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
旅游单项委托服务合同
北京青年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
使 用 说 明
1、本合同仅适用于委托本社代办某项或某几项服务内容的客人,由旅行社组织参团旅游的客人仍使用《北京市出境(国内)旅游合同》。
2、签订合同前双方应仔细阅读本合同条款,按双方约定内容认真、准确、工整填写相关内容,未尽事宜在“其他”项目栏详细填写。双方签字后,委托方保存原件,旅行社保存复写联。
3、本合同“时间”栏应以自然日(0:00—24:00)为计算
依据进行填写,一旦确定应向对方明确告知,防止因误会或疏忽造成时间提早或延误。
合同编号:BYTS101020z 本合同共四页(三)
单项委托服务合同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以下委托服务事项达成一致。为保证服务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旅行社管理条例》规定,签订以下协议:
一、委托内容与标准
二、特别注意事项约定
1、 乙方应在甲方委托服务范围内为甲方提供服务,委托服务事项之外甲方 所发生的问题,乙方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2、 为避免甲方的人身财产损失,乙方推荐甲方自愿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3、 乙方郑重提醒甲方应安排好自己的活动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谨慎购物, 谨慎参加赛车、骑马、攀岩、滑翔、探险、漂流、潜水、游泳、滑雪、滑冰、滑 板、跳伞、热气球、蹦极、冲浪等高风险活动,妥善保管好个人物品,若由此造 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乙方不负责赔偿。
三、其他约定:
1、 2、 3、 四、违约责任
1、因乙方的过错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2、乙方在处理甲方委托服务事务时,因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受到损失的, 可以向甲方要求赔偿损失。
3、乙方可以委托第三人处理委托事务。但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 可以向乙方要求赔偿损失。
五、争议的解决方式
履行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向朝阳法院提起 诉讼。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签订之日起生效,具有同 等效力,确认以本协议为准,之前协议作废。传真件拥有法律效力。
甲方(委托方)签字(盖章): 乙方(旅行社)盖章:
住所: 电话: 身份证号码:
住所:
传真: 电话: 经办人:
签订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