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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厂) 内 机 动 车 辆
监督检验报告
注册代码: 使用单位: 车辆牌号: 检验机构: 克州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所 检验日期:
国 家 质 量 监 督 检 验 检 疫 总 局 制
注 意 事 项
1、本报告书适用于场(厂)内机动车辆的监督检验。
2、本报告书应由计算机打印输出或用钢笔填写,字迹应工整,涂改无效。 3、本报告书一式三份,由检验机构、使用单位和修理(或改造)单位(必要时)分别保存。
4、本报告书无检验、审核、批准的人员签章和检验机构的检验专用章或公章无效。
5、受检单位对检验结论如有异议,应在收到检验报告之日起1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检验机构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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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0908)7623026 传 真:(0908)7623027
场(厂)内机动车辆监督检验报告
批准: 审核: 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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