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违法发放贷款罪的认识及体会
兴化农村商业银行 纪检监察室 周勤昌
2015年9月19号至20日,本人参加了无锡新常态下中小商业银行案件治理与风险防控实务研修班。会上主要对《银行案件、员工不当行为法律风险、加强案件风险防控建议》三个部分进行深入讨论。通过学习,本人对违法发放贷款罪有了更新的认识,下面谈谈个人体会:
一、什么是违法发放贷款罪
是指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二、违法发放贷款罪的立案标准。
对违法发放贷款罪的立案追诉标准为: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二)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
三、违法发放贷款罪的客体要件
违法发放贷款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金融管理制度,具体是国家的贷款管理制度。发放贷款是中国商业银行和其他一些金融机构的一项重要金融业务,它为国民经济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资金保障。为了规范贷款行为,提高贷款质量,保证贷款的安全性和使用的有效性,加速信贷资金周转,中国制定颁布了《商业银行法》、《贷款通则》、《信贷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金融法律、法规,对有关贷款问题作出了规定。如要求作为贷款人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在国家产业政策指导下发放贷款;贷款人应对借款人偿还能力等情 1
况进行严格审查,一般应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并对担保的可靠性进行严格的审查,等等。如果贷款人在办理发放贷款业务过程中,玩忽职守或者滥用职权,如不认真调查借款人的偿还能力或资信情况,随意评估有失水准,或未经批准擅自发放贷款等,其行为不仅破坏了国家的贷款管理制度,同时还会造成国家贷款的损失,影响国家金融秩序的稳定。
四、违法发放贷款罪的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玩忽职守或者滥用职权,发放贷款,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五、违法发放贷款罪的主观要件
违法发放贷款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即行为人对于其非法发放贷款行为可能造成的重大损失是出于过失,这种过失一般是过于自信的过失。至于行为人实施的发放贷款行为本身,则是出于故意,尤其滥用职权,更是故意而为,但违法发放贷款罪属于结果犯,行为人对行为的故意并不影响其对结果的过失,因而违法发放贷款罪仍属于过失犯罪。
六、违法发放贷款罪的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只能由中国境内设立的中资商业银行、信托投资公司、企业集团服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城乡信用合作社及其他经营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以及上述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构成,其他任何单位包括外资金融机构(含外资、中外合资、外资金融机构的分支机构等)和个人都不能成为本罪主体。
七、我行违法发放贷款的现状
目前我行不良贷款余额大致在21亿左右(包括逾期欠息瑕疵贷款)。其中,违规发放贷款估算应该在5亿元左右。表现为:
(一)未按规定对信贷业务的真实性、合规性、合法性、安全性、流动性和效益性等情况进行调查分析,出现超额授信等调查严重失实情形的。
(二)不坚持独立审查原则,按照他人授意进行审查的。 2
(三)发放超借款人偿债能力或垒大户(包括一户多贷、多户贷一户用等)贷款的。
(四)未经批准或违规审批发放跨服务区域贷款的。
(五)缺程序、逆程序或变相逆程序审批发放贷款的。
八、对违法发放贷款的清收处理建议。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制订方案,力求得到市委、市政府的支持。成立贷款处臵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由公安、法院、纪委、检察院参加的一套班子。召开全体员工及家属动员大会,开展为期一年清收方案,采取一切可以采取的形式大力宣传清收不良贷款,打击违法发放贷款的目的、意义、做法、政策、法规和正反典型。一方面是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另一方面提高欠贷户还债自觉性,特别是震慑那些“逃债户”、“老赖户”,使他们感到欠贷有压力、赖债不光彩,无颜见父老乡亲。使全社会形成“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还贷光荣,赖债可耻”的良好氛围。
(二)要逐笔进行界定。制定违规发放贷款认定标准,属违规发放贷款,交公安局根据违规发放贷款责任进行追究。对不良贷清收不讲情面,不做好人,对照不良贷款处臵制度,做到该赔偿的赔偿,该追责的追责。
(三)要突出清收重点。一是突出公职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为清收重点。公职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还有村干部、党员和经商办企业等这些社会有影响人员,如果长期欠贷不还,就会影响整个清收工作。因为这些人欠贷既是重点,又是难点,还是焦点,我们必须要钉死抓牢。对公职人员欠贷要逐个清理,一个不漏;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欠贷拖欠不还的,应将情况及时报告市人大、政协,并共同采取措施解决;对村干部、党员欠贷不还的,由乡(镇)采取组织措施和经济及法纪手段逐个解决;对经商办企业等社会有影响人物欠贷不还的,按照属地原则,由当地政府会同有关部门采取措施解决。上述这些重点人物欠贷问题解决好了,就会带动全局,反之就会影响全局。二是要重点突破违规发放贷款的清收。从本行员工内部入手,从违法违 3
规放贷攻破。要按照国家、银监部门有关文件,制订过硬措施,掀开盖子,打出“组合拳”,严厉追责,将违法违规贷款问题解决好,创造条件把贷款收回来。三是重点突破大额贷款的清收。大额贷款户主要是指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特别是100万元以上的大户。由于这些户的不良贷款金额大,利息多,大部分都想赖账不还,会在当地造成不良影响。俗话说:“村看村、户看户、群众看干部”,贷款户还要加一句,叫“穷户看富户,小户看大户”。因此,我们必须要盯住这些大户特别是有偿还能力的大户,从这些户入手,采取措施,各个击破。收回一大户,影响一大片,带动全面,效果倍增。
(四)要依法严厉清收。采取法律手段收贷,一定要不畏强暴,敢于碰硬。对“钉子户”、“赖债户”,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和诈骗贷款等大案、要案和重点案件,一般乡(镇)和有关部门采取行政手段解决不了的,必须高举法律重砸猛锤。法院首先要集中力量执行一批已判决生效的案件,改变那些“赢了官司输了钱”、打了官司也没用”、“你打官司我不怕”的看法。其次,要快审快结诉讼案件,农商行要认真疏理,将有抵押物和可以进入诉讼程序的向法院起诉。一则维护债权,二则收回贷款。公安局要层层分解任务,相对集中,警力和时间、侦查打击一批诈骗贷款案件,从快从严打击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赖债户”。司法机关要认真研究,周密部署,集中力量,打出轰动效应的清收不良贷款“组合拳”,震慑“钉子户”、“赖账户”和诈骗贷款对象,为清收信用社不良贷款和整顿金融秩序及优化金融环境创造良好的环境。
2015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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