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 计 合 同
委托方(甲 方) :
承接方(乙 方) :上海天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 友声衡器办公楼(1F 、2F )装饰工程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国家及有关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本合同工程设计项目的名称、地点、设计内容: 2.1工程项目的名称: 友声衡器办公楼(1F 、2F )装饰工程 2.2工程项目的地点: 莘庄工业区春光路99弄58号
2.3工程项目的设计内容:平面方案、效果图设计方案、 装饰施工图(含水电系统),暖通系统及消防系统由专业配套单位完成方案设计、后期汇总入施工图。
第四条、设计费用及支付方法
4.1 本合同项目的设计费为人民币: 4.2 支付方法为:
4.2.1 本合同签定后在已确定平面布置方案后实施第一轮效果图设计,在乙方初次
提交效果图方案时,甲方向乙方预付4.1条合同项目设计费定金,为人民币 ;
4.2.2 在甲方就第一轮效果图与乙方沟通后通过修改及调整,满足了甲方要求,乙方再次提交调整后的效果图时,甲方应向乙方预付设计费为人民币 ; 4.2.3 乙方提交全部装饰施工图设计文件确认后三天内,甲方应再支付设计费为 人民币 ;
4.3 收费说明:本项目的收费按单位建筑面积计费,具体如下:按80元/ M2计,一层建
222
筑面积1180 M,二层面积1030 M, 本次合计设计任务2210 M,同时双方约定不开具设计服务咨询费发票,由乙方开具全额合同约定的建筑材料发票,同时甲方需现金形式支付或不开具收款人名称的支票形式支付。
4.4 设计范围:室内装饰施工图(含室内机电设计,室内设计材料说明、室内设计材料说明、室内主要平立面及橱柜与主要部位大祥)
第五条 双方责任 5.1 甲方责任
5.1.1 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甲方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乙方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乙方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5.1.2 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单方提出解除合同的,乙方未开始设计工作,不退还甲方首期已支付的预付款;已开始设计工作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5.1.3 甲方应保护乙方的设计版权,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对乙方交付的设计文件不得复制或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有权索赔。 5.2 乙方责任:
5.2.1 乙方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甲方交付设计文件。 5.2.2 乙方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乙方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根据损失程度向甲方偿付赔偿金。
5.2.3 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5.2.4 合同生效后,乙方单方提出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双倍返还定金,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赔偿甲方损失。
5.2.5 乙方交付设计文件后,应参加有关部门设计审查会议及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计划任务书范围内的必要调整补充。
5.2.6 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扩散、转让甲方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有权索赔。
5.2.7 乙方在设计过程中负责相关申报有关部门对设计图纸的出图章。
5.2.8 如施工有乙方施工则甲己双方应一起配合对本项目申请施工及验收施工工
作。
第六条 其他
6.1 本合同第三条规定乙方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超过《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规定的份
数,乙方另收工本费。
6.2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6.3由于不可抗拒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6.4 本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委托方与承接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6.5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6.6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
6.7 本合同双方签章后生效,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6.8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委托方(甲方)名称: 承接方(乙方)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 话:
电 传: 电 传:
签订合同代表(签字)
日 期:
设计合同附件:
签订合同代表(签字)日 期:
设计文件内容
设计及施工期间服务细则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