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东新区迎接城市“天山杯”竞赛活动和
创建区级最佳卫生城市单项杯考核
责
任
书
米东新区规划建设局
米东新区迎接城市“天山杯”竞赛和创建区级
最佳卫生城市单项杯考核责任书
为迎接自治区城市“天山杯”竞赛活动、争创自治区级最佳卫生城市,根据《自治区2006年城市建设“天山杯”竞赛活动方案》暨《2006年城市建设“天山杯”竞赛考核实施细则》的文件精神,特与副局长签订《米东新区迎接城市“天山杯”竞赛和创建区级最佳卫生城市单项杯考核责任书》,具体内容如下:
一、责任对象
是负责城市规划管理杯创建工作具体责任人,对创建城市规划管理杯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责任目标
(一)、负责城市规划管理杯考核材料的组织。
(二)、负责城市规划管理杯创建工作的检查、落实。
(三)、负责协调相关部门、人员积极参与城市规划管理杯创建工作。
(四)、定期召开协调会议,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五)、城市“天山杯”竞赛活动中《城市规划管理杯考核细则》规定的其他事项。
三、工作任务
2006年6月至8月:城市规划实施管理情况的检查、落实;相关材料的书写、搜集。
2006年8月中旬:开展回头看,认真做好自查工作。 2006年8月中旬至9月:材料的整理、装订,迎接自治区检查团检查。
四、考核与奖惩办法
(一)、按照《自治区2006年城市建设“天山杯”竞赛活动方案》暨《2006年城市建设“天山杯”竞赛考核实施细则》的要求,米东新区规划建设局对领导分管单项杯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二)、经自治区竞赛考核验收,取得竞赛活动好成绩的单项杯,米东新区规划建设局将给予表彰奖励。
(三)、凡因直接领导责任不到位,致使参赛工作不力的,将追究直接领导责任人的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米东新区规划建设局和责任人各一份。
米东新区规划建设局 责任人:
签字人:
二〇〇六年七月十九日
米东新区迎接城市“天山杯”竞赛和创建区级
最佳卫生城市单项杯考核责任书
为迎接自治区城市“天山杯”竞赛活动、争创自治区级最佳卫生城市,根据《自治区2006年城市建设“天山杯”竞赛活动方案》暨《2006年城市建设“天山杯”竞赛考核实施细则》的文件精神,特与副局长签订《米东新区迎接城市“天山杯”竞赛和创建区级最佳卫生城市单项杯考核责任书》,具体内容如下:
一、责任对象
是负责城市居住环境建设与管理杯工作具体责任人,对创建城市居住环境建设与管理杯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责任目标
(一)、负责城市居住环境建设与管理杯考核材料的组织。
(二)、负责协调相关部门、人员积极参与城市居住环境建设与管理杯创建工作。
(三)、定期召开协调会议,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四)、城市“天山杯”竞赛活动中《城市居住环境建设与管理杯考核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事项。
三、工作任务
2006年6月至8月:城市综合整治工作;相关材料的书写、搜集。
2006年8月中旬:开展回头看,认真做好自查工作。 2006年8月中旬至9月:材料的整理、装订,迎接自治区检查团检查。
四、考核与奖惩办法
(一)、按照《自治区2006年城市建设“天山杯”竞赛活动方案》暨《2006年城市建设“天山杯”竞赛考核实施细则》的要求,米东新区规划建设局对领导分管单项杯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二)、经自治区竞赛考核验收,取得竞赛活动好成绩的单项杯,米东新区规划建设局将给予表彰奖励。
(三)、凡因直接领导责任不到位,致使参赛工作不力的,将追究直接领导责任人的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米东新区规划建设局和责任人各一份。
米东新区规划建设局 责任人:
签字人:
二〇〇六年七月十九日
米东新区迎接城市“天山杯”竞赛和创建区级
最佳卫生城市单项杯考核责任书
为迎接自治区城市“天山杯”竞赛活动、争创自治区级最佳卫生城市,根据《自治区2006年城市建设“天山杯”竞赛活动方案》暨《2006年城市建设“天山杯”竞赛考核实施细则》的文件精神,特与副局长签订《米东新区迎接城市“天山杯”竞赛和创建区级最佳卫生城市单项杯考核责任书》,具体内容如下:
一、责任对象
是负责城市公用事业改革与基础设施建设杯工作具体责任人,对创建城市公用事业改革与基础设施建设杯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责任目标
(一)、负责城市公用事业改革与基础设施建设杯考核材料的组织。
(二)、负责协调相关部门、人员积极参与城市公用事业改革与基础设施建设杯创建工作。
(三)、定期召开协调会议,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四)、城市“天山杯”竞赛活动中《城市公用事业改革与基础设施建设杯考核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事项。
三、工作任务
2006年6月至8月:按年度计划完成公用事业改革与城
市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相关材料的书写、搜集。
2006年8月中旬:开展回头看,认真做好自查工作。 2006年8月中旬至9月:材料的整理、装订,迎接自治区团检查。
四、考核与奖惩办法
(一)、按照《自治区2006年城市建设“天山杯”竞赛活动方案》暨《2006年城市建设“天山杯”竞赛考核实施细则》的要求,米东新区规划建设局对领导分管单项杯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二)、经自治区竞赛考核验收,取得竞赛活动好成绩的单项杯,米东新区规划建设局将给予表彰奖励。
(三)、凡因直接领导责任不到位,致使参赛工作不力的,将追究直接领导责任人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米东新区规划建设局和责任人各一份。
米东新区规划建设局 责任人:
签字人:
二〇〇六年七月十九日
米东新区迎接城市“天山杯”竞赛和创建区级
最佳卫生城市单项杯考核责任书
为迎接自治区城市“天山杯”竞赛活动、争创自治区级最佳卫生城市,根据《自治区2006年城市建设“天山杯”竞赛活动方案》暨《2006年城市建设“天山杯”竞赛考核实施细则》的文件精神,特与副局长签订《米东新区迎接城市“天山杯”竞赛和创建区级最佳卫生城市单项杯考核责任书》,具体内容如下:
一、责任对象
是负责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杯工作具体责任人,对创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杯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责任目标
(一)、负责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杯考核材料的组织。
(二)、负责协调相关部门、人员积极参与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杯创建工作。
(三)、定期召开协调会议,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四)、城市“天山杯”竞赛活动中《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杯考核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事项。
三、工作任务
2006年6月至8月:城市综合整治工作;相关材料的书写、搜集。
2006年8月中旬:开展回头看,认真做好自查工作。
2006年8月中旬至9月:材料的整理、装订,迎接自治区检查团检查。
四、考核与奖惩办法
(一)、按照《自治区2006年城市建设“天山杯”竞赛活动方案》暨《2006年城市建设“天山杯”竞赛考核实施细则》的要求,米东新区规划建设局对领导分管单项杯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二)、经自治区竞赛考核验收,取得竞赛活动好成绩的单项杯,米东新区规划建设局将给予表彰奖励。
(三)、凡因直接领导责任不到位,致使参赛工作不力的,将追究直接领导责任人的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米东新区规划建设局和责任人各一份。
米东新区规划建设局 责任人:
签字人:
二〇〇六年七月十九日
米东新区迎接城市“天山杯”竞赛和创建区级
最佳卫生城市单项杯考核责任书
为迎接自治区城市“天山杯”竞赛活动、争创自治区级最佳卫生城市,根据《自治区2006年城市建设“天山杯”竞赛活动方案》暨《2006年城市建设“天山杯”竞赛考核实施细则》的文件精神,特与副局长签订《米东新区迎接城市“天山杯”竞赛和创建区级最佳卫生城市单项杯考核责任书》,具体内容如下:
一、责任对象
是负责城建档案管理杯工作具体责任人,对创建城建档案管理杯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责任目标
(一)、负责城建档案管理杯考核材料的组织。
(二)、负责协调相关部门、人员积极参与城建档案管理杯创建工作。
(三)、定期召开协调会议,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四)、城市“天山杯”竞赛活动中《城建档案管理杯考核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事项。
三、工作任务
2006年6月至8月:相关材料的书写、搜集。
2006年8月中旬:开展回头看,认真做好自查工作。 2006年8月中旬至9月:材料的整理、装订,迎接自治
区检查团检查。
四、考核与奖惩办法
(一)、按照《自治区2006年城市建设“天山杯”竞赛活动方案》暨《2006年城市建设“天山杯”竞赛考核实施细则》的要求,米东新区规划建设局对领导分管单项杯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二)、经自治区竞赛考核验收,取得竞赛活动好成绩的单项杯,米东新区规划建设局将给予表彰奖励。
(三)、凡因直接领导责任不到位,致使参赛工作不力的,将追究直接领导责任人的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米东新区规划建设局和责任人各一份。
米东新区规划建设局 责任人:
签字人:
二〇〇六年七月十九日
米东新区迎接城市“天山杯”竞赛和创建区级
最佳卫生城市单项杯考核责任书
为迎接自治区城市“天山杯”竞赛活动、争创自治区级最佳卫生城市,根据《自治区2006年城市建设“天山杯”竞赛活动方案》暨《2006年城市建设“天山杯”竞赛考核实施细则》的文件精神,特与副局长签订《米东新区迎接城市“天山杯”竞赛和创建区级最佳卫生城市单项杯考核责任书》,具体内容如下:
一、责任对象
是负责建筑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杯工作具体责任人,对创建建筑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杯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责任目标
(一)、负责建筑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杯考核材料的组织。
(二)、负责协调相关部门、人员积极参与建筑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杯创建工作。
(三)、定期召开协调会议,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四)、城市“天山杯”竞赛活动中《建筑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杯考核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事项。
三、工作任务
2006年6月至8月:建筑工程质量与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相关材料的书写、搜集。
2006年8月中旬:开展回头看,认真做好自查工作。 2006年8月中旬至9月:材料的整理、装订,迎接自治区检查团检查。
四、考核与奖惩办法
(一)、按照《自治区2006年城市建设“天山杯”竞赛活动方案》暨《2006年城市建设“天山杯”竞赛考核实施细则》的要求,米东新区规划建设局对领导分管单项杯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二)、经自治区竞赛考核验收,取得竞赛活动好成绩的单项杯,米东新区规划建设局将给予表彰奖励。
(三)、凡因直接领导责任不到位,致使参赛工作不力的,将追究直接领导责任人的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米东新区规划建设局和责任人各一份。
米东新区规划建设局 责任人:
签字人:
二〇〇六年七月十九日
米东新区迎接城市“天山杯”竞赛和创建区级
最佳卫生城市单项杯考核责任书
为迎接自治区城市“天山杯”竞赛活动、争创自治区级最佳卫生城市,根据《自治区2006年城市建设“天山杯”竞赛活动方案》暨《2006年城市建设“天山杯”竞赛考核实施细则》的文件精神,特与副局长签订《米东新区迎接城市“天山杯”竞赛和创建区级最佳卫生城市单项杯考核责任书》,具体内容如下:
一、责任对象
是负责精神文明建设杯工作具体责任人,对创建精神文明建设杯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责任目标
(一)、负责精神文明建设杯考核材料的组织。
(二)、负责协调相关部门、人员积极参与精神文明建设杯创建工作。
(三)、定期召开协调会议,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四)、城市“天山杯”竞赛活动中《精神文明建设杯考核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事项。
三、工作任务
2006年6月至8月:相关材料的书写、搜集。
2006年8月中旬:开展回头看,认真做好自查工作。 2006年8月中旬至9月:材料的装订、归档,迎接自治
区检查团检查。
四、考核与奖惩办法
(一)、按照《自治区2006年城市建设“天山杯”竞赛活动方案》暨《2006年城市建设“天山杯”竞赛考核实施细则》的要求,米东新区规划建设局对领导分管单项杯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二)、经自治区竞赛考核验收,取得竞赛活动好成绩的单项杯,米东新区规划建设局将给予表彰奖励。
(三)、凡因直接领导责任不到位,致使参赛工作不力的,将追究直接领导责任人的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米东新区规划建设局和责任人各一份。
米东新区规划建设局 责任人:
签字人:
二〇〇六年七月十九日
米东新区迎接城市“天山杯”竞赛和创建区级
最佳卫生城市单项杯考核责任书
为迎接自治区城市“天山杯”竞赛活动、争创自治区级最佳卫生城市,根据《自治区2006年城市建设“天山杯”竞赛活动方案》暨《2006年城市建设“天山杯”竞赛考核实施细则》的文件精神,特与副局长签订《米东新区迎接城市“天山杯”竞赛和创建区级最佳卫生城市单项杯考核责任书》,具体内容如下:
一、责任对象
是负责抗震安居工程建设杯工作具体责任人,对创建抗震安居工程建设杯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责任目标
(一)、负责抗震安居工程建设杯考核材料的组织。
(二)、负责协调相关部门、人员积极参与抗震安居工程建设杯创建工作。
(三)、定期召开协调会议,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四)、城市“天山杯”竞赛活动中《抗震安居工程建设杯考核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事项。
三、工作任务
2006年6月至8月:相关材料的书写、搜集。
2006年8月中旬:开展回头看,认真做好自查工作。 2006年8月中旬至9月:材料的装订、归档,迎接自治
区检查团检查。
四、考核与奖惩办法
(一)、按照《自治区2006年城市建设“天山杯”竞赛活动方案》暨《2006年城市建设“天山杯”竞赛考核实施细则》的要求,米东新区规划建设局对领导分管单项杯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二)、经自治区竞赛考核验收,取得竞赛活动好成绩的单项杯,米东新区规划建设局将给予表彰奖励。
(三)、凡因直接领导责任不到位,致使参赛工作不力的,将追究直接领导责任人的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米东新区规划建设局和责任人各一份。
米东新区规划建设局 责任人:
签字人:
二〇〇六年七月十九日
米东新区迎接城市“天山杯”竞赛和创建区级
最佳卫生城市单项杯考核责任书
为迎接自治区城市“天山杯”竞赛活动、争创自治区级最佳卫生城市,根据《自治区2006年城市建设“天山杯”竞赛活动方案》暨《2006年城市建设“天山杯”竞赛考核实施细则》的文件精神,特与副局长签订《米东新区迎接城市“天山杯”竞赛和创建区级最佳卫生城市单项杯考核责任书》,具体内容如下:
一、责任对象
是负责风景名胜区综合整治(综合杯)工作具体责任人,对创风景名胜区综合整治(综合杯)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责任目标
(一)、负责风景名胜区综合整治(综合杯)考核材料的组织。
(二)、负责协调相关部门、人员积极参与风景名胜区综合整治(综合杯)创建工作。
(三)、定期召开协调会议,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四)、城市“天山杯”竞赛活动中《风景名胜区综合整治(综合杯)考核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事项。
三、工作任务
2006年6月至8月:风景名胜区综合整治工作;相关材料的书写、搜集。
2006年8月中旬:开展回头看,认真做好自查工作。 2006年8月中旬至9月:材料的装订、归档,迎接自治区检查团检查。
四、考核与奖惩办法
(一)、按照《自治区2006年城市建设“天山杯”竞赛活动方案》暨《2006年城市建设“天山杯”竞赛考核实施细则》的要求,米东新区规划建设局对领导分管单项杯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二)、经自治区竞赛考核验收,取得竞赛活动好成绩的单项杯,米东新区规划建设局将给予表彰奖励。
(三)、凡因直接领导责任不到位,致使参赛工作不力的,将追究直接领导责任人的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米东新区规划建设局和责任人各一份。
米东新区规划建设局 责任人:
签字人:
二〇〇六年七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