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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工程招标文件

05/01

招标编号:AQH-A-1602

潍坊茂华爱琴海二期电梯工程招标文件

(邀请招标)

项目名称:潍坊茂华爱琴海二期工程

潍坊茂华置业有限公司

第一部分 投标要求

一 概述

1.1 项目概述

1.1.1 项目名称:潍坊茂华爱琴海二期项目

1.1.2 项目法人:潍坊茂华置业有限公司

1.1.3 项目建设地点:奎文区潍洲路以西与乐川街以南

1.1.4 项目建设规模:茂华爱琴海二期工程约6.6万m2(建筑面积)。

1.1.5 电梯用量:爱琴海二期共计电梯21部

1.1.6 项目性质:自筹。

1.1.7 项目设计单位:潍坊市建筑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1.1.8 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潍坊启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1.9 项目监理单位:五环监理

1.2 招标概述

1.2.1 招标人

1.2.1.1 招标人名称:潍坊茂华置业有限公司

1.2.1.2 招标地址:奎文区四平路513号爱琴海售楼处二楼造价部

1.2.2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商务标联系人:

潘丹丹 电话: 8795730/31/32-8131 手机:[1**********]

传真:0536-8795733 邮箱:592301746@qq.com

技术标联系人:

潘秋富 手机:[1**********] 邮箱:584955919@qq.com

1.2.3 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1.2.4 开标方式:全部投标人共同参与的公开开标

1.2.5 评标方式:招标人自行组织、内部评定。

1.2.6 评标内容:投标报价、商务技术偏离情况、产品品质、知名度、资质能力、

业绩、付款方式、工期、保修保养内容和年限等,并结合本项目的具体要求。

1.2.7 评标及中标标准:招标人自行制定。

二 招标工作程序和日程安排

2.1 招标人发放招标文件

2.1.1 时间:2016年5月**日上午9时

2.1.2 方式:电子邮件发放

2.2 答疑

2.2.1 投标人有任何疑问,应在2016年5月**7日上午9时前以书面形式一次性

发给招标人以获澄清。

2.2.2 招标人视疑问情况选择以书面或答疑会形式进行答疑,答疑文件为本招标

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2.2.3 如因答疑或招标人补充、变更造成回标时间顺延,招标人另行通知。

2.3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回标)

2.3.1 递交地点:奎文区四平路513号爱琴海售楼处二楼造价部

2.3.2 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5月**日上午9时

2.3.3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潘丹丹[1**********] 潘秋富 [1**********]

2.4 开标、评标、定标及合同签定

2.4.1 开标:2016年5月**日上午9时在爱琴海售楼处二楼会议室公开开标

2.4.2 评标、定标:招标人自行进行评标、定标工作,自回标日次日起不超过30

日内确定中标人并以中标通知书形式发出通知,同时通知各投标人。

2.4.3 招标人确定的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一周内(或双方商定的期限

内)与招标人签定合同,如中标人违背其投标承诺或丧失履行能力,招标人

有权重新确定中标人或重新招标。

2.5 工程备案或施工登记

如果国家、行业、项目所在地区及城市对本次招投标及招标工程的实施等存在

备案或登记要求的(规定应由业主方办理的除外),由中标人进行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

三 招标内容

3.1 招标范围:潍坊茂华爱琴海二期电梯工程,共计21部。详见附件1:《招标清单》。

3.2 中标人工作内容:包括招标范围内电梯设备的制造、包装、运输、装卸、现场保

管、安装、调试、现场清理、交付前的成品保护、配合完成政府相关部门的验收、小业主收房前的二次调试、售后及其他相关伴随服务、与施工总承包单位和其他相关施工单位的配合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包含所有这些工作内容及所有相关的费用(含保险、税金等)。

3.3 质量技术要求:详见附件2:《质量技术要求》

3.4 工期要求:投标方提供供货及安装周期,招标方视为评标条件之一。

3.5 商务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的相关部分及附件3:《合同条款》。

3.6 关于工程总包配合费和水电费:本次招标内容所涉及的总包配合费由业主方承担,

投标人不需考虑;水电费在施工总承包方监督下自行就近安装水电计量表,所产生的水电费由中标人自理;施工总承包方收取的安全管理押金等类费用由中标人自理。

3.7 关于联合投标:招标人希望投标人是有综合能力的单一投标人,当投标人是多个

法人组成的投标联合体时,每个成员均对招标人和合同业主方承担连带责任,并应在投标文件中作明确的书面承诺。

3.8 投标方自愿以房抵款的视为评标条件之一。

3.9 电梯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若甲乙双方未予交接,现场又必须使用电梯,乙方应

予以允许,电梯由乙方负责运行,甲方承担乙方运行所需费用,电梯按每天10小时计取台班费用,投标人报每个台班单价,日超10小时外按小时计取运行费用,投标人报每个小时费用。

四 对投标文件的要求

4.1 投标文件的组成和顺序:

4.1.1 封面

4.1.2 目录

4.1.3 投标书(附件4附表-1)

4.1.4 法人代表授权书(附件4附表-2)

4.1.5 投标报价表(附件4附表-3)

4.1.6 价格分析表(附件4附表-4)

4.1.7 偏离说明(包括质量技术偏离和商务偏离)

4.1.8 电梯标配和选配功能清单(含选配功能价格)

4.1.9 投标电梯产品图册、说明

4.1.10 投标方推荐的优化方案和可选项(如果有的话,并且不视为投标文件的正

式组成部分)

4.1.11 主要零部件单价明细表

4.1.12 近两年内投标产品在项目所在地的工程实例

4.1.13 免费保修期之内和之外的保修内容及其他售后服务说明

4.1.14 免费保修期期满后连续五年的全包、清包方式维保内容及报价。

4.1.15 对业主方人员进行免费操作和维修培训的说明。

4.1.16 封底

4.1.17 以光盘存储的投标文件完整的电子版

4.2 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按4.1款所述组成和顺序参照后附格式进行编制,并一律

用中文A4纸打印,做到图文清晰、笔迹端正、装订成册,每页均标有页码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4.3 投标文件壹式贰份,分别注明“正本”“副本”字样,装入档案袋内予以密封。

装入投标文件的档案袋除在封口骑缝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印章外,还应在密封袋正面标注工程名称、投标人单位名称。正本与副本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单价与总价不一致时以总价为准。

4.4 投标人须同时以光盘形式提交投标文件的完整电子版,并与书面投标文件正本一

并装入档案袋内密封。

4.5 投标文件中,凡须有法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的全权代表的印鉴和签

名的,均应有原始手写签名和原始印鉴(复印的签名和印鉴无效)。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是根据招标人提出进行的或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印鉴。

4.6 投标文件中有非中文文件、资料的,应提供中文翻译件,并以中文翻译件为准。

4.7 本次招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所有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元,所有计量单位

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五 投标注意事项

5.1 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任何不符合、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

5.2 投标人应认真审阅和全面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须知、条件、图纸、格式和规定,

并自行踏勘现场,了解一切可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凡是影响投标报价的费用,均应包含在投标价格内,一经中标,不能以不完全了解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等等情况为借口而提出额外补偿,招标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5.3 投标人必须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及补充文书,不得擅自更改文件条款的规定。如

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符合本招标文件的要求或对招标文件有关条款的文字与数字的误解、漏阅而引起投标文件的错误、遗漏、费用计算有误等,形成投标报价内容的差异,招标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5.4 投标人有任何商务偏离和质量技术偏离的情况,应当且只能在《偏离说明》中进

行说明,《偏离说明》中未列出的部分均视为投标方完全响应和满足招标方的招标要求。如果届时中标方因《偏离说明》未列出的偏离项而给业主方造成损失的,由中标方承担相关责任并赔偿业主方的所有相关损失。

5.5 投标人应根据本企业的能力进行竞争报价。本次招标不一定最低价中标,请各投

标人注意。

5.6 除非招标人同意或提出要求,否则投标人在开标之后对其投标文件所作的任何调

整都不再被接受。

5.7 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自行编制,不得私拉其他单位人员参加编制工作,不允许

串标、陪标,也不得将本项目转包给其他单位,如发生以上情况,投标人将丧失投标资格、被扣除投标保证金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8 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有效期为完成本招标文件、合同规定的工程范围及全部内容、

通过竣工验收和办理工程结算及保修期满且合同规定的所有责任和义务均已履行完毕时止;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有效期为自回标截止日期之日起30日。

5.9 投标人提交给招标人的投标文件所有组成部分都将成为招标人财产,无论是否中

标,均不予退还。投标人因投标发生的所有费用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10 招标人在评标阶段和在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沟通的过程中,一旦发现投标

人有对招标人和评标工作小组及其他有关人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即取消该投标人参加评标和中标的资格。

5.11 中标人在与招标人洽谈和签定合同(协议)时,不得提出与其投标文件及本招标

文件不符合的意见及其他异议,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该中标人的中标资格,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均由该中标人承担。

5.12 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需以现金方式交纳招标资料费零元人民币,招标人开具收

据不开具发票。无论投标人是否中标,招标资料费均不予退还。

5.13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同时提交伍万元人民币作为投标保证金,投标人要为自

身的投标行为负责,串标、中途提出退标以及确定的中标人不签定合同(违反其投标承诺)时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同时将该投标人列入招标人“供方黑名单”。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后,投标保证金将会如数退还给未中标投标人,中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合同签定后如数退还。

5.14 本招标文件、答疑文件、补充文件、投标人书面承诺等均将作为合同的有效组成

部分,与合同文件享有同等法律效力,当不同文件间存在抵触时,基于信息不对称的理由,首先将按有利于招标人的文件为准,其次以产生时间靠后的文件为准。

六 投诉

6.1 投标人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不公平、不公正、串标、围标等现象,可向招标人

集团审计部进行投诉。

6.2 投诉方式:

6.2.1 投诉受理人:杨颖(集团审计部总经理)

6.2.2 投诉电话:010-88937637

6.2.3 投诉邮箱:mhneishen@mauhwa.com

七 附件

7.1

7.2

7.3

7.4

7.5

附件1:招标清单 附件2:质量技术要求 附件3:合同条款 附件4:招标文件部分附表参考格式 附件5:相关图纸

5.8 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有效期为完成本招标文件、合同规定的工程范围及全部内容、

通过竣工验收和办理工程结算及保修期满且合同规定的所有责任和义务均已履行完毕时止;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有效期为自回标截止日期之日起30日。

5.9 投标人提交给招标人的投标文件所有组成部分都将成为招标人财产,无论是否中

标,均不予退还。投标人因投标发生的所有费用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10 招标人在评标阶段和在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沟通的过程中,一旦发现投标

人有对招标人和评标工作小组及其他有关人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即取消该投标人参加评标和中标的资格。

5.11 中标人在与招标人洽谈和签定合同(协议)时,不得提出与其投标文件及本招标

文件不符合的意见及其他异议,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该中标人的中标资格,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均由该中标人承担。

5.12 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需以现金方式交纳招标资料费零元人民币,招标人开具收

据不开具发票。无论投标人是否中标,招标资料费均不予退还。

5.13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同时提交伍万元人民币作为投标保证金,投标人要为自

身的投标行为负责,串标、中途提出退标以及确定的中标人不签定合同(违反其投标承诺)时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同时将该投标人列入招标人“供方黑名单”。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后,投标保证金将会如数退还给未中标投标人,中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合同签定后如数退还。

5.14 本招标文件、答疑文件、补充文件、投标人书面承诺等均将作为合同的有效组成

部分,与合同文件享有同等法律效力,当不同文件间存在抵触时,基于信息不对称的理由,首先将按有利于招标人的文件为准,其次以产生时间靠后的文件为准。

六 投诉

6.1 投标人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不公平、不公正、串标、围标等现象,可向招标人

集团审计部进行投诉。

6.2 投诉方式:

6.2.1 投诉受理人:杨颖(集团审计部总经理)

6.2.2 投诉电话:010-88937637

6.2.3 投诉邮箱:mhneishen@mauhwa.com

七 附件

7.1

7.2

7.3

7.4

7.5

附件1:招标清单 附件2:质量技术要求 附件3:合同条款 附件4:招标文件部分附表参考格式 附件5:相关图纸

附件2:

质量技术要求

一 总则

1.1 本部分内容是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包括质量技术规定和有关实施要求。

1.2 投标人对应于这些规定和要求出现的任何偏离都应当且只能列入投标文件的《偏

离说明》中。《偏离说明》中未列出的部分都视为严格符合本招标文件的规定。

1.3 投标人为达到本质量技术要求的规定所进行的任何工作及发生的任何费用均被视

为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1.4 本部分内容仅是对电梯产品及其安装的主要要求,不应作为完整详细的技术要求。

投标人应负责电梯产品的设计,并保证其不仅符合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同时还应满足招标文件中未描述的,但为保证产品能正常有效运行所需的各项技术要求。

1.5 中标人在合同生效后,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应积极配合业主方、施工总承包方及其

他相关单位的工作并提供技术协助和工程配合,如果发生争议,应由业主裁决,各方都应遵守,并不得籍此要求增加费用或延长工期。

二 中标人应承担的工作内容

中标人需要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完成下述工作内容:

2.1 电梯产品的供货,包括但不限于:

2.1.1 根据业主和设计方的要求进行产品的详细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并获得批准

2.1.2 呈交产品材料样品、样本等供业主审批

2.1.3 与业主或业主委托方商定详细的书面供货、安装计划。

2.1.4 产品的加工、制造

2.1.5 产品的包装

2.1.6 产品发运前的仓储

2.1.7 产品运输并卸货至施工现场

2.2 电梯产品的安装调试,包括但不限于:

2.2.1 产品的开箱、到货检验

2.2.2 产品的现场保管、看护

2.2.3 产品的起吊、就位和安装

2.2.4 产品的试运转和调试

2.2.5 业主及业主委托方(施工总承包方、监理方)验收的申报与配合

2.2.6 政府部门验收的申报与配合

2.2.7 修补任何已发现的缺陷直至满足合同要求

2.2.8 移交业主前的成品保护

2.2.9 小业主收房前的二次调试

2.2.10 对业主相关人员的培训

2.2.11 备品备件的准备和需要时的供应

2.2.12 设备维修和保养及急修接报后的响应、其它售后服务

2.2.13 工程实施过程中与施工总承包方及其他相关单位的协调与配合,包括技术

咨询、现场配合、交叉或关联工序后的再调试等。

三 对产品的质量技术要求

3.1 中标人提供的产品应适应工程所在地现场条件,包括但不限于

3.1.1 工程所在地的气候条件

3.1.2 建筑物条件和状况

3.1.3 工程所在地的电压、频率等用电条件

3.1.4 工程所在地的水压等条件

3.2 中标人提供的电梯产品应是全新、未经使用的优等品且符合中国国家、行业、项

目所在地区及城市、制造企业制定的各现行有效的相关标准、规范和要求,且应符合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当不同标准、规范、规定、要求间存在冲突时,以最高要求为准),包括但不限于:

3.2.1 GB 7588-2003 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3.2.2 GB/T 10058-1997 电梯技术条件

3.2.3 GB/T 10059-1997 电梯试验方法

3.2.4 GB 10060-1993 电梯安装验收规范

3.2.5 DL/T 5161.11-200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规程

第11部分:电梯电气装置施工质量检验

3.2.6 GBJ 310-88 电梯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3.2.7 GB 50310-2002 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3.2.8 GA 109-1995 电梯层门耐火试验方法

3.2.9 JG 5009-1992 电梯操作装置、信号及附件

3.2.10 JG/T 5072-1996 电梯导轨

3.2.11 JG/T 5010-1992 住宅电梯的配置和选择

3.2.12 GB/T 7025-1997 电梯主参数及轿厢、井道、机房的形式与尺寸

3.2.13 GB 5013.5-1997 电梯电缆

3.2.14 GB/T 5023.6-2006 电梯电缆和挠性连接用电缆

3.2.15 GB 8903-2005 电梯用钢丝绳

3.2.16 GB 50045-95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3.2.17 GB/T 18775-2002 电梯维修规范

3.3 中标人提供的电梯产品应采用永磁同步无齿曳引机。

四 实施要求

4.1 产品监造和工厂检验

4.1.1 如业主提出需要,中标人在产品生产期间应邀请业主代表到投标书中明确

的产品制造企业所在地进行设备监造和生产检验。

4.1.2 业主有权在产品发运前到制造企业检查、检验和监督对合同规定提供的产

品所进行的性能检验。中标人应提供必要的技术数据和图纸,检验工作完成

后,向业主送交一份试验报告。

4.1.3 业主在制造企业的检查、检验或监督,并不由此而解除中标人执行合同所

承担的任何责任,也不作为业主的最终验收。

4.1.4 中标人必须在产品制造完成后的两周内将所有分项检测和整机检验证书和

报告提交业主。

4.2 资料要求

4.2.1 总体要求

4.2.1.1 中标人负责向业主及其它相关方提交为实施电梯工程所必需的应由

中标人提供的所有相关资料。

4.2.1.2 中标人签约后应制定一份提交资料的计划由业主核准,该计划必须满

足设计、安装、调试等实施工作的进展要求。

4.2.1.3 中标人提交的资料中,图纸及文件应有编号和盖有中标人做过检查的

印记。各项设备的图纸上还应有制造厂商的名称。

4.2.1.4 只有被业主批准的图纸及有关文件才可用于工程实施,在实施中有必

要的修改时,需取得业主的批准。

4.2.1.5 由于中标人提交了不完整或不正确的图纸及数据引起的制造或安装、

调试的延误和造成的损失,应是中标人的责任。

4.2.2 投标时所提供的资料

详见“第一部分 投标要求”中“四 对投标文件的要求”。

4.2.3 合同签定后所提供的资料

4.2.3.1 签约后中标人应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和进度及时向业主提交相关资料,

包括但不限于

A. 电梯设备的土建配合尺寸要求、井道布置、电气系统等详细布置图。

B. 电梯设备的详细技术资料

C. 电梯设备的详细供货、安装计划

D. 电梯使用和保养手册

4.2.3.2 设计图纸需提交业主审批,图纸一式六套,要求图签、公章齐全。 若

建筑及结构设计有变更时,业主将通知中标人,中标人要依据所改变的

设计相应地提供符合土建施工要求的图纸。

4.2.3.3 中标人在完成承包范围内的安装及调试,并符合合同规定的要求后的

两周内,需提交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所有有关施工记录及中间验收资料及

电梯各种操作钥匙至少三把,并在一个月内绘制和提交竣工图。

4.2.3.4 中标人在培训期间应向业主免费提供所有培训资料。

4.2.3.5 在试运行前一个月,中标人需提交操作与维修手册。使业主及有关的

人员能事前熟悉所安装设备和系统,手册内应包括竣工图,控制程序,

操作和维修的程序,具体内容至少应包括:

A. 所有电梯设备的规格及详细的中文版操作手册、调试手册及质量保

证书;

B. 系统和主要部件常见故障说明,包括配件及装配图,一般事故说明、

备用材料表、常用备件清单;

C. 定期保养时间及项目;

D. 现场紧急放人的安全操作程序;

E. 紧急维修中心的电话、地址及负责人联系的方式。

4.2.3.6 中标人在设备调试期间的所有报告也应上报业主。

4.3 免费技术培训

4.3.1 中标人应对业主的技术人员和/或操作维修人员进行培训。培训分工厂培

训和现场培训两种。中标人应在投标书中提出培训计划,包括培训项目、培训人数、培训时间等。

4.3.2 中标人派出的培训人员,应对所提供的产品具有五年以上的维修经验。培

训人员的简历在培训时提交业主,业主认为培训人员不合适时可要求更换。

4.3.3 中标人应在设备安装完毕后进行现场培训。中标人应安排专业工程师对如

何进行零件的拆装,如何排除故障等进行指导和演示,并对业主方人员进行实际操作培训。

4.4 运输包装要求

4.4.1 中标人应对其设备、配件等提供符合国家、行业标准或惯例的包装,使之

适应长途运输和多次装卸的要求而不至损坏包装内的产品。在包装、运输、装卸过程中对设备、零部件、配件造成的损害均由中标人负责。

4.4.2 备件和检测设备、维修工具应与设备分开包装。这些箱盒应适合于储存。

储存年限应在包装上予以说明。所有设备应加上与装箱单一致的标签,以使他们可以被快速辨认出来。

4.4.3 设备、零件运抵现场后,中标人应提供清单,在安装前由业主和相关方共

同对进场货物进行外观检查。

4.5 安装与配合工作

4.5.1 中标人负责安装、调试、试运行等工作,直至经当地质监局和劳动局等相

关部门验收合格。

4.5.2 中标人负责提出供货、安装计划,该计划必须服从和配合工程项目总的施

工进度计划,并须由业主认可。

4.5.3 中标人应按要求提供预埋件图纸及有关说明,并提供特殊零部件,指导土

建施工单位预埋,并满足施工进度。

4.5.4 设备的每个部分须考虑防火、防压、耐用、防漏电、容易清洁及日常维修,

并且以符合本招标文件所提规范为原则。

4.5.5 在墙壁、梁、地板或其他结构内的所有沟槽和通道,必须与一般混凝土工

程一起建造。结构建造完成后,任何在结构内的沟槽预埋,必须在施工图上标出,并交付业主批准。

4.5.6 中标人的安装工作必须符合国家、行业、项目所在省、市、地区的有关规

定、条例,服从施工总承包方管理和监理方的管理。中标人必须在整个安装调试期间,委派五年以上工作经验的工程师,负责现场安装监管和与业主联系的有关工作,并附履历表。业主有更换中标人现场人员的权力。

4.5.7 在设备安装前,中标人应该对设备安装处的土建基础尺寸进行检查,由于

中标人变动安装条件引起的费用应由中标人承担。

4.5.8 中标人必须在接到业主通知后及时派员到达现场,在没有得到业主允许前,

卖方不能更换或撤走任何一个人员。

4.5.9 中标人的设备安装需要获得国家法定机构批准时,卖方应负责申领所有有

关的批准及许可证/牌照,并向业主提供安装许可证复印件。

4.5.10 中标人的所有设备装置在起重运送时须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确保安全。 4.5.11 中标人必须负责运输、装卸和安装过程中所有辅助设备和专用工具,所有

设备须符合安全要求。

4.5.12 中标人在完成工作向业主移交之前,所有外露的不要求做表面特殊处理的

金属必须涂上最后表层的油漆,表面不外露的门、框架、机械等可以是制造时凃漆,条件是在涂上后要得到业主认可,油漆的颜色,受过阳极化处理的铝、安全玻璃和不锈钢等的样品,在下料制造前,必须将样品、样板交付业主,以供选择和获得书面批准。

4.5.13 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明确提出需业主、施工总承包方及其它相关方提供

的条件和要求,中标人在施工中应积极配合施工总承包方和其它相关方的工程进展,协调好与他们的工作关系。

4.6 调试和试运行

4.6.1 中标人应在现场对设备进行调试和试运行,以检验其设计制作、操作性和

功能等方面的情况。担任调试和试运行任务的是由中标人派出的有五年以上调试同类设备的工作经验的工程师,业主认为不合适的可要求更换。 4.6.2 中标人应提供所有调试和试运行所需的工具、材料、仪器及劳务。

4.6.3 中标人应在安装完成前4周之内向业主提交调试和试运行的程序及记录表

格。

4.6.4 调试应在安装过程或安装后进行,可根据情况进行部分调试和全面调试。

4.6.5 安装工作完成后应进行设备的试运行,中标人应根据被业主批准的调试和

试运行计划进行工作,试运行应在业主及有关部门的人员的监督下进行,并提交所有的记录和报告。由于中标人原因造成的调试和试运行失败引起的费用和延迟由中标人承担。

4.7 最终验收

4.7.1 工程完成后,中标人须负责全部设备的保护和清洁工作至最终验收合格并

正式运转两周后正式交付业主为止,若因中标人原因,执行工作时损坏建筑物的结构或其它设备,中标人须负责修理或给予补偿。 4.7.2 最终验收合格条件

A. 已提供了合同规定的全部货物和所有相应的技术资料。 B. 已完成了全部安装、调试工作。 C. 试运行时性能满足要求。

D. 性能测试和试运行验收时出现的问题已被解决至业主认可

E. 设备在交付业主使用前,已经质监局和劳动局验收通过,并获得使用证。 F. 所有验收手续和程序履行完毕,验收资料完备并已提交给相关各方。

4.8 二次调试

4.8.1 在小业主收房前,中标人应对所有设备进行二次调试和必要的维修保养,

确保所有设备达到日常使用所需的正常状态。

4.8.2 除可证明为非中标人原因造成的人为损坏外,二次调试所涉及的所有相关

费用均应包含在中标价内。

4.9 售后服务

4.9.1 中标人在业方项目所在地应设立常驻维修机构,处理所有报修服务,该服

务必须是24小时内提供的(每年每天、包括节假日),在接到报修通知后1小时内赶到现场,并必须连续进行,直至故障修复完全恢复正常服务为止。该维修机构须备有足够的零备件、附件和易损易耗件,以满足设备正常运行和业主的维修需要。

4.9.2 中标人应提供能满足2年设备保修期后正常运行所需的备件、附件,列出

清单及单价,此费用不计入总价。业主有权选择备件。

4.9.3 中标人必须为所供应和安装的电梯设备提供为期24个月的免费保修,时间

从电梯设备安装验收合格并正式交付业主之日起计算。

4.9.4 保修期内中标人应对所有电梯装置系统进行定期检查、校对和润滑。详细

保养程序表和保养工作内容须于投标时提交。

4.9.5 在保修期内由于设备本身质量原因造成的任何伤害或损坏,中标人须免费

负责修理或更换。如引起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所有相关损失均由中标人承担。

4.9.6 在保修期结束时,须由中标人和业主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如发现任何缺陷

均由中标人免费修理,并得到业主认可。

4.9.7 在保修期结束后,如经权威检测机构表明电梯设备及其安装本身存在质量

问题的,不受保修期约束,中标人仍需进行免费维修或替换至消除质量问题。 4.9.8 在每次电梯设备故障修理之后,中标人应将成因、补救措施、完成修理及

恢复正常的时间和日期等报告给业主。报告一式两份。

附件4:投标文件部分附表格式

附表-1

投标书

致: (招标人全称)

根据贵方为 (项目全称) 招标采购 (材料设备名称) 的投标邀请 (招标编号) ,全权代表 (法人授权代表职务及全名)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 (投标人全称) 提交投标文件正本 (份数) 份、副本 (份数) 份。

据此函,全权代表宣布承诺如下: 1. 投标人投标总价为:

人民币(小写金额),即人民币 (大写金额) 。

2. 除《偏离说明》中列明的质量技术、商务偏离部分按投标人的承诺履行外,投标人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全部责任和义务,满足招标文件的所有要求。 3. 投标人已详细审查了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补充文件(如果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并已经对项目所在地的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投标人完全理解并同意因对招标文件及项目所在地情况的不明及误解所造成的后果完全由投标人承担。 4. 投标人的投标自回标日起有效期为 (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期) 个日历日。 5. 投标人同意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本次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投标。

6. 与本次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联系地址) 邮编: (邮政编码)

手机: (法人授权代表手机号码) 固定电话: (固定电话号码) 传真: (传真号码)

投标人代表: (印刷体职务、姓名)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全称)

日 期: 年 月 日

全权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授权书

(招标人全称) :

(投标人全称)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姓名) 授权 (全权代表职务、姓名)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 (招标编号招标名称)招投标活动,全权处理我方在投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

法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全称(公章):

日 期:

全权代表(签字): 职 务: 详细通讯地址: 邮 政 编 码: 传 真: 电 话:

投标报价表

投标人名称: 投标编号: 货币单位:人民币

注:本表所列单价均为投标人履行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责任、义务,包括产品供应及安装调试等的完全价格。

投标方代表签字: 职务: 日期:

价格分析表

投标方名称: 投标编号: 货币单位:

投标方代表签字: 职务: 日期:

货物简要说明一览表

投标方名称:

投标方代表签字: 职务: 日期:

投标方推荐的选择清单

格式:

1. 设备序号名称: 2. 商标、规格型号: 3. 推荐的选件内容: 4. 推荐理由:

投标方代表签字: 日期:

注:如有样本和介绍资料,请在“推荐理由”中说明。

主要零部件单价明细表(盖章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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