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检查考核奖惩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过程控制,具体指导各部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履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根据公司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办法适用于本公司各部室。
第三条 本办法是公司实施安全标准化的内部管理工作标准和安全技术标准,也是实现对公司对各职能部门安全工作业绩的考核。
第四条 安全检查。
一、安全检查的形式。公司对各部门安全检查分:年度安全大检查、部分部门安全抽查、专项安全检查、季节性安全检查。
二、安全检查人员由公司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组成。
三、安全检查的方法。采取现场检查、查阅资料、听取汇报、与职工座谈等方法;每季度初公司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核检查组检查情况,负责向相关部门下达整改书(由检查考核组组长或副组长签发),采用本办法所考核内容依照公司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检查考核所下发整改书(主要为达标内容)为考评依据,对内容所涉及部门逐项打分。
四、检查结果反馈。将安全检查的结果,包括主要工作、存在的问题、整改要求、评分结果等反馈给被检查部门,并向该部门下发安
全整改通知书;被检部门按规定期限将整改情况向公司考核办汇报。
五、公司安全生产检查考核小组将以季度为单位对各部门实施安全检查,对安全检查评分结果进行统计并将其作为部门绩效考核、对部门负责人工作业绩考核的依据。
六、安全检查评分。安全检查评定得分以整改书项目数量为主,总分为100分,分数计算方法为单项目分数=100÷项目总数,总分值计算法为:(100-未完成单项目分数)*100%,从总分(100分)每减少10分扣部门绩效5分,依此类推扣除绩效,反之,对超期完成且完成质量较好单位给予对等绩效奖励。
七、考核情况由考核小组核准后,由考核小组会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按照绩效考核办法按季度实施奖惩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