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规定黄标车闯限行区将处罚 结束违规不罚现状
2013年05月23日 08时00分00秒 来源:云南网
2012年7月,相关部门在一环主要路口设点对环标进行检查 资料图片
“一些省市,对淘汰注册运营的‘黄标车’会给予6000元补贴,昆明市在淘汰‘黄标车’方面,也可考虑给予一定补助。”昨日,在《昆明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修订草案)》第一次立法领导小组会议上,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建议道。
针对条例的修订,副市长王道兴强调,要用老百姓易懂的语言来表述,条例要有可操作性,便于实施。
新规:
或将结束违规不罚现状
《昆明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自2008年10月1日施行以来,昆明市依据条例共完成全市(5区、4县、1市)18个机动车安全检测机构,共建成环保检测线59条,建设完成全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在全省率先推行机动车工矿法定期检测工作,并实施日常监督管理。
从2010 年2月1日开始,截至今年4月底,共发放机动车环保合格标志175万个(含新车,新车不参加检测直接发放标志),其中黄标37万个、绿标138万个。
去年7月1日起,昆明市每天上午7点至晚上9点,对进入北京路(一环路段)的高污染机动车实施限行。针对处罚措施,市环保局与市交警支队前期一直进行沟通,但并未正式出台处罚措施的具体规定。整个限行期间,交警执法人员和环保人员多是对违规进入北京路的黄标车或未取得环保标志的车辆进行劝导教育。
根据昆明市出台的黄标车限行步骤,今年7月1日起至2014年6月30日,昆明市还将对东风东路、东风西路、金碧路、北京路等路段实施禁止高污染机动车通行,扩大限行区域。而此次条例的修订,共新增7个条款,不仅对各部门分工和职责进行明确,还新增了关于黄标车限行及黄标车违规行驶处罚措施的内容。这或将结束黄标车违规驶入限行区域无处罚的现状。
建议:
可考虑补助淘汰黄标车
在昨日的审议会上,昆明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老的条例已不能适应昆明市的发展。比如在执法中,各个部门的协调配合分工不明确,尤其是在执法方面,全国各地的做法也不一样,有的是由警方牵头,有的是由环保部门牵头,效果也各有优劣。
“昆明市现在的情况,由警方来牵头实施限行更有利于黄标车工作的开展。”昆明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说。而交警部门的建议则是,由环保部门来牵头更好,因为公安机关并不具备环保专业知识,哪辆车超不超标他们并不清楚,应由环保部门根据PM2.5监测数据等,提出在哪里、什么时间进行限行。
昆明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则从淘汰黄标车的角度提出了建议:“在其他省份,也有补助的做法,像有的省市就补助6000元。”
要求:
条例实施一定要及时、公开、透明
“在昆明市PM2.5的污染物来源中,有25%来自机动车尾气,有60%左右来自于扬尘。” 昆明市副市长王道兴说,要降低PM2.5,就应加大对机动车尾气排放的监管,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借鉴省外的先进做法,将黄标车淘汰。
经过讨论,王道兴说,黄标车限行实施的责任,初步确定由昆明市环保局和交警部门联合发文,共同管理,但责任要分清、职责要明确。同时,他强调,要将“冒黑烟”等老百姓易懂的词语写到条例中,不能都是一些专业术语,老百姓看不懂。条例要有可操作性,便于实施。
“让老百姓参与监督,发现问题可以举报,不能搞得神神秘秘的,让人感到高不可攀。空气质量与公众生活密不可分,涉及到每个市民的切身利益,所以,条例的实施一定要做到及时、公开、透明。”王道兴强调。
4步骤限行黄标车
2012年7月1日-2013年6月30日 7:00-21:00,北京路限行。
2013年7月1日-2014年6月30日 7:00-21:00,东风东路、东风西路、金碧路、北京路限行。
2014年7月1日-2015年6月30日 7:00-21:00,一环以内区域限行。
2015年7月1日起 7:00-21:00,二环以内区域限行。
许孟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