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购买协议
甲方:冯丽华、冯丽君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合法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
一、用地依据及住房坐落位置
甲方出让方式取得龙泉路171#地只用;广利字区国用(2012)第15号自建7F住房一栋,四楼2#三屋二厅二卫建筑面积均120平方米的住宅房整套出售给乙方。
二、价格与费用
该套住房以总价(280000)大写人民币:贰拾捌万元整,该价格包括水、电、气通,及进户门窗制作安装费用,房屋现有一切设施。
三、付款方式
乙方一次性付清所有房款。
四、如政府拆迁四楼增加面积属乙方所有。
五、如办产权证乙方应该承担应该承担的费用。
六、四楼2号,产权归乙方所有。
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必须保证该楼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2、必须保证1-7楼公用楼道畅通无阻。
二、乙方责任
住房交付后,装饰房屋不得改变房屋的主体结构,不得随意增加
附属建筑,增大负荷载式改变使用功能,否则一切后果执行负责。
进户门楼梯,一2屋必须保持清洁。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乙方一次性付清房款之日生效。
甲方:
电话:
乙方: 电话:
年 日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