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党组织选举工作指导
手册
机关党委(总支、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程序
一、会议的筹备
(一)党委(总支、支部)召开全体委员会议,讨论并作出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决定。(新成立的机关党组织应召开本部门党组或班子会议决定)
(二)做好大会的有关准备工作
1、写好工作报告。报告要对本届任期内的党建工作进行总结,既要讲成绩,也要讲不足,同时对今后的工作做出安排部署。
2、党委(总支、支部)组织全体党员酝酿讨论提出下届委员会候选人,并根据多数党员意见确定候选人预备名单。(新成立的机关党组织应召开本部门党组或班子会议,酝酿讨论提出委员会候选人)
(三)向上级党组织做关于召开党员大会的请示。 内容包括:
1、召开党员大会的依据;
2、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预备名单应多于应选名额的20%)。
3、大会召开的具体日期。 (四)上级党组织批复。
二、会议的召开
(一)会议主持。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应由上届党委(总支、支部)委员会负责,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由上届支部书记或副书记主持。(新成立的机关党组织应由本部门党组或党的负责人指派专人主持)
(二)会议程序 1、宣布开会。 2、奏《国际歌》。
3、做党委(总支、支部)工作报告。 4、听取并审议委员会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 5、听取并审议大会选举办法(草案)。 6、听取并审议监票人名单。 7、讨论并审议工作报告。 8、选举。
①清点党员人数(清点后向主持人报告)。 ②分发选票。
③关于填写选票的方法和应当注意的问题说明。 ④填写选票。 ⑤投票。 ⑥清点选票。 ⑦计票。
⑧总监票人公布计票情况。
⑨宣布选举结果。 9、奏《国际歌》。 10、大会结束。 (三)注意事项
1、实到会有选举权的党员人数超过应到会有选举权党员人数的4/5,会议才有效。党员因下列情况不能参加选举的,报上级党委同意,并经党员大会通过,可以不计算在应到会党员人数之内:
①患有精神病或其它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志的; ②出国半年以上的;
③虽未受留党察看以上党纪处分,但正服刑的; ④年老体弱卧床不起和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⑤工作调动,下派锻炼、蹲点,外出学习或工作半年以上的,按规定应转走正式组织关系而没有转走的。
2、选举中有关填写选票、计票的注意事项请参见大会选举办法。
3、召开新当选的委员会委员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党委(总支、支部)书记、副书记,并进行分工。
三、会后工作
1、选举结果书面报告上级党组织批复。
2、上级党组织批复后,应及时向全体党员公布新班子的组成情况。
3、做好大会相关材料的立卷归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