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社区居委会统战工作制度
1、 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党的统战,对台侨务、民族宗教、党外、非公经济等工作的
方针政策,确保其各项方针政策在各社区落实到实处。
2、 充分发挥统战工作的优势,积极组织社区统战人员服务于社区建设,并借助社区服务载
体,为统战成员提供各项服务。
3、 做好社区“三胞”眷属等统战成员思想政治工作,鼓励他们与海外亲人保持密切联系,
动员其积极为祖国统一做出应有贡献。
4、 加强党外干部、党外知识分子和民主人士的队伍建设,关心党外人士和民主党派成员的
工作和生活,充分发挥他们在社区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5、 依法加强对民族、宗教事务的管理,确保民族宗教等统战领域的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
谐的建设。
6、 重点加强非公经济代表人士的队伍建设,教育引导他们为辖区经济发展和社区公益事业
发展多做贡献。
7、 主动为“私营”“三资”等非公企业做好服务协调工作,积极宣传有关政策法规,努力
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8、 掌握社区统战对象的基本情况,建立完善的社区统战工作基础台账和工作规范。
二、统战工作例会及宣传学习制度
1、社区居委会每季度召开一次统战工作例会,听取社区统战联络员工作汇报,分析本社区统战成员思想、生活等情况,突出“双向服务”研究社区统战具体工作。
2、社区统战工作领导成员集中学习统战内容全年不少于两次。
3、社区宣传栏宣传介绍统战工作内容,每季度一期,全年不少于四期。
三、统战走访慰问制度
1、社区统战干部走访统战成员,要做好“四必访”,即“统战成员生病、住院必访,有困难必访,有矛盾必访,传统节日必访”。
2、社区走访或慰问统战成员,一般成员全年不少于一次,重点成员全年不少于两次。
3、通过走访统战成员,及时听取其对社区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其实际困难,主动帮其排忧解难。对其困难做到能办到的及时解决,办不到的及时反映、协调解决。
4、实行走访登记制,对统战成员反映的问题,要求解决事情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四、统战工作通报及信息反映制度
1、社区党总支(支部)每半年一次集中向社区统战代表人士通报本社区经济、社会事业、管理等方面情况,主动征求其意见和建议。
2、社区统战工作领导小组每半年一次向街道党工委汇报统战工作情况,遇有重要任务和重大问题随时通报。
3、社区居委会统战工作小组,对统战工作动态,各界人士反映的社情民意,以及各界人士发挥作用的典型事例,要每季度向街道统战工作领导小组汇报一次。遇有重大情况时,第一时间向街道统战工作领导汇报。
4、社区统战工作联络员每年至少向街道统战办上报统战工作信息四条,特色性工作总结文章一篇。
五、统战双向服务及联系交友服务
1、社区党总支(支部)要充分发挥协调作用,主动为统战成员,特别是搞好重点服务对象的服务。重点突出解困、维权、政策、政策、法规等服务内容。
2、社区要设定统战服务点,制定服务公约,开设统战成员服务快捷通道,并设立统战工作志愿者服务队伍。
3、社区要不断挖潜统战工作资源,逐步建立统战成员人才库,充分发挥有专长有特长统战
员的作用。
4、社区主要干部和统战工作联络员要主动,经常与社区的统战成员进行联系,开展交友活动,并参加统战成员的联席活动,及时为他们解决困难,搞好服务。
六、目标考核制度
1、社区统战工作将纳入社区全年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中。
2、每年年初根据办事处党工委要求,制定工作计划,做好上年度统战工作总结。
3、社区支部书记为社区统战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对其社区统战工作成员及工作人员平时工作检查督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