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档案管理制度
为加强办公室档案的科学管理,保证档案资料的系统性与完整性,现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立卷、归档 第一条各科室平时要做好文件的收集、整理,文件的整理、上缴工作是各科室的一项重要任务,必须认真做好。
第二条各类文件材料由办公室负责整理立卷、归档。办公室对各科室文件立卷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并做好应归档文件案卷的接收归档工作。
第三条立卷方法。文件的分类采用分年度、分级别、分问题、分保管期限的方法立卷。
1、分年度。将文件按其形成或针对的年度分开。 2、分级别。将文件按其重要性分成公文和一般文件。
3、分问题。将文件按其内容所反映的问题分开。
4、分期限。根据文件的不同保存价值,将文件按不同的保管期限分开。
第四条文件的组合。组合的基本作法如下:
1、法规性文件,如制度、办法、条例、规定等一般按单一问题组合。同一问题的请示与批复、转发件与原件,应组合在一起。
2、会议文件应单独组合。
3、统计、报表、名册等各类表格文件,应组合在一起。
4、工作计划、总结等文件,一般可按科室或社团名称组合。
5、特殊性文件材料,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组合。
第五条档案袋内文件的排列。档案袋内文件应区分不同情况进行排列,密不可分的文件依序排列在一起,即章程、批文在前,计划、总结在后;正件在前,附件在后;印件在前,定稿在后;案件材料中结论性材料在前,依据性材料在后。其它文件按文件的重要程度或形成时间先后排列。
第六条文件归档份数。一般归档1份,重要的和经常使用的文件归档2份或3份。
第七条归档文件案卷的要求。科室移交归档文件案卷,应符合下列要求:
1、归档文件齐全、完整。
2、每个案卷必须填写案卷文件目录、编件号、页号、案卷封面,填写时用中性笔或钢笔书写,字迹工整、清晰。
3、档案袋的名称要注意内容准确,文字简练通顺,结构完整,必须揭示卷内文件的内容和成份。
二、档案的管理和利用
第八条办公室按照档案管理的要求,对存放的各类档案进行分类整理,分类保管,编制各类检索目录,搞好档案的借阅利用、统计等工作。
第九条经鉴定失去保存价值需要销毁的档案,应经分管领导审查批准后,按程序进行档案销毁。
第十条办公室的管理贯彻“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经常检查防护设施和档案保管状况,对破损、字迹褪色、纸张变色的档案,要有计划的进行修补、复制,保护档案的安全与完整。
第十一条档案的利用。利用档案人员,按规定办理档案利用审批手续与有关登记表,档案用完后应及时归还。
第十二条借用档案人员必须爱护档案,要保证档案的安全与保密。不得擅自涂改、勾划、剪裁、拆散、翻印或转借。
第十三条确保文件、材料的安全,做好保密工作。
第十四条半年对档案进行全面检查、清点,发现问题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