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 SICHUAN HUAXIN (GROUP) CPA FIRM
关于创智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度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专项说明
创智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创智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智信息公司”)2009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和合并资产负债表,2009年度的利润表和合并利润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和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现金流量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以下简称“财务报表”),并于2010年4月28日签发了川华信审(2010)111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09 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对创智信息公司2009 年度做出的前期会计差错更正说明如下:
一、拍卖深圳创智研究院综合楼计提相关税费
1、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
2006 年7月7 日,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2006)岳执字第518、519、523、526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拍卖或变卖创智信息公司在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南区的土地(宗地号:T205-0018)及地面上的全部附着物(以下简称“深圳创智研究院综合楼”),拍卖或变卖得到的价款清偿债务。2006 年9 月15 日,经公开拍卖,深圳市九洲电器有限公司(原深圳市九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1.78 亿元拍得深圳创智研究院综合楼。2006 年11 月15 日,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2006)岳执字第518、519、523、526-3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深圳创智研究院综合楼土地和房屋产权归买受人深圳市九洲电器有限公司所有。
拍卖资料约定,深圳创智研究院综合楼的拍卖价为净值价,房产、地产产权过户产生的买卖双方一切税费、应补交地价及土地使用费均由买受人承担。2006年9月15日,深圳市九洲电器有限公司与深圳市冠利达拍卖有限公司、广东惠丰拍卖有限公司签订的深圳创智研究院综合楼不动产拍卖成交确认书也明确约定拍卖价为净值价。
2006年度,创智信息公司对上述资产转让行为进行了账务处理,并计提了资产转让的相
关税金19,109,873.07元,其中:营业税8,900,000.00元、土地增值税9,764,873.07 万、城建税及其他附加税445,000.00元。
报告期内,经创智信息公司与深圳市九洲电器有限公司联系确认,深圳市九洲电器有限公司现已按相关规定足额缴纳了房产、地产产权过户所产生的买卖双方一切税费,并已办理了产权过户的相关手续,创智信息公司已不存在缴纳与此项资产转让业务相关的任何税费的义务。创智信息公司据此冲销了原计提的资产转让的相关税金,同时对该事项进行了追溯调整。 2、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金额
项 目 应交税费年初未分配利润
19,109,873.072008年二、成都飞机工业集团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权益法核算
1、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
创智信息公司持有成都飞机工业集团电子科技有限公司17.80%股权,并对其采用权益法核算。在报告期内,创智信息公司对成都飞机工业集团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及投资收益进行检查,经检查发现,创智信息公司以前年度对成都飞机工业集团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及投资收益核算有误。创智信息公司对该事项进行了追溯调整。 2、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金额
项 目 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收益 年初未分配利润2008年
1,425,623.93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
有限责任公司
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