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车辆管理,做好车辆调度,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用车范围 1. 公务用车 2. 领导用车 三、车辆管理 1. 公务用车
1.1所有车辆由运营部负责统一管理和调度,各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调用。 1.2运营部负责建立汽车档案,记载车辆的维修、保养等情况。 1.3车辆主要保证公司领导、公司迎来送往及各部门工作(公务)用车。
1.4运营部负责公务车辆的购置、调派、使用维修和驾驶员业务管理,并统一办理车辆的相关检验、证照办理、事故处理、车辆保险等有关手续。
1.5车辆钥匙由运营部和司机各保管一把,三天及三天以上的节假日,司机须将钥匙交回运营部。
1.6车辆用油由运营部在指定加油站分车预存。
1.7驾驶员必须严格按指定路线出车,执行运营部的决定。
1.8每车设置《行车记录表》 ,每次使用前司机应确定车辆起始里程,使用后应记载行驶里程、时间、地点等,维修、保养填写《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单》 行政人员每周核对一次是否与《派车申请单》 相符,月末由运营部根据《行车记录表》,汇总分析用油量与里程数,并作出月度分析报告。
2. 员工自驾车
2.1员工自驾车是指由员工家庭购买、员工本人驾驶的机动车(不包括摩托车等),该车辆为员工本人长期驾驶,员工的配偶或子女驾驶的车辆不属于员工自驾车范围。
2.2该车辆必须保证员工本人工作用车,员工因工作需要在本市主城九区范围内行驶,公司不提供交通车辆、交通费用补贴(包括停车费、过路过桥费、油费等)。
2.3主城区外用车,原则上不派员工自驾车。确因工作需要主城区外用车,需在出发前记录好里程好,里程在100公里(含100公里)以内的费用包括在月包干补贴费用内;里程在100公里以上的,过路费按实际发生额报销,油费在实际公里数的基础上扣除50公里后按每公里1元计算补贴。 四、 公务用车调度
1. 运营部指定专人负责签发《派车申请单》,并负责核定用车里程及相关费用。
2. 用车实行预约制,运营部按照预约先后和所办公务的轻重缓急,有计划地调配车辆;公司领导用车优先。
3. 市内用车由运营部统一调配,市外(含长途)用车必须经总经理批准。 4. 紧急情况用车、员工私人用车须经总经理批准。 5. 运营部根据各部门不同用途合理安排用车的车型。 五 、车辆使用
1. 公务用车
1.1车辆应由专任司机驾驶,不得转借他人驾驶。如遇特殊情况,需经分管领导、副总经理同意。
1.2车辆审验及保险统一由运营部办理,相关证件原件交驾驶员保存,复印件运营管理部存档。
1.3各部门需要使用车辆时,应事先填妥《派车申请单》,交运营部行政负责人调派。无《派车申请单》者,如事务紧急可酌情处理并补办手续,否则,司机禁止出车。
1.4公司组织集体活动,可由运营部统一安排用车;
1.5员工因重病急诊、重病住院和女员工生产住院必须用车的,经运营部行政负责人批准可以免费使用。
1.6当公司没有公务车可以调度时:员工因非紧急工作需要外出,可乘公共交通工具;员工因重要或紧急工作以及晚上八点后下班,可申请乘坐出租车,审批手续允许于发生之日起3日内补办,超出时限不予以报销。
1.7司机根据《派车申请单》于每日填报《行车记录表》,次月1日交运营部行政负责人审核。
1.8车辆使用完毕后,应停放在指定场所。 1.9车辆不得借予他人学习驾驶。 2. 员工自驾车
2.1员工自购车辆由其自行驾驶,并承担安全责任,公司不予以另配备专职驾驶员。 2.2当员工个人用车与公司工作用车发生冲突时,应优先满足公司工作用车。 2.3凡是享受了公司车辆补贴费的员工,原则上不能再申请公司派车。 2.4车辆违章受罚按谁驾驶谁负责的原则执行,公司不予报销相关费用。 2.5公司公务车辆安排不够周转时,员工应主动支援本部门工作用车。 2.6员工必须按规定自行办理车辆各种保险,未办理车辆保险的不能享受补贴。 六、公务用车保养和维修
1. 每天的保养内容:
外观检查:在出车前环视汽车,看灯光装置有没有损坏,有没有漏油、漏水等泄露情况;检查轮胎的外表、气压情况;检查车门、发动机仓盖、行李仓盖和玻璃的情况。信号装置检
查:打开点火开关钥匙(不起动发动机),检查各报警灯和指示灯的点亮情况,起动发动机查看各报警灯是否正常熄灭,指示灯是否还在点亮。机油、油料检查:查看油量表的指示,视情况补充油料。冷却液检查:查看冷却液是否充足。
2. 新车第一次保养按使用说明书规定的里程数进行保养,以后在行车里程每达到5000公里(或按规定)时保养一次。
3. 车辆的保养及维修在公司指定的厂家进行,由司机填写《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单》,经运营管理部、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进行,运营部全程参与保养及维修过程,保养(修) 完毕需当场验车,确保质量,并要求厂家出具费用结算清单,交财务部结算。
4. 维修、保养及购买材料,必须将明细和废旧原件交运营部核定,未经同意的费用, 公司不予承担费用。
5. 购买耗材及更换零部件单价在1000元以内的,由运营部行政负责人审核、总监及项目总经理审批;购买耗材及更换的零部件单价在1000元以上须报运营部审核,总经理批准方可。
6. 驾驶员必须跟车维修、保养。
7. 由于司机管理不善导致车辆疏于保养,定期保养时间每超过一个月按保养费用的20%递增由司机承担。 七、 车辆的费用
1. 公务用车
1.1内部公务车:正常用车过程中所产生的加油费、路桥费、洗车费、停车费、修理费等日常费用由司机先行垫付,运营部核查票据后据实报销。
1.2外部车辆:中层和基层员工需事前申请,并填写《打车申请单》,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报销;高层领导无需填写表单,凭票据即可实报实销。 1.3员工自驾车
1.4员工自驾车补贴实行车辆费用包干制,凭发票按标准在财务报销。不满一个月的情况,按当月实际发生天数计算补贴费用。详见《福利管理办法》。
1.5费用报销时限不得超过费用发生后的1个月,报销程序按公司现有的报销流程执行。 1.6未自行购车或已自行购车但未将车辆用于工作上的员工暂不能享受公司车辆补贴。 1.7所有车辆费用均以月为周期报销,报销时间为每月15日前,凭相关单据。对于虚报情况,第一次发现以该金额2倍标准处罚,第二次发现以该金额的5倍标准处罚,第三次发现则解除劳动合同。 八 、公务用车违规与事故处理
1. 因下列情形之一,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司机负责,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并解除合同。
1.1无照驾驶。
1.2未经许可将车借予他人使用。
1.3未经批准用公车办私事或采用非法手段谋取私利。 1.4酒后驾车。
1.5因车辆使用不当造成的损毁、失窃。 1.6其它重大情况。
2. 违反交通规则造成的罚款由司机自行承担。
3.发生交通事故或因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按交警处罚单(扣除保险金额后)确定的司机与公司承担比例(全责、非全责)进行费用划分,司机承担部分直接在当月工资中扣除。发生车祸,司机应及时报警,并于1小时内向运营部行政负责人报告。 九、司机责任制度
1.公务用车:因违反下列情形之一,处以50—300元的经济处罚 1.1车辆使用完毕后应立即拔钥匙熄火,严禁停车后开启空调。 1.2使用完毕后,车辆必须停入指定停车场。
1.3因车祸、严重赌塞、道路严重破坏等特殊情况除外,司机不得绕路而行。 1.4手机必须保持24小时畅通,节假日须严格服从公司调配,确因特殊情况外出需提前两天向运营部申请并登记备案。
2.员工自驾车:非工作时间和公事用车,一切安全事故由员工自行承担。 3.所有车辆若因公事发生安全事故,对于保险赔付以外的费用则根据交通部门的责任认定区分:同等责任时驾驶员承担1/4,公司承担3/4;我方全责时驾驶员和公司分别承担1/2。 十、附则
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试行。
本制度的解释权、修改权在公司运营部。
附件1:
派车申请单
年 月 日
派车申请单
年 月 日
附件2:
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单
年 月 日
第一第联一联留运留营运部营部
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单
年 月 日
第二联
留财务管理部
附件4:
打车申请单(外部车辆)
第一联留运营部
打车申请单(外部车辆)
第二联
留财务管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