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如何提起管辖权异议?
在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如果对管辖权存在异议时,提起的主体只能是当事人。当事人提起管辖权异议,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
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该进行审查。如果异议成立,应当裁定将案件移送到有管辖权的法院;如果异议不成立,应该裁定驳回申请。
管辖权异议只能向一审法院提出,不能向二审法院提出。法院对于异议的处理方式,应
在民事诉讼中,管辖是非常重要的部分之一。如果当事人的纠纷属于人民法院的主管范畴,那么究竟由人民法院系统的哪一法院进行管辖呢?管辖指司法机关之间直接受理案件和法院系统内受理第一审案件的权限范围的划分。 管辖因诉讼案件性质不同而有所区别,根据审级和地域的不同,审判管辖可分为级别管辖、地区管辖、指定管辖、移送管辖和专门管辖、地区管辖、指定管辖、移送管辖和专门管辖。 掌握更全面的管辖常识,有助于当事人在民事诉讼中维护其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