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刑事诉讼基本原则之“审判公开”原则
【摘要】从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之审判公开原则角度切入,结合审判公开这一程序性原则在目前法学界寸在的一些理论观点及相关法律规定,来具体阐述审判公开原则,从中体现出程序的公开性与公正性是密不可分的,公开是公正的前提,没有公开为保障的程序是根本无法做到真正意义上的公正。
【关键词】法治,公正,公开
一、关于审判公开的范围界定问题
公开审判作为刑事诉讼的一项基本原则,已为世界各国所普遍确认,然而作为一般原则的公开审判在某些特殊利益,比如保护未成年人的需要、保守国家秘密的需要以及其他需要加以保护的利益要求的情况下,也存在着某些例外。作为程序公开的重要组成部分和主要表现形式,审判的公开进行是比较容易把握的,它有严格的程序限制和具体的操作规程。
联合国《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由于民主社会中的道德、公共秩序的或国家安全的理由,或者为公开审判会损害司法利益,因而严格需要的限度下,可不使记者和公众出席全部或部分审判,但对刑事案件事法律诉讼的任何判决都应公开,除非少年的利益另有要求或诉讼系有关儿童的监护权问题的婚姻争端。”
根据联合国《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所规定的不公开审理的范围,我国在立法上对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也作了相关规定。《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