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儿童微电影拍摄”安全协议书
“2012中国西部儿童微电影拍摄”由陕西省少工委、西部网主办,陕西艾诺教育、陕西商道影视传媒公司承办,目的在于让孩子的梦想照进现实,给童年留下美好回忆,为孩子的健康成长提供良好文化氛围。2012年9月,西部儿童微电影相关工作人员来我校(汉中市龙岗学校)挑选优秀小演员。为了确保孩子在微电影拍摄过程中的人身安全,严格责任界限,健全“校外教育——学校教育——家庭教育”一体化网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实际,特签订本安全协议书:
1、“西部儿童微电影拍摄”属于学生及监护人的自愿行为,与学校(汉中市龙岗学校)无关。
2、参加此次活动的学生家长或其委托人为学生的监护人,监护人对各自监护学生的安全负责。若在活动中出现安全事故,由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
3、拍摄活动完毕若需回校(汉中市龙岗学校),应由监护人送至学生班主任手中。若由于交接不当造成安全事故,学校不承担责任。
4、学生及其监护人与西部儿童微电影拍摄方之间的一切事宜(包括拍摄费用、拍摄时间、各类纠纷等)自行商讨解决,与学校(汉中市龙岗学校)无关。
5、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开始生效。
学生(签名): 家长(签名):
联系电话1:
联系电话2:
汉中市龙岗学校小学部
2012.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