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才小学门卫管理制度
为严格门卫管理,确保学校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和校园安全,制定本制度。
一、门卫值班规定
1、实行24小时门卫值班制度。
2、在值班期间必须坚守岗位,不准擅离职守。夜间值班要定时巡逻。
3、负责门卫室和校门内外的保洁,按时开、锁教学楼门。
4、门卫人员要衣着整洁,仪表端庄,说话和气,讲究文明。
二、学生出入校门规定
1、学生在校期间,严禁学生外出。
2、学生因病或其它特殊情况确需外出的,必须持班主任批条,经家长签字登记后方可允许离校。
3、双休日学生一律不准进校。
4、教师上班时间外出必须要有“临时请假条”,并做好出入登记。
三、学生家长进校规定
1、学生家长因特殊情况确需进校的,门卫先提前联系相关人员到门卫接来访人员,经登记后方可允许进入校园。
2、任课教师与家长联系时,家长凭家校联系单,门卫先提前联系相关任课教师到门卫接来访家长,经登记后方可允许进入校园。
3、不准擅自让学生家长进入校内。
四、外来人员来访规定
1、外来人员来访先填写来客登记单,由被访人员带进校园。门卫人员
应切实负起登记责任,不得以口头询问代替登记。
2、来访人要求会见校领导的,需与校领导联系,经同意后,方可登记进入。
3、严禁社会闲杂人员进入校园。
五、车辆出入校园管理规定
1、学生在校期间,禁止机动车辆进入校园。经同意进入校园的车辆必须限速限道行驶,在指定的地点停放。
2、对出入校园的各类外来车辆,属于会客类的,按第四项办理;属于配送货物的,验车登记后,按规定车道行驶。外运物资,必须凭总务处签发的“物资出门证”,并查验无误后放行。
3、外单位机动车未经许可,不得在校内停车过夜。
六、门卫工作考勤规定
1、门卫人员考勤工作有总务处负责考核。
2、门卫人员缺岗,发现一次扣款50元,没有履行门卫前五项规定,每次扣款20元。
学校门卫工作是维护学校良好的教学秩序、保障学校安全的重要工作之一,门卫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管理制度。对玩忽职守造成学校损失的,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