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大众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车辆安检和维修制度 为保证运营车辆的技术状况良好,车容整洁,维护乘客及驾驶员的人身、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一. 车辆安全技术管理规定
(一)一日三检制
1.出车前检查:检查车辆外观(驻车有无刮碰)、轮胎、气压、燃料、发动机机油、水(防冻液),质量、数量均应符合标准,无渗漏现象;灯光齐全;警报(喇叭)、方向、刹车系统可靠有效;
2.临时停车时检查:除了出车前检查的各项外,检查:仪表工作显示正常,各部机件运转平稳可靠,无异响;
3.收车后检查:对车辆进行清洁保养,检查各部位有无松动、渗漏现象,发现故障及时排除,使车容整洁、车况良好。
(二)安全行车规定:杜绝酒后开车、疲劳驾驶;严禁带病行车。
二. 车辆维修
1、客运出租汽车的维护要按国标《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GB/T l 8 344—2 0 0 1)规定的维护项目、作业内容和技术要求进行定期维护,确保车辆的车质车况,保持车辆良好的安全性、动力性、经济性和环保性。
2、公司根据车辆维修管理方面有关规定,加强对出租汽车维修的组织管理,建立车辆技术档案,做好车辆日常的例行安全检查。车辆技术档案主要内容为:车辆基本情况、主要部件更换情况、修理和二
级维护记录(含出厂合格证) 、技术等级评定记录、车辆变更记录、行驶里程记录、交通事故记录等,档案应按每车一档建立。
3.所有车辆按保养规定必须按时保养;
4.保养内容:按保养规定。
三. 车辆检查项目
(一)车辆技术状况规范
1.发动机:发动机运转正常、怠速平稳、无异响、无‘回火’、‘放炮’等现象;
2.转向系:方向盘转动灵活、操纵方便,无租滞现象,车轮转向过程中无异响;
3.制动系:
(1) 车辆行驶时,车轮无自行制动现象,紧急制动时无跑偏现象;
(2) 制动分泵、总泵及管路无漏油现象;
(3) 制动踏板的自由行程符合要求;
(4) 离合器:分离轴承无异响;
(5) 变速器:变速器换档时,不出现跳档、乱档现象;操纵机构各连接部位无松旷、卡滞;表面及各连接部位无漏油现象;
(6) 电器系统:车辆灯具安装牢靠,完好有效;所有灯光开关应开关自如;蓄电池液面在刻度范围内,柱头连接无松动现象;刮水器工作正常;喇叭声响正常;
(7) 行驶系统:轮胎螺母和半轴螺母完整齐全。
(二)车容规范:
1.车身、玻璃清洁明亮;全车各部玻璃无明显裂纹、破损现象。全车玻璃升降器齐全有效;
2.全车门锁有效,内外开关灵活;
3.车辆牌照、车身标志完整;轮胎无泥污;
4.车身无明显破损,各种营运证件、凭证齐全;各种宣传品张贴位置正确、齐全;不得摆放其他任何与营运无关的物品、装饰;
5.运营标志、价标、警示张贴均完好无损;
6.顶灯完整、灯光齐全、放置合理;
7.治安防范设施齐全有效;灭火器、备胎、千斤顶等随车工具齐全;
8.车辆外观整洁,车身无尘土、无污物,四轮轮毂干净。车内仪表盘、脚垫、门内侧扶手,车顶无灰尘、污物;
9.车内无灰尘、浮土、烟头、纸屑、瓜果皮核等废弃物;车厢内不许放杂物,报袋放置合理、并保持整洁;
10.保证车内空气流通、无异味;座套、头枕套齐全、干净,无明显陈旧污迹;
11.座椅牢固,安全带齐全有效;
12.发动机及机盖无油泥,不亏机油、冷却液和刹车液等,发动机罩内无积尘、油污、杂物;
13.行李箱内除规定物品和随车工具外无其他物品,适合为乘客装载随身物品;清洁无污;保证乘客使用空间;
14.车内设施齐全完好,价签和公司标志完整齐全无破损;
(三) 本规定实行驾驶员每天自检,安全业务部在月检中对所有车辆进行有针对性的复检工作。
四. 车辆尾气检测治理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所属车辆的尾气监管,确保尾气排放达标,特做出车辆尾气治理规定如下:
(一)车辆保养出厂时,必须进行尾气排放测试,确保排放达标;
(二)在日常工作中,应经常对车辆的发动机工况和尾气排放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异常现象应立即向修理部门与主管领导报告,约请有关人员进行检查,必要时立即到汽车修理厂作尾气检测; 不论何时,一旦发现尾气排放异常,必须做到检修合格后才能继续行驶;
(三)驾驶员在行车过程中遇到交通、环保部门的随机检查时,应积极配合、认真检测;发生检测不合格情况时,要立即向公司报告,在公司技术部门指派的人员带领下迅速到修理厂进行尾气治理,并及时到环保部门指定地点进行复检,确保排放达标才能继续行驶;
(四)公司定期不定期对所属车辆进行尾气检查,并进行登记;对于认真进行车辆保养、历次检测均合格的驾驶员将按公司规定进行表扬和奖励;对于不认真进行车辆保养、检测时出现不合格情况的驾驶员要进行严肃查处、必要时进行经济处罚。
2011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