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管理责任
为创振宁品牌,提高员工素质,强化规范各项管理提升公司信誉度工程监理有责任,认真行使自己的职权。
工程监理在管理工地时,必须严格执行文明施工,安全防火及质量管理标准,有权将不服从工地管理的人员清除出工地,并书面报送工程部。
一、为使每单工地都是样板工程,争取单单有回头客,工程监理在管理工地过程中,有义务同业主,物业协调好关系,争取业主和物业的配合、支持,对所有参观工地的客户必须热情接待介绍工地管理流程。
二、工程部在接到业主第一次投诉时,填好投诉通知书及时通知工程监理及工组长,工程监理、工组长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48小时内与业主联系及返修。
三、工程监理进入工地管理后,有意与业主发生争吵及使用劣质材料或存在较为严重的质量问题,被业主投诉,经公司经理或工程部出面协调无效,属工程监理自身责任,将停岗一年,情节的并造成负面影响的,将其开除公司。
四、有下列情节之一者50-100元罚款,工程监理有权当场给予处罚,并书面报送工程部,在其结款时给予扣除。
1、在工地施工工组长及工人未持牌上岗者。
2、工地严禁吸烟者(必当场及烟蒂为依据)
3、工地施工严禁打赤膊,穿拖鞋。
4、工地严禁带小孩及闲杂人等进工地。
5、工地卫生未及时清理,装袋、堆放。(罚监理)
6、工地施工材料未分类堆放。(罚监理)
7、工地易燃材料未放置安全位置。(罚监理)
8、在工地随意大小便。(严重者开除)
9、站在家具、洁具上施工者。
10、站在天那水、油漆桶上施工者。
11、在工地上吵嘴、打架、辱骂业主者重罚(并开除公司)
12、在工地聚众赌博者重罚。(严重者开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