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实行分道行驶的原则
1.右行原则
汽车行驶在道路上时,如果道路上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没有划分中心线,一律靠道路右侧行驶,这是一个基本原则。
2.分道行驶原则
对于有分道线的道路,应遵守以下分道行驶的原则:
1)道路划分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时,汽车只能在机动车道行驶。
2)没有划分机动车道和人行道时,汽车在道路中间通行,非机动车和行人在道两侧通行。
3)道路上划分有专用车道时,只准许规定的车辆通行,其他车辆不得进入专用车道行驶。比如公交车专用通道、紧急车道等。
4)同一方向划分有两条以上的机动车道时,左侧为快速车道,右侧为慢速车道。
5)在道路上划分有超车道时,汽车超车可以驶入,但在超车后应回到原车道。
3.优先通行原则
限于道路的通行能力,当多种车相遇时,有以下通行原则:
1)当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其他车辆应让其优先通过。
2)当车辆或行人在道路上相遇时,根据具体情况,其中一方优先通过。一般情况下应该是行人优先通过,当在道路上遇有障碍时,无障碍的一方优先通过,但有障碍的一方已经驶入障碍路段而无障碍的一方未驶入时,则让有障碍的一方先行。
4.安全通过原则
安全通过是道路安全法规最高的和始终坚持的原则。无论哪一项条款,在执行过程中都不得违反交通安全法规,比如不得因为有优先通行权就强行超车和碰撞其他车辆,这样做首先就违反了安全通行这一最高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