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制度-财务管理序列
2006-2-21发布
物资临时出库管理制度
1. 本公司货物对于授信额度之内的用户需求允许临时出库,货物临时出库必须向有关部门
出具栏目填写完整的“临时出库单”;
2. 临时出库单管理权属各业务部门,由部门核算员专人进行管理和填制,公司财务部有最
终审核权;
3. 临时出库单管理人员,必须根据购货方具有委托效力的书面证明或分管副总经理的授
权,按照真实的资料和内容,认真填制单据中签名栏目之外的其他基本栏目; 4. 临时出库单一式五份:①业务部门②财务部门③库房保管④用户⑤出门证;
5. 临时出库货物管理程序:业务经办人(用户)提出采购内容 部门开票员制单业务经办人(签字) 部门负责人审批(签字) 用户收货人(签字) 仓库保管员(发货/签字) 出门(收单)。 6. 上述各环节流转必须以手续完备的《临时出库单》为依据,任何环节(岗位)均有权力
和责任阻止手续欠缺的单据继续传递,否则将自行承担其一切损失;
7. 本制度作为公司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其执行和监督落实纳入部门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
考核兑现。
附:临时出库单2006版(样本)
公司财务部 企业管理办公室
二○○六年二月二十日 发布
宁夏博誉印刷物资有限公司出库单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