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
申 报 书
参评成果名称: 申报人姓名: 申请人所在单位: 成 果 形 式: 学 科 分 类: 申 报 日 期:
甘肃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办公室印制
二〇〇六年五月
填写说明
一、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参加评奖:
1、凡在规定时间范围之内由出版社正式出版或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报刊发表的研究成果;
2、不宜公开发表和正式出版,确有较大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由省级以上部门立项并已正式结项的应用研究成果; 二、多人合作的科研成果由第一作者提出申报,如第一作者因某种原因不申报,也可以书面形式委托其他作者申报,但须附委托书。同一成果不得多处申报。 三、申请参加评奖的研究成果均需提交一份原件和4份复印件。以非中文撰写的公开出版、发表的社会科学研究成果,须提交原作品并附中译文,篇幅较大的须附2000字左右中文提要。研究成果被转载、转摘、引用,要出具证明材料。被国内或省内著名学者评介、评价的研究成果应提交原件1份和复印件4份。
四、表中“学科分类”项,请按国家学科分类标准,填写一级学科和二级学科。如:哲学、中国哲学。“成果形式”项明确写明:专著、教材、工具书、普及读物、古籍整理作品、论文、调研报告。
五、审议书各项必须如实填写。如发现有失实、剽窃他人作品等行为者,一律取消参评资格,情节严重者将通报批评,直至取消下届参评资格。
甘肃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表
甘肃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 申报成果资格审查和推荐参评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