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进场合同20**年1214 - 范文中心

超市进场合同20**年1214

06/19

商品供销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凤阳新百大超市连锁有限公司 乙方:

注册地址: 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门台工业园区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周远达 法定代表人:

税务登记号: 税务登记号: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 真: 传 真:

开 户 行: 开 户 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甲方因经营需要,向乙方购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定义

(一)订单:本合同所指订单是指为甲方开出的订货单、进货单或要货单,随着甲方管理系统的变更,订单的格式、形式可能作相应变更。

(二)价格:本合同所指价格为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的价格,以双方确认的最近记录为准。

(三)供货额:本合同所指供货额为合同(包括补充协议等)约定的一定期间内乙方开给甲方并经甲方确认的货物发票金额(含税)的总和。

第二条 供货前提

(一) 乙方供货前应提供下列有效证明:

1.营业执照;

2.税务登记证;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生产许可证、流通许可证或相应的许可证;

5.商标注册证、商标使用授权书或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及备案表;

6.专利产品需提供专利证书、专利号或专利使用授权书,专利使用许可合同及备案表;

7.工业生产许可证;

8.动植物检验证、产地检疫合格证明;

9. 使用绿色、有机、无公害或其他质量认证标志和证明商标的应提供相关证书或批准文件;

10. 如属代理商、经销商、加盟商等生产商的,还应同时提供生产商的授权证明文件及上述相关证件。

以上各类证件应真实有效,如是复印件的需加盖提供单位的公章。经年检更新、更换或变更的应到甲方相关部门作相应的调整登记。如经查实乙方提供虚假、伪造、过期的证明文件的,甲方将根据造成的危害结果要求乙方赔偿损失,并解除与乙方的合同。

(二) 商品信息保证

乙方在供货时应向甲方登记相关的商品信息资料,保证所填信息的真实准确有效,并与实际供应的商品的真实属性一致。若相关信息发生变化的,乙方应及时到甲方总部作相应的调整登记。若发生违反上述保证的情况,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并向甲方支付不低于壹万元的违约金(甲方有权在乙方帐款中直接扣除)。

(三) 独立处分权保证

乙方保证对供应给甲方的商品享有完全独立的处分权,应付的一切税款、费用已经缴纳,商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权利,不存在任何第三方索赔或为第三方所主张权利,并且不存在依法被禁止或限制销售的情况。若发生违反上述保证的情况,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并向甲方支付不低于伍万元的违约金(甲方有权在乙方帐款中直接扣除),乙方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另应向甲方承担瑕疵担保责任,乙方未能提供担保的,甲方有权中止支付相应款项,并追究乙方相关法律责任。

第三条 新品

(一)乙方新品进场所发生的有关费用以支票或电汇方式支付。对于乙方送审的样品,甲方概不退还。

(二)甲方对乙方新品实行定点门店三个月试销期,试销商品若被证实是滞销品或质量有问题,甲方可根据商品的质量及销售情况实施淘汰。商品被淘汰后,乙方所支付的各种费用不予退还,原已确认的退佣等费用在乙方帐款中一并扣除。

(三)为了保持新品价格的稳定性,乙方保证新品在试销期及之后的3个月内不可擅自调高进价,如调低进价,乙方应补足甲方所有库存的差价额。

(四)新品铺货采用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

1.配送或转配送:乙方新品进入甲方指定的物流公司,由甲方负责依据依照本合 同或惯例进行新品铺货。

2.直送:由乙方将直送商品管理单送至甲方所规定的门店,在本合同的框架内与甲方门店负责人协商后,甲方门店开始第一次订货并由乙方直接将所订新品送至甲方门店。

第四条 质量

(一)乙方知道甲方可能将所购商品用于食品制造生产或提供饮食服务及其他正常用途,故乙方承诺与保证:乙方所交付的商品及其提供的相关服务符合

国家及地方性法律、法规及其它规范性文件(如行业标准)所规定的质量和技术要求、(食品)卫生要求以及安全要求以及甲方实际生产要求等各种相关标准。 在送货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符合法定条件的检验机构的质量合格检验报告,检验报告所列检验项目应当包括法律、法规规定和保障食品安全的相关项目。上述材料为复印件的,必须加盖乙方公章。乙方应确保供应商品都有出厂检验合格证明。

(二)商品保质期规定

1.限期使用商品必须在销售包装的显著位臵清晰地标明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字迹应清晰牢固不易被擦掉,并且不得粘贴和涂改。

2.乙方保证送到甲方的商品符合合同、合同附件、补充协议中约定的商品保质期规定。

3.有特殊要求的商品必须按批次提供相关证明:酒类产品需提供《酒类流通随附单》;生鲜肉(禽)品应按规定向甲方提供《动物产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等文件;进口食品须按批次提供同批次的出入境卫生检验检疫卫生证书。

4.送货单位应确保送货人员和运输工具符合卫生要求。

5.乙方承诺所交付食品及食品材料类(包括但不限于蔬菜、肉禽蛋奶、豆制品、海鲜、酒、茶、饮料、调料等,下同)商品的生产(包括制作完工,下同)日期和保质期(包括但不限于有效期、最佳使用期等质量或品质有关的期限;如出现多个期限的,以最短的期限为准,下同)应符合下列条件:

(1)保质期为1至2天期间的商品,应为交货前的12小时内生产的;

(2)保质期为3至7天期间的商品,为交货前的24小时内生产的;

(3)保质期为8至15天期间的商品,商品生产日期应为交货前的3日内;

(4)保质期为16至31天期间的商品,商品生产日期应为交货前的5日内;

(5)保质期为32至93天期间的,商品生产日期应为交货前的15日内;

(6)保质期为94至183天期间的,商品生产日期应为交货前的45日内;

(7)保质期为184至366天期间的,商品生产日期应为交货前的90日内;

(8)保质期为367天以上的商品,商品生产日期应为交货前的180日内;

(9)蔬菜、肉禽蛋奶、海鲜、豆制品等无明确约定的时令食品或食材,因必须保持新鲜,故双方约定保质期定为1天,最长不超2天。

(三)商品标识标注

1.乙方提供商品的标识标注应符合国家有关产品标识标注法律法规的要求,有强制性标准要求的必须严格执行。

2.乙方提供商品的标识标注应与内在商品质量保证真实一致,不得出现伪造、假冒等现象,不得作虚假质量标识。

3.乙方提供商品销售包装上的广告宣传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得出现虚假宣传及禁用文字内容。

(四)商品包装

1.商品的包装必须清洁完整,无破损和污染,食品包装容器材料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2.商品内外包装均符合国家标准。内外包装上印有中文标示的生产商、地址、产品名称、规格、技术数据、产地、保质期、配料、产品批准号、生产日期、保质期、净含量、贮藏要求等。装载必须与运输方式相符,乙方应承担因不充分或不适当包装造成的货物损害或灭失责任。

4. 包装物处理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1)包装物不回收。

(2)包装物由供方回收。

(五)商品计量

1.乙方所提供商品涉及计量的应当按照国家计量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标注,正确使用法定计量单位,不得模糊、虚假计量。

2.定量包装商品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3.称重商品应符合《零售商品称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六)质量责任

1.乙方发现所供产品有不合格情况的,应当及时向甲方通报情况,并及时召回相关产品。如因乙方商品的质量问题而引起针对甲方的负面媒体报道、纠纷或政府机关处罚的,甲方有权对相关产品采取解约、销毁、暂停结款等措施。

2.如因乙方提供的商品质量问题产生的投诉或查证属实,甲方有权根据《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规定和甲方对客户的承诺,按甲方认为妥当的方式向客户做出赔偿或补偿。乙方应承担的责任是:

(1)积极协助甲方妥善处理投诉。乙方应在接到甲方关于顾客投诉的通知后的24小时内与甲方联系,并最迟于48小时内到投诉事件发生地解决问题。

(2)支付对甲方客户的赔偿或补偿以及相关费用。

(3)按向甲方客户赔偿或补偿金额的2倍向甲方作出赔偿。造成甲方商誉损失的(如被媒体曝光、引起司法纠纷等,包括但不限于乙方被控销售不合格商品或假冒伪劣商品),乙方自愿另行向甲方支付不少于人民币拾万元的商誉损失补偿金,对乙方给甲方造成的其他直接和间接的损失,甲方有权继续追偿。

3.在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对产品监督检查中,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采样、索证、确认和处理工作。如被判定为不合格产品,甲方有权按有关规定对相关产品作出解约、销毁、暂停结款等处理,乙方应负责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并向甲方缴纳不低于伍万元的赔偿金,如赔偿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就不足部分向乙方追偿。造成甲方商誉损失的,(如被媒体曝光、引起司法纠纷等,包括但不限于乙方被控销售不合格商品或假冒伪劣商品),乙方自愿另行向甲方支付不少于人民币拾万元的商誉损失补偿金,对乙方给甲方造成的其他直接和间接的损失,甲方有权继续追偿。

4.因乙方上述行为可能给甲方带来经济或法律后果的,乙方同意甲方可在乙方帐款中直接扣除相应金额的赔偿、处罚等费用用于支付给客户、执法机关等,以保护甲方的利益或商誉免于因乙方原因受损。

第五条 商品的交付

(一)乙方在收到甲方采购订单后,须在_____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甲方确

认。由乙方授权代表__________在订单上签字确认并回传甲方。双方确认,订单传真件视同原件,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乙方应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的向甲方提交乙方签字人员书面授权委托书(附:身份证复印件),并经乙方签字人员(受托人)签字。乙方若对甲方订单存在异议,应在订单发出的_____小时内向甲方提出并经甲方书面确认,否则视作乙方接受该订单。

(二)乙方接受甲方订单后,应按订单指定的商品品种、数量、型号、规格等,在订单的指定时间将货物送到订单指定的仓库并随附发票(另有约定的除外)、订单和送货单。乙方送货单上应列出该批商品的明细信息(包括各商品的品名、规格、送货数量、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并加盖乙方公章或供货章,以保证这些商品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三)乙方交货时,甲方指定人员签字的入库单视为对乙方产品的到货时间和数量的确认;甲方最新授权签收人员名单见订单以附件形式附上。

(四)如货物由于运输造成变质、货物缺失等由乙方负责;乙方若未按本协议有关规定如期足量交货,甲方应按原订货的订单上的所订商品含税总价的5%计算款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五)乙方送货时如遇灾害性地质、天气或其他突发性事件等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大规模交通堵塞,致使不能按时送货的,乙方须提前4小时书面通知甲方,并及时提出补救措施。

(六)甲方如变更订单送货地址或数量须提前告知乙方,双方可另行协商;甲方保留不接受于订单规定送货期间之前交付的任何商品的权利。

11. 验收

(一)甲方按照本协议及订单约定对乙方交付并通知甲方验收的商品进行验收。如验收不合格,乙方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同时甲方有权拒付货款。如超过10天仍达不到双方约定的标准的,甲方还有权视为商品质量不合格并单方决定是否按照合同约定另行追究乙方的责任。

(二)乙方在交货并要求甲方验收时一并向甲方交付合格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检验报告)、使用许可证和其他必备证照以及其他相关的技术资料和使用说明等,否则甲方有权拒付货款。

(三)甲方验收期限依照商品特性由双方在订单中约定。

(四)甲方无正当理由,未在约定的验收期限内完成验收的,视为验收合格,届时乙方有权书面要求甲方付款。

(五)从乙方全部商品交付完毕并通知甲方验收的次日起计算验收期限。对于订单中所涉商品约定采用分批交货方式的,各批商品的验收期限可分别计算,

但在相关付款的约定中所指的验收完毕无特殊约定均指最后一批商品验收合格之日。

(六)订单中对验收期限没有明确约定的,按照如下原则确定验收期限:

1.保质期小于7天的,验收期限按照5天确定;

2.保质期为8天至15天期间的商品,验收期限按照7天确定;

3.保质期为16天至31天期间的商品,验收期限按照10天确定;

4.保质期为32天至93天期间的商品,验收期限按照15天确定;

5.保质期为94天至183天期间的商品,验收期限按照30天确定;

6.保质期为184天至366天期间的商品,验收期限按照60天确定;

7.保质期为367天以上的,验收期限按照90天确定;

(七)经甲方检验商品如有在质量、包装、规格、允收期、整箱缺品等方面不符合乙方定明的标准或订单的要求,甲方将予以拒收。

(八)乙方提供的每一批产品都须附随根据双方确认的质量标准进行检验的检验合格报告,但若有下列情况之一,必须附随计量认证合格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

1.乙方首次向甲方所销售的产品(不包括同品牌不同规格的产品);

2.乙方所供产品是在停产一个生产周期又恢复生产的产品;

3.乙方所供产品,在生产制造时工艺及原辅材料(有较大)改变的;

4.其他。

(九)双方明确,无论是商品被视为验收合格还是实际验收合格以及甲方提前使用,均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商品瑕疵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材质不符、未抽检到的封闭包装内数量或质量不符等情形),届时甲方仍有权依照本协议约定追究乙方有关责任。

12. 价格

(一)调价

1.甲乙双方约定的进货价格应保持稳定,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变动价格。在特殊情况下,乙方欲变动价格,应提前通知甲方,新的进货价格在甲方于书面确认后方可视为被甲方接受,在价格变动开始执行前,乙方不得限制甲方的订货数量。

2.乙方如要调低价格,应于调价之日前_____天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并填写《价格变动确认书》,经甲方书面认可后方可实行。乙方应补足甲方所有库存的差额。

3.乙方如需调高价格,应于调价之日前_____天书面通知甲方并填写《价格变协确认书》,并详细说明调高原因,经乙方书面认可后方可实行。

13. 付款条件及方式

(一)付款条件

1.如果乙方发票在货物实际送达之前开具,则双方同意以实际收货日作为发票到帐日,除此之外,双方将以甲方已收发票的日期作为发票到帐日。

2.乙方以发票到帐日起__半___月内该发票对应商品的实际供应额结款,若发票金额与实际供应额不一致,以后者为准付款。如果甲方与乙方约定有每月固定付款日期的,双方一致同意:若某笔应付帐款的到期日并非固定付款日期,则该笔帐款延后至下一个固定付款日期支付。

3.乙方开具的发票,甲方可用以抵扣增值税,该抵扣不影响双方执行本协议的各项结款规定。为维护双方帐务和税务核算的及时性和正确性,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开具发票,并且应在发票开具后的5天内将相关发票送至甲方。若乙方开具发票晚于甲方要求或乙方在发票开具后的5天内未将相关发票送至甲方的,甲方付款则相应延后。

4.若乙方提供的发票是无效的或发票上的有关商品信息与相关内容不一致,或者乙方提供的发票金额与实际送货价值不一致,甲方将退回发票,甲方应当重开,并以收到新发票的日期作为发票到帐日按结帐流程重新计算帐期。

5.乙方提供发票中的销货单位名称以及乙方在甲方财务和信息系统内注册的名称应与本协议的乙方名称相一致,若发生错误的乙方应在甲方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重新提供适格发票,否则乙方应当给予甲方相等于该发票所含全部货物的价值额(含税)的补偿和有关法律规定的补偿,若甲方已将相应货款支付给乙方的,乙方应予退还。

6.乙方开具的供货发票必须提供相应的单品明细清单,否则甲方将退回发票,乙方应当重开,并以收到新发票的日期作为发票到帐日重新计算帐期。

7.乙方须在每月_____日前填写付款联系单交至甲方相应人员并盖章确认后交至甲方。

8.若乙方因资金需要而向甲方要求提前付款的,乙方应提出申请并经甲方书面同意。为补偿甲方因提前付款而发生的资金成本,乙方承诺按每提前一个月根据提前结款额以帐扣方式给予甲方1%-3%的现金折扣。

(二)付款方式为_____天银行承兑汇票。

(三)付款日期:乙方于每月_____日至甲方财务部领取承兑汇票(逢节假日及双休日相应顺延)。

(四)每次付款结算时,甲方将为乙方提供该次付款结算项目的对帐明细及相应的财务发票。乙方如对甲方某次结算项目和结算金额(含货款及各项帐扣)或者提供的财务发票有异议,应在收到款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否则视作乙方认可该次结算项目和结算金额以及相应的财务发票。

(五)每月月初起乙方的业务人员应主动到甲方领取各类退货发票等凭证,如由于乙方未及时领取导致发票逾期的责任将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对其业务人员所领取的退货发票应积极核对,如有异议,应在领取发票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否则视作乙方认可该笔退货及金额的产生。

(六)如因乙方法律纠纷或行政违法事端,造成相关法院或其他司法、行政部门依法要求协助冻结、划拨甲方在乙方的到期货款,或其他在甲方处的财产,甲方应予协助,并不承担由此造成的乙方损失的责任,但是由于此项协助,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七)甲方可以从帐款中扣除替乙方支付之代垫款或依协议及法律请求之罚款、违约金、赔偿金或补偿金,乙方对此无异议。但甲方应在扣除相关款项前通

知甲方,并提供相关扣款的合理依据。

(八)本合同终止后,甲方在最后一批商品付款到期后_____日内连同保证金支付给乙方,应予扣除的各类款项、费用甲方有权从中直接扣除。

第六条 淘汰

(一)如乙方商品销量不佳,属滞销商品的,甲方可对该商品实行淘汰。但是,如乙方在甲方处的其他商品不属滞销商品,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只清退滞销商品,而继续依本合同规定销售其他商品。

(二)若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商品不符合相应的产品质量标准,或与提供送审样品在内在质量、计量、产品标识、包装等方面不符的,甲方有权将有关商品予以淘汰。

(三)若乙方单品的供货能力不能满足甲方订货量的(以甲方发出三次订单,乙方不能按时按质按量供货为准),则甲方有权将相关单品予以淘汰。

(四)甲方如对乙方有关产品实行淘汰,将由甲方发出通知给乙方,乙方应在收到通知后的七天内将甲方所有门店内的相关商品清退,七天后,甲方有权认为相关商品己清退完毕,从而扣除乙方相应帐款(产品价格以退货时最近的《新供应商登记表》或《供应商登记表》或《新商品登记表>或者《调价申报单》上的标准进价为准)和开具相应退货发票。商品被淘汰后,对于乙方之前支付的各种费用,甲方不予退还,对于原已确认的退佣、月度让利、拓展服务费、特殊上架费、促销服务费、信息服务费和器材使用服务费等,甲方将在乙方帐款中一并扣除。

第七条 清场

(一)乙方向甲方提供批量产品必须符合相应的产品质量标准,而旦批量产品必须与提供送审样品在内在质量、计量、产品标识等方面应保持一致,如两者不符或出现差异的,乙方应在一个月内整改,逾期无法落实整改的,甲方有权责令甲方清场。

(二)乙方如违反本合同,给予第三方更低的价格或更优惠的进货条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实行清场。

(三)乙方的供货能力不能满足甲方订货量的(以甲方发出五次订单,乙方不能按时按质按量供货为准),乙方可要求甲方清场。

(四)乙方的商品进入甲方门店销售,如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变更或新增其销售品种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销售并向甲方支付叁拾万元违约金,情节严重的甲方将责令乙方清场。

(五)乙方在甲方门店内年含税销售总额(销售计算期间为2012年__月__日至2012年___月___日)未达_____万元,则甲方有权将乙方予以清场。

(六)甲方实行严格的管理规章制度,严禁任何员工从客户处获取、接受任何礼物、馈赠、或任何形式的“回扣”或好处费。若乙方违背该制度,提供任何形式的礼品或馈赠给任何甲方员工、雇员或分支机构的,无论其礼品或馈赠是否被接受,都将被视为乙方损害了与甲方的经营交易业务,甲方有权对乙方实行清场处理。

(七)乙方任何人员在甲方场所内必须遵守甲方的管理规定。若乙方人员违反有关规定,从事与其身份不相符的活动,乙方支付违约金伍仟元/次,若该等

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实际损失的,则差额部分仍由乙方承担,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对乙方实行清场处理:

(八)由于以上l至7条款导致的提前终止合同,乙方必须支付甲方违约金(违约金计算公式:违约金=已履行合同期的平均日销售额X合同未履行日)。如违约金不能弥补甲方实际损失的,甲方仍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差额部分。

(九)乙方销售的商品品质、内容、销售额等无法达到甲方要求,造成甲方不正常的营业状况,甲方有权对乙方实行清场处理,且乙方应赔偿甲方所受到的实际损失。

(十)甲方商场布局做大幅度调整,使乙方商品销售的客观情况发生变化,不再适应商场的整体结构,或者基于甲方其他经营要求,乙方同意按本条第十四款的约定清场。

(十一)乙方如被清场,将由甲方发出通知给乙方,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的七天内将甲方所有门店内的乙方所有商品清退,七天后,甲方有权认为所有商品己清退完毕,从而扣除乙方相应帐款(产品价格以退货时最近的《新供应商登记表》或《供应商登记表》或《新商品登记表》或者《调价申报单》上的标准进价为准)和开具相应退货发票。若甲方发出通知的两周后,乙方仍未完成商品清退的,视做乙方放弃对未清退商品的所有权,甲方有权处臵该商品,乙方应按由甲方处臵该批商品含税进价总额(含税进价以退货时最近的《新供应商登记表》或《供应商登记表》或

(十二)乙方如被清场,为维护甲乙双方及顾客利益,避免清场过程中出现不必要的纠纷,在甲方向乙方发出清场通知之日起6个月内,甲方有权暂停支付乙方货款。6个月后,甲方恢复付款,但乙方应在甲方留有伍仟元的保证金(保证金在甲方应付乙方的货款中直接扣留);如应付货款不足以支付保证金的,乙方应当在甲方规定的日期内将相应保证金补足。如在乙方清场后一年内没有任何遗留问题发生,甲方将无息归还乙方保证金。如发现存在遗留问题,甲方有权在保证金内直接扣除相关费用,或扣除相当予甲方所发生的全部损失的金额。若不足以支付上述金额,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不足之数额;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的7日内向甲方支付该补足金。乙方如逾期支付本项前述款项的,甲方有权按乙方未付款的3 0%,向乙方计收违约金:

(十三)乙方如被清场,乙方应在甲方向乙方发出清场通知之日起15天内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核对帐款,否则视做乙方认可甲方的结算帐款数据。若乙方在甲方归还乙方保证金之日起15天内未向甲方财务部提出书面异议的,将视做乙方认可双方结算帐款已全部结清。

(十四)乙方被清场,对于乙方之前支付的各种费用,甲方不予退还,对于原已确认的退佣、月度让利、拓展服务费、特殊上架费、补充上架费、促销服务费、基本信息费、补充信息费和器材使用服务费,甲方将在乙方帐款中一并扣除:

(十五)乙方被清场后,仍然保证全责解决商品质量等问题及由此引发的一切诉讼或纠纷。

(十六)乙方的清场,并不代表乙方对在双方合作期间内与第三人之间发生的涉嫌人身财产以及知识产权侵权纠纷的免责,如果甲方因此遭受第三人的指控包括投诉、仲裁、诉讼、行政处罚等,遭受损失(包括不限于经济损失、商誉、律师费用等),甲方有权向乙方进行追偿,乙方承诺将承担全部责任,并将有义务积极配合甲方进行抗辩,说明事实、提供证据等。

第八条 知识产权

乙方保证其所销售的是不含有任何侵犯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的商品,并且是不含有侵犯第三方权利的商品。如乙方提供商品有侵犯行为的,甲方有权立即将涉及侵权商品清退或终止本合同,乙方必须支付甲方违约金伍万元,如违约金不能弥补甲方实际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差额部分。造成甲方商誉损失的(如被媒体曝光、引起司法纠纷等,包括但不限于乙方被控销售不合格商品或假冒伪劣商品),乙方自愿另外向甲方支付拾万元的商誉损失补偿金。

对于涉嫌知识产权侵权纠纷的乙方商品,甲方有权立即停止使用/销售,若该侵权纠纷涉及到甲方的,甲方还有权根据诉讼或仲裁的标的金额暂停支付乙方相应帐款。在有关部门、司法/仲裁机构确认无侵权行为后甲方恢复正常使用并解冻乙方相应帐款。因停止使用/销售和冻结帐款所产生的费用或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 不可抗力

本合同任何一方对其项下任何义务的履行,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约的,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但该方应尽力避免或排除此阻碍履约之因素,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努力作为,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以及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在可能的最快时间内提供相关依据以作说明。

第十条 免责

乙方同意甲方就以下事宜免于向乙方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一)因甲方门店内发生任何自然灾害、盗窃、抢劫、其他刑事犯罪、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使甲方遭受损失或损害;

(二)因进行日常保养或故障抢修而引起用水、用电或其他公共设施等供应的中断;

(三)非甲方过错而造成的任何损失或损害;

(四)因甲方改建或改造建筑物或其任何部分,造成该部分区域不能使用,或造成甲方所提供的服务水准下降。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一)本合同签订后,非经双方协商一致,乙方不供货或者停止供货的,乙方按甲方已支付价款总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另可没收保证金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二)任一方若有违反本协议的约定、造成一方经济损失的,该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给予全额经济赔偿,并责令违约方限期解决或整改,逾期未解决或整改的,经济受损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三)乙方应对货物进行严格的供货检验和批次管理,严禁不合格产品,严禁短斤缺两、以次充好,严禁弄虚作假欺骗甲方,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甲方的一切损失。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办法

对于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合同期限、变更、终止及顺延

本协议须经双方代表签字并盖章后成立,有效期一年,生效日为_____年-

_____月_____日,终止日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协议生效之后,未经另

一方同意,本协议的任何一方无权变更协议的任何条款。变更及提前终止必须经

双方协商,并作变更或提前终止的书面协议。但因一方严重违约而造成提前终止

协议的除外。

若合同期满后,双方继续发生商品供应关系但未签有关合同的且双方未明确

向另一方表示终止的,本合同效力相应顺延。

第十四条 信息送达与变更

双方将以本合同上所列的联系地址作为文件送达地。一旦双方各自以该地址

向另一方邮寄函件,则视为交邮的第三日已送达。

乙方如需变更地址、帐号、联系电话、传真号、联系人等事宜的,应至少提

前一周书面通知甲方并附变更后相关资料,否则以本合同确认的内容为准。乙方

如需变更名称或税号的,应提前至少两个月交甲方进行书面确认,否则引起的一

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

(一)除非经双方书面确认,本合同书及双方往来传真、订单等法律文件中

的涂改或手写部分无效。

(二)未经另一方的书面同意,本合同的任何一方无权将基于本合同下的任

何权利或义务部分地或全部地转移或转让给其他方。

(三)所有关于合同的变更以书面形式为准。

(四)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第十六条 合同附件

合同附件为合同文件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

一、供应商廉洁承诺书;

二、价格变动确认书

三、(其他)

第十七条 特别约定

甲乙双方均在各自实体内的法律顾问(或其他法务专业人员)指导下,授

权双方代表签订本合同。双方确认:本合同各项内容均为各方自愿和真实的意思

表示,并且不存在任何依法可撤消的事由,任何一方也不会在签约后的任何时候

以本合同存在依法可撤消的事由为理由,向法院或仲裁机构,或其他机构主张撤

消本合同。甲乙双方已对本合同各条款作全部、准确的理解,双方对各条款均无

异议。

双方代表于 年 月 日在中国上海长柳路58号签署本协议,本

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及盖章) 乙方:(签字及盖章)

法定代表或代理人: 法定代表或代理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价格变动确认书

甲方:上海天坊汇实业有限公司

乙方:

现根据市场(行情)价格 (上涨/下降),乙方将物品供应价格调

更改单位(公章)

更改单位代表签字(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补充协议

甲方:上海天坊汇实业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一致,就乙方商品在甲方销售,甲方向乙方

收取有关费用达成如下协议。

一、新品进场费

乙方为在甲方销售商品包括为扩大市场份额要求甲方提供条件,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下列固定金额的费用:

(一)进场费 0元。

(二)新增商品进场费(含首个)0元/只。

(三)新增门店进场费0元。

二、特殊上架费

乙方为取得甲方旺销位臵的优先权,乙方同意向甲方以:□购货金额的一定比例□固定金额(两者必居其一)的方式,支付有关费用:

(一)堆头费 购货金额的 %;(或0元)。

(二)促销区域位臵费 购货金额的 %;(或0元)。

三、促销广告费

当乙方商品销售业绩较同比有双方认可的显著增长,并且该增长与甲方实施的商品、广告推介和促销活动直接关联,乙方同意向甲方以:□购货金额的一定比例□固定金额(两者必居其一)的方式,支付有关费用:

促销广告费 购货金额的 %;(或0元)。

四、其他费用

(一)周年庆费用 无 元。

(二)店庆费用 无 元。

(三)节庆费用 无 元。

(四)厂方促销人员管理费用 无 元/人。

甲方:(签字及盖章) 乙方:(签字及盖章)

法定代表或代理人: 法定代表或代理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相关内容

  • 施工单位进场须知
    施工单位进场须知 一.进场流程 1.承包工程的施工单位进场,要接受供销超市及监理单位统一管理,遵守安全文明施工. 2.施工单位需统一到业主工程部办公室办理工程施工证,人员出入证等相关证件,凭证件入场施工,并预留施工单位的组织架构和主要施工人 ...
  • 人行天桥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组织设计 目 录 一. 工程概况„„„„„„„„„„„„„„„„„(02) 二. 总体施工思路„„„„„„„„„„„„„„„(04) 三. 主要施工方案和施工方法„„„„„„„„„„(25) 四. 主要施工管理措施„„„„„„„„„„„ ...
  • 最高人民法院(20**年)民二终字第76号判决书(下)
    针对沁和投资.沁和能源和裘晓红的上诉请求及理由,谢江答辩称:一.沁和投资于2009年初分四次支付给谢江的7000万元款项,系根据张新明.吕中楼所签订的<置换协议>之约定,用股权置换的部分款项,替张新明归还欠谢江的债务,并非沁和投 ...
  • 超市合同返利的会计处理
    超市收到返利.促销费.进店费等收入的会计处理 超市取得销售商品收入外,还会以返利.返点.促销费.进店费.管理费等名义向生产企业收取一定的费用.对此收入,应怎样进行会计处理和纳税申报呢?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商业企业向货物供应方收取的 ...
  • 连锁店会计税务处理
    连锁经营常见问题会计账务处理 企业应对增值税检查的进场费认定及其会计处理 一些主要经销汽车.家电和大型连锁超市在接受税务局检查时,可能会遇到进场费.进店费等平销返利的认定问题.一旦被认定,则企业不但要补缴税款,今后也会源源不断地发生税金损失 ...
  • 1.项目总承包管理制度
    总承包管理制度 中建五局湘江欢乐城总包管理一部 2014-9 中建五局湘江欢乐城总承包管理一部总承包管理制度 总则: 1.本制度编制依据总包单位与各分包单位签订的合同和公司制度进行编制. 2.对不遵守管理制度或不服从总包管理的分包单位,总包 ...
  • 超市合作投资经营协议范本
    超市合作投资经营协议范本 2010-04-26作者: bianji8来源: 未知 分享到:10 甲方: 乙方: 为投资经营超市商场,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特依据我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一.合作经营项目: ...
  • 麦德龙市场营销
    麦德龙: 麦德龙股份公司(Metro AG)常称作"麦德龙超市",是德国最大.欧洲第二.世界第三的零售批发超市集团,在麦德龙和万客隆(仅限欧洲)品牌旗下拥有多家麦德龙现购自运商场,是德国股票指数DAX的成分公司,世界50 ...
  • 质量计划范本
    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 项 目 质 量 计 划 (范本) 目 录 1. 工程概况 ............................................................. 3 2. 总则 ....... ...
  • 得渠道者得天下
    伴随着中国的改革开放,中国营销也迎来了三十而立.经过市场经济的洗礼,一大批企业在各个行业崭露头角,他们中的一些佼佼者在营销和品牌力上有了巨大的提升,甚至在与跨国公司的竞争中亦不落下风.更为重要的是,他们根植中国土壤,创造了中国特色的商业模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