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要求增加编制的报告
县编委:
温宿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是县财政局下属事业单位,核定编制10名,现有工作人员4名。5月20日,温宿县2008年人事调配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纪要(温人调组纪字
[2008]1号),会议决定将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有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经历的单保江、敬昌斌、陆茹、王新华、李杰、艾尼瓦尔依明热依木六名同志,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把人事手续调整到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占全额事业编制,工作由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统一指派。随后地区人事局下发了《关于温宿县资源管理办公室等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的通知》(阿地人[2008]220号),经自治区人事厅批准,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不实行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职务、工资、奖金等人事管理制度。
现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已无事业编制,以上转入六名同志不具备公务员身份,不符合公务员过渡条件。同时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现只有工作人员4名,按照县委、政府的工作部署,承担着大量的管理事务,难以统筹兼顾,急需招录充实工作人员。特此报告,为确保工作的正常开展,妥善安置上述人员,要求增加6名事业编制,妥否,请批示。
温宿县财政局
二00八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