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证
QR6.3-50
NO.大东方百货12-05
变更、签证
项目名称:**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仓储货架 工程地点:**大东方百货B座 仓库 项目负责人(甲方): (乙方):常熟市尚湖镇利佳商业设备厂 项目验收组 人员名单: 甲方: 乙方: 验收依据: 国家规范、规定、施工合同、安全协议、竣工图、隐蔽工程验收单、
验收意见
1. 合同规定:完成时间(工期) 质量
实际完成: 时间 质量
2. 合同奖惩: 时间 质量
实际奖惩: 时间 质量
3. 存在问题(不可整改):
验收意见:
扣款:
延长保修期:
增加保修金:
其它:
协议:
本合格证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并作为合同附件。
保修期自双方在本合格证签名、盖章之日起有效。
保修期内,本工程如因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12小时内给予书面明确答复,并最长在24小时内开工修理。否则甲方有权另选施工单位抢修、整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在工程保修金中扣除。如保修金不够扣除,则在乙方其它工程款中扣除。
工程未经验收合格,不办理工程决算、审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