挂钩两人同时负责拉放车,每次上下料只能挂一辆车。运输期间不准派人跟车,绞车牵引区内严禁有人。小绞车必须按规定车数挂车,严禁超挂、超载。

(6)重型材料必须装在平板车上,且宽度不得超过1.6m ,高度不得超过1.8m (轨面起),必须用双股钢丝绳,长型材料必须装在材料叉车内,高度不得超过车沿10cm ,并捆绑牢固。固定不紧不牢,一律不准运输。

(7)上道工作必须由队干或班长现场指挥,使用导链或千斤上道时 必须随时观察顶板,起吊时随起吊随支垫,起吊物下严禁有人。

四、耙斗机使用安全措施

(1)、耙斗机司机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司机装岩前要对机器活动范围内巷道顶帮是否安全进行检查,发现问题

时妥善处理后方可开机工作。

(2)、耙斗机必须装有封闭式金属挡绳栏和防止耙斗出槽的护栏。

(3)、耙斗机四个卡轨器齐全有效,连接螺丝紧固,戗杆稳定牢固,工作时,必须按操作规程规定执行。

(4)、耙岩前,司机要对耙斗机各部分进行详细检查,耙斗机绞车与刹车装置必须完整可靠,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装岩和打眼平行作业时,打眼工作地点与耙斗所能达到的范围要有不少于6m 的安全距离。

(6)、耙斗机作业期间,不准在机器两侧及耙斗行程内有人,以防翻倒或断绳伤人。

(7)、耙斗机操作前,必须保证按钮灵活,制动闸可靠,护栏齐全,钢丝绳无断丝超限,照明良好,否则不准操作耙斗机装岩。

(8)、耙岩机移机:耙岩机随工作面的推进而逐段前移,耙岩机距离迎头最大不超过50米,最小不小于10米。耙岩机移动采用耙岩机自动迁移,在迎头打两根树脂锚杆,将回头轮挂在锚杆上。移机前巷道两帮及机前矸石要耙净,平整巷道底板。开关随着耙岩机前进至预定位置,预留电缆理顺贴帮放置,检查钢丝绳及连接装置,确保安全可靠。

第七节 其它

一、巷道贯通

1、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第108条规定。炮掘时,贯通剩余20m ,必须停止一头掘进,改为单头掘进。

2、施工前,由地测部下达贯通通知书,并在贯通透口处标定透口位置,并挂上醒目的标记。

3、贯通前先检查贯通头及被贯通头20m 范围内情况,是否有积水,瓦斯是否超限。如有积水,排水后方可贯通,如瓦斯超限(≥1%)时严禁贯通。

4、在剩余15m 时, 开始执行“探三进一”的施工方法,在巷道的左、

中、右各布置一个探眼,探眼深度3m 。炮掘时,探眼内严禁装药,放炮前用炮泥充填探眼。贯通过程中,队长必须现场指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

5、贯通相距10m 时,必须在贯通巷透口处支打不少于3根木柱或补打不少于3根锚索加强顶板维护。

6、炮掘贯通时,贯通相距5m 时,采用放小炮的方法,眼数不超过12个,眼深1m ,装药量1卷/眼,间排距为600mm 。

7、巷道贯通剩余3m 时,采用3m 长钻杆探透,探透后联系通风调度允许后方可贯通。贯通剩余1.5m ,采取人工刷大成0.3m 的孔,严禁放炮。

8、贯通前,施工队组必须与通风调度联系,经允许后方可贯通,贯通后通风部要及时调整通风系统。

9、特殊情况下,可根据实际情况另报专项贯通措施。

二、过构造措施:

掘进过程中若遇断层地质构造时必须立即停止掘进,采取如下措施:

1、掌头以外10m 范围内必须加强支护,补打锚索,其支护密度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而定,但每排不少于2根锚索。

2、构造前10m 范围内加强支护后,方可掘进过构造,过构造时要缩小锚杆排距为0.6m ,同时加密锚索支护,如锚杆锚索支护不能满足安全需要时,另报单项措施,修改支护。

3、过构造后,10m 范围内仍需及时支护加密锚索,其密度仍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4、过构造期间,班长和安全员必须现场把关,发现有冒顶危险时迅速撤人。

5、当遇无炭柱或较大断层等地质构造时,另报单项安全技术施工措施。

三、探防水措施:

1、严格掌握掘进距离,做到“有掘必探,先探后掘”。执行探测前及时预报,尽可能准确。

2、探掘方法为“探75米掘45米”。探眼布置为距顶板0.5m ,共布置2排6个眼,眼距1m ,探眼距帮1m 。

3、预计工作面掘进时无大的涌水,为预防起见,如探巷掘进时,发现探眼中渗水,煤壁挂红挂汗,空气变冷,有淋头水或其它异常现象时,必须立即停止工作,撤出所有人员,并及时汇报调度,待查明原因并采取措施后方可恢复掘进。

4、探眼期间,发现有水流出时,严禁将钻杆拨出。

5、无水流出时,可拨出钻杆,对工作面一切情况进行处理。

6、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制定针对性强的探巷专项措施。

四、工程质量标准化

(1)工程质量必须执行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与中国煤炭工业协会联合制定的《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及考核评级办法》,并严格考核,定期进行验收。

(2)班与班进行工程质量验收,不合格的坚决返工。

(3)严格工序管理,做到米米合格,有关人员要严把工程质量关。

(4)巷道保持清洁整齐,工业卫生良好,材料堆放整齐,浮煤清理干净。

第八章 灾害应急措施及避灾路线

一、发生事故时现场人员的行动原则:

1、及时汇报灾情。2、积极抢救。3、安全撤离。4、妥善避灾。

二、特殊情况下的防范措施:

1、进入新工作面地点,必须熟悉该工作面的通风系统及避灾路线。

2、下井人员必须携带隔离式自救器,并会正确使用。

3、遇有火灾、瓦斯、煤尘爆炸或巷道内散发出有害气体事故时,要立即佩带自救器,一律向进风方向组织撤人,并及时汇报调度室。

4、掌头或巷帮有透水预兆时,或遇水灾事故时,要立即组织人员向

附近巷道高处撤退,迅速撤出事故地点。

三、自救、互救与创伤急救:

1、搞好临场抢救:伤害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必须立即对伤员进行初级急救,并正确的方法进行搬运。

2、员工自救与互救:自救就是当井下发生意外灾变时,在灾区或受灾变影响的区域内的每个员工进行避灾和保护自己的过程。互救是在有效地进行自救的前提下,没有受伤的员工妥善地救护灾区受伤人员的过程。应遵守“灭、护、撤、躲、报”的五字原则;即灭是保证安全前提下,采取解决有效的措施,将事故消灭在初始阶段或控制在最小范围,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伤害损失。护是当事故造成自己所在地点的有毒有害气体浓度增高,可能危及生命安全时,及时进行个人安全防护,或佩戴自救器或用湿毛巾捂住鼻、口等。撤是当灾区现场不具备抢救事故的条件或可能危及人员的安全时,以最快速度、选择最近的路线,撤离灾区。躲是如在短时间内无法安全撤离灾区时,应迅速进入预先构筑的避难硐室或其它安全地点暂时躲避,等待抢救。报是立即向调度室汇报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遇难人数及灾情等情况。

3、员工互救必须遵守“三先三后的原则,即对窒息或心跳、呼吸刚停止不久的伤员,必须先复苏、后搬运。对出血伤员,必须先止血,后搬运。对骨折伤员,必须先固定,后搬运。

四、避灾路线

1、避灾路线(详见附图16)。

2、发生火灾、瓦斯、煤尘爆炸,巷道内散发有毒气体或其它灾害时,人员应就近向新鲜风流中撤退。

其避灾路线为:

(1)工作面→15104高抽巷→15104运输顺槽→15#煤Ⅰ采区轨道巷→行人斜井→地面

(2)发生水灾事故时,人员应就近向地势高的方向撤退, 其避灾路线如下:

工作面→15104高抽巷→15104运输顺槽→15#煤Ⅰ采区轨道巷→行人斜井→地面

其它未提及之处,要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公司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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