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开户登记须知
一、住房公积金
1、条件
凡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
2、所需证明材料
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开立,需要提供以下资料(以下材料除介绍信外均需要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1)企业:应出具企业营业执照正本、机构代码证、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
(2)机关和事业单位:应出具单位代码证、编委批文、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
(3)社会团体:应出具社会团体登记证书,其中宗教组织还应出具宗教事务管理部门的批文或证明、机构代码证、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
(4)民办非企事业组织:应出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机构代码证、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
(5)外地常设机构:应出具其驻地政府主管部门的批文、机构代码证、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
(6)独立核算的附属机构:应出具主管部门的批文和代码证或营业执照、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
(7)居委会、村委会和社区委员会及其它组织:应出具主管部门的批文或证明、机构代码证、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
3、所需填写表格
《泉州市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表》、《泉州市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
二、住房补贴
1、条件
(1)凡1998年12月1日起参加工作未享受过住房实物分配的职工。
(2)工龄满30年享受过住房实物分配但面积未达标准或未享受过住房实物分配的职工,现已购房。
2、所需证明材料
(1)“泉州市1998年12月1日起参加工作的职工住房补贴申请”表(表格到泉州市房改办领取)。
(2)“泉州市行政事业单位发放职工住房补贴审批表”(表格到泉州市房改办领取)。
3、所需填写业务表格
《泉州市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表》、《泉州市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
三、业务流程
1、单位经办到管理中心咨询台或公积金承办银行领取开户表格、开户须知。
2、单位经办携开户表格和证明材料到管理中心受理审批。
3、单位经办携开户表格和经管理中心审批授权的开户登记受理回执到公积金承办银行办理开户手续。
4、职工工资基数为上年的平均工资(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加班费)。参照社保基数,但不得超过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最低不低于上一年度泉州市劳动部门规定的月最低工资标准。新录用职工的基数以本人第二个月工资总额计算。新调入职工的基数以当月工资总额计算。
四、工作时限:当场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