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小学生违法犯罪
工作制度
胡集镇中心小学 2014年8月
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制度
1、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关于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部署,将预青工作列入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做到“年有计划、月有中心、重点”。
2、成立以书记为组长、副书记及兼职副书记为副组长,各乡镇团委书记为成员的预青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多方配合的防范工作机制;坚持例会制度,交流信息、研究对策、布置工作、树立典型、推广经验。
3、落实目标责任,建立考评机制,将预青工作纳入工作目标责任范围,签订层层责任状,并与年度考核直接挂钩。
4、结合“六五普法”,积极组织形式多样的讲座、培训、竞赛活动,对青少年进行“两法一条例”的教育,帮助青少年学生牢固树立遵纪守法的思想防线。
5、经常性地开展青少年行为习惯养成教育,规范和矫治学生不良行为,联合综治、教育等部门组织远离“黄赌毒”、告别“三室三厅”法制实践活动。
6、聘请法制辅导员或法制副校长,定期到各中小学举办法制报告会,针对青少年的特点,以案例说法理,给青少年学生敲警钟,做到防微杜渐。
7、落实帮教措施,开放“一助一”、“多助一”结对帮扶,
做好单亲家庭、后进和困难学生的教育引导转化工作。、开展青少年自我保护教育,向青少年普及防范侵害原自护知识,提高青少年防范侵害能力及对违法犯罪自我防范。
8、加强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建立心理健康教育咨询室,提高学生的心理知识,矫正学生心理误区,化解学生的心理矛盾,帮助学生树立良好的心态。
9、净化、优化校园教育环境,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校园周边治安环境专项治理,清除校园周围治安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