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经理奖励基金管理办法
1、总则
1.1为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适时激励在日常工作中勇于创新、做出突出业绩或特殊贡献的个人,促进管理改进和技术进步,公司专门设立总经理奖励基金,为有效发挥总经理奖励基金的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1.2原则
激励及时有效原则 奖励金额适度原则 评定公正公平原则 严禁平均主义原则
1.3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2、管理机构及职责
2.1公司设立总经理奖励基金管理委员会,由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各事业部总经理、人力资源部经理等人员组成。
2.2总经理奖励基金管理委员会 组 长:霍拉庭
成 员:孙太平、郑志军、邓年勇、肖学文、采振海、李 强、 胡爱和、刘泽民、汤晓明、易贤金、刘 睿、贺红星、于 涛、 窦卫东、涂小红
2.3管理委员会负责总经理奖励提案的接收、审核、奖励金额的决议。
2.4人力资源部负责总经理奖励基金奖励文件的起草和奖励基金的发放。
2.5财务部负责总经理奖励基金的建账、提取。 3、基金的用途
总经理奖励基金用于奖励以下人员:
(1)奖励当年在公司在工作中付出艰苦努力、取得突出业绩的员工。 (2)奖励为改进公司经营管理,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取得显著成果的有关人员。
(3)奖励提出管理创新并采用后取得良好效果的有关人员。 (4)利用自己的专长,为公司的流程设计、技术研发贡献聪明才智,取得一定成果的员工。
(5)积极研究新工艺、新方法,在设计、生产环节对提高产品质量,提高生产效率的员工。
(6)奖励当年在项目申报贡献突出,并为公司申请到一定比例的项目实施资金支持的人员。
(7)奖励为提升公司的知名度、美誉度、为公司挽回重大损失、降低生产、生活、管理成本以及为公司发展等作出突出贡献的员工。 (8)获得集团或控股公司表彰和奖励的项目及员工。 (9)其它可奖励的事项。 4、基金的申报及发放流程
4.1 基金的申报:
4.1.1 各部门根据部门内员工一定时期的突出工作表现或重大事件推荐奖励人选,奖励事情和奖励金额,将人员名单及业绩材料经部门领导、分管领导签字后报送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按其业务管理职能范围,审核奖励项目和奖励标准,最终由基金委员会成员共同评议决定。
4.1.2 奖励基金申报原则是每季度申报一次,申报时间为次季度的10号前。
4.2 人力资源部根据基金委员会意见起草奖励文件,并由总经理签批。
4.3人力资源部根据奖励文件进行奖金发放,可在公司半年会和年度表彰会议总经理进行现场奖励。
5、其它
5.1总经理奖励基金的使用实行企业总经理负责制。 5.2总经理奖励基金原则上与其它专项奖励不重复。
5.3奖励基金在年度范围内调剂使用,使用总额度不可超出规定额度。
6、附则
6.1本制度由总经理奖励基金管理委员会解释、修订。 6.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总经理奖励基金审批表》
总经理奖励基金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