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学院三查管理条例
结合体育学院教学特色,为倡导优良学风,保障学生在校安全,体育学院实行“查课、查寝、查操”工作。现制定出勤情况管理条例如下:
一、查课制度
1、体育学院查课工作由学习部负责管理,由院学生会成员进行抽查活动,与辅导员抽查、校学生会查课工作相结合;
2、查课成员由院学生会成员及各班学习委员组成;
3、查课成员着装整洁,佩戴工作证。课前五分钟进教室,清点人数。上课铃响后,五分钟内到达者,记为迟到,十分钟之后不到者记为旷课;
4、被查到的学生名字必须由学委填写,不能出现名字填写错误、包庇作假、遗漏等情况,否则追究责任人并通报批评;
5、查课表必须有授课老师、班级学习委员签字后方可生效;
6、查课人员应持有“温和有理,刚正不阿”的工作态度,细心核对信息;被查班级的班干部要积极配合校或者院系查课工作,如有不配合者将给予通报批评,并且对班级评优也会有一定影响
7、查课表最迟在每周五中午十二点交至学习部负责人。
二、查操制度
1、查操制度由院体育部及其他部门相配合共同完成。查操对象为大一、二的学生,每周一至周五早上六点半在田径场集合(假日及恶劣天气不出操,具体情况听体育部安排);
2、查操人员要佩戴工作牌,秉着公正、公平的态度进行工作,清点人数时要仔细,填写查操记录字迹公正;
3、各班体育委员积极配合查操工作,整队后再清点人数。如有不配合者或者态度恶劣者给予通报批评并向班主任汇报情况;
4、6:30正式开始查操,6:30-6:35之间来的同学记为迟到,迟到累计三次记为旷到;6:40以后到的记为旷到。
三、查寝制度
1、查寝工作主要由生活部负责管理负责。学生会每周对学生归寝情况进行抽查,每周不少于两次,学生在每晚十点半之前必须归寝,各寝室长积极配合查寝人员的工作;
2、学生会在查寝时不得冒名顶替,一旦发现,对全寝室的同学进行通报批评;
3、如有特殊情况晚到者由本人当晚亲自找本栋负责人,再由本栋负责人与生活部联系;本楼栋负责人不得假公济私,一旦发现,从严处理。
4、各栋负责人:
2栋 徐凯(107)
4栋 刘宜(229) 李永强(229)
6栋 张儒锟(304) 詹俊杰(205)
15栋 龚恩(205) 谢洁秀(201)
17栋 全晓谩(111)
13、8、20栋 陈秋华(8—602)
5、针对黄石本地的学生周一至周五必须在寝室,若有夜不归寝者,处理方法与其他学生相同。
四、请假流程及注意事项
(一)、请假流程
1、各班委领取规范假条于班上存根,请假者拿模板复印,仔细填写请假事由、请假时间等相关信息,办公室不予打印假条。校、院学生会只认正规假条,手写无效;
2、请假前经班主任知晓、同意、签字后再到学生会办公室找辅导员签字, 没有班主任签字或代班主任签字的假条一律不批;
3、请假条由各班学委于每周五中午十二点之前上交至学习部(或者直接学习部核实是否有假条存根),在查课期间未到的学生均视为旷课,只有凭请假条或者假条存根才能取消查课时旷课的记录。
(二)注意事项
1、辅导员每周抽查请假条是否属实,如有作弊后果自负;
2、请假必须有正当理由,一些小事情如亲戚结婚、很久没回家等理由一律不批,若请病假需携带医院相关证明,如病例等;
3、严禁查课后补假条的现象。特殊情况除外(如受伤)不能自行办理请假手续者,必须经班主任同意,情况属实予以办理;
4、如遇校学生会查课或者查寝,学习委员或者寝室长做好记录,并及时向院学习部或者生活部负责人说明情况,院学习部或者生活部要及时和校里核对情况;
5、被校里查课或者查寝查到的同学的假条必须在本周五上交至校学生会,否则记为旷课或者旷寝,逾期无效;
五、“三查”处理办法
1、每月张贴白榜公布旷课旷操旷寝人员名单,迟到者不公布,迟到累计三次计一次旷到;
2、监察部每月向各班班主任汇报“三查”情况;
3、根据学校管理条例,按一学期累计旷到次数,分别给予以下处分:
旷到累计5次者,给予警告处分;
旷到累计10次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旷到累计15次者,给予记过处分;
旷到累计20次及以上者,给予留校查看或者劝退。
4、早退按旷课处理;
注:个人出勤率作为入党、评优、竞选班干等条件之一;班级出勤率作为评选
优秀班级、优秀班主任的条件之一;校学生会每月公布各院系出勤率,公布缺勤人员及班级与院系评优相关。
六、以上条例由监察部执行管理,解释权归体育学院学生会所有。
体育学院学生办公室制
2012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