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人员考勤补充规定
为完善考勤制度,现将本公司行政工作人员(含公司领导批准的有关人员)考勤制度补充如下:
一、打卡规定:
行政人员考勤实行打卡制度,决不允许代替别人打卡,如发现代打卡者,发现一人次,罚款5元,月底办公室必须按考勤卡实事求是编制考勤表,交财务部造工资。打卡时如遇停电、打卡机无墨渍等特殊情况,可人工填写,除此之外,一律以打卡机打出的时间为准。
二、请假、调休、因公外出规定:
1、请假(含各种假):一天由部门经理批准;两天以上由部门经理签字后报总经理批准;部门经理请假由总经理批准。总经理出差时由分管副总批准。
2、调休:各部室原则上可在星期日安排轮休(由部门经理出据证明),但必须保证本部门有人值班。
3、因公外出:如因公出差、开会、学习等,必须由部门经理出据证明。
以上请假、调休、因公外出等有关手续、证明,必须交办公室统一登记、存档。
三、迟到、早退扣款规定:
1、迟到、早退在10 分钟以上,15分钟以内,扣款2元/次。
2、迟到、早退在15分钟以上,30分钟以内,扣款5元/次。
3、迟到、早退在30分钟以上,60分钟以内,扣款10元/次。
4、迟到、早退在60分钟以上,按半天事假处理。
以上规定从六月六日起执行,原规定与本规定不符部分,以本规定为准。 医疗用品有限公司
二 0 0 六 年 六 月 八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