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温州市龙湾区委办公室(通知)
温龙委办发„2011‟7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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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办公室 区政府办公室
印发《关于开展清理和规范庆典、研讨会、
论坛活动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区属各单位:
《关于开展清理和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工作的实
施意见》已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
执行。
中共温州市龙湾区委办公室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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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清理和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
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厉行节
约的优良作风,切实解决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过多过滥问
题,根据《关于开展清理和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工作
的实施意见》(厅字„2011‟5号)和《关于发展清理和规范庆
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工作的实施意见》(温委办发„2011‟59
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做好清理和规范工作提出如下
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清理和规范庆典、研讨会、
论坛活动的各项规定,按照“全面清理、分级负责、严格审核、
统一规范”的原则,坚持清理和规范并举、治标与治本结合,
以党政机关为重点,坚决撤销不符合规定的庆典、研讨会、论
坛活动,严格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控制和规范庆典、研讨会、
论坛活动的数量、规模和开支,努力实现活动数量大幅减少、
举办行为逐步规范、基层负担明显减轻的目标。
二、范围和内容
(一)清理和规范工作的范围。包括党的机关、人大机关、
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经区
政府批准免于登记的社会团体以及上述单位所属的事业单位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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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协会、学会、研究会等举办或参与的各类庆典、研讨会、
论坛活动。
国家法定节日的庆典活动,面向本系统举办的业务研讨和
学术交流活动,不列入清理和规范范围。
(二)清理和规范工作的内容。举办庆典、研讨会、论坛
活动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央和省、市文件规定,做到
依据明确、规模适度、数量适当、经费合规。凡不符合规定的,
要坚决予以撤销;确需举办的,要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经批
准举办的,要严格规范实施。
1、坚决撤销不符合规定的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主要
包括:无法律规定、中央以及省委、省政府文件依据或者未经
批准的活动;未纳入财政预算,要求基层企业和群众出钱出物
出工或以各种名目乱收费、摊派、拉赞助的活动;滥用财政资
金,搞“形象工程”或“政绩工程”而举办的活动;其他违反
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的活动。
2、严格庆典活动审批程序。各街道、区属各单位举办的庆
典活动,按归口分别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后上报市委、市政府
审批。未经批准,一律不得举办。严格控制举办机关单位成立、
行政区划调整和建制变更的纪念性庆典,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参
与的经贸类庆典、工程奠基和竣工典礼。
3、严格控制和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的数量、规模
和开支。各街道、区属各单位举办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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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规定履行报批程序,从严控制活动的参与范围、参加人数、
活动期限、接待标准,所需经费纳入单位预算管理,列入公示
范围,接受审计监督。不得在风景名胜区举办或变相举办公款
旅游性质的研讨会、论坛活动;不得举办与收费挂钩的品牌推
介、成果发布、论文发表等研讨会、论坛活动;不得异地举办
或组织各种“轮流做东”联谊性的研讨会、论坛活动;不得向
下级单位和企业转嫁举办活动的费用。
4、严格规范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含离退休领导干部)出
席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严格邀请领导同志参加此类活动
的报批程序,各街道、区属各单位不得擅自直接邀请市委、市
政府领导和省部级以上领导干部出席活动,确需邀请的,必须
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后上报批准。未经批准,领导干部不得在
此类活动中挂名任职。举办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出席活动的
领导干部送礼金、礼品、昂贵纪念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
证。从严控制对领导干部出席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的宣传
报道。
5、各街道、区属各单位要根据上述要求,结合实际作出具
体规定。其他单位也要参照上述要求,从严控制和规范庆典、
研讨会、论坛活动。
三、方法和步骤
(一)动员部署(2011年5月)。各街道、区属各单位要把
清理和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作为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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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任务,进行广泛动员和具体部署,统一思
想认识,明确工作的总体要求、范围内容、方法步骤和工作措
施,扎实推进清理和规范工作。
(二)自查自纠(2011年5月至6月)。各街道、区属各单
位按照要求,对2011年举办和拟举办的庆典、研讨会、论坛活
动开展审核清理和自查自纠,并认真填写2011年举办和拟举办
的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情况统计表,于6月25日前报区清
理和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区
清理和规范工作领导小组)备案(联系电话:86966818,传真:
86966936,电子邮箱:lwjfb@126.com)。
(三)监督检查(2011年6月至8月)。各街道、区属各单
位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采取全面检查与重点督查相结合的方
式,对清理和规范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区清理和规范
工作领导小组适时派出督查组进行抽查,对工作进展缓慢或问
题较多的街道和单位开展重点督导,确保清理和规范工作取得
实效。
(四)总结评估(2011年9月至11月)。各街道、区属各
单位对清理和规范工作进行认真分析和总结,并将工作总结报
区清理和规范工作领导小组。区清理和规范工作领导小组对清
理和规范工作进行全面评估,向区委、区政府提交专题报告。
四、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区清理和规范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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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设办公室(设在区政府纠风办)。各街道、区属各单位要按照
“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监管”的要求,精心组织清理规范。
区清理和规范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履行牵头抓总职责,做好总
体部署,明确任务要求。各街道、区属各单位要制订贯彻落实
的具体方案,确定目标任务、方法步骤和时限要求,狠抓落实,
扎实推进,确保清理和规范工作有序进行。
(二)强化监督检查。各街道、区属各单位要加大对庆典、
研讨会、论坛活动清理和规范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严把审批
关、经费关和领导出席关。对工作进展缓慢、成效不够明显的
单位,要督促提出有效的改进措施。全区纪检监察组织要切实
履行职责,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和顶风违纪违规的,视情节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对负
有责任的有关领导要严格追究责任。
(三)强化制度建设。在清理和规范工作的基础上,各街
道、区属各单位要加强调查研究,总结实践经验。针对工作中
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查找原因,结合实际制订具体措施,巩
固清理和规范工作成果,建立健全控制和规范庆典、研讨会、
论坛活动的长效机制。
附:1、龙湾区清理和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工作领
导小组名单
2、龙湾区区属单位2011年已举办和拟举办庆典、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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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会、论坛活动情况统计表
3、龙湾区街道2011年已举办和拟举办庆典、研讨会、
论坛活动情况统计表
4、填表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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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1
龙湾区清理和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
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贾黎春 区委办公室
副组长:李 胜 区纪委(监察局)
成 员:叶铭克 区委办公室
朱德利 区人大办公室
吴天峰 区政府办公室
孔德亮 区政协办公室
张延文 区委宣传部
王勤锷 区民政局
林碧清 区财政局
修晨静 区审计局
蔡小芳 区文广新局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政府纠风办),李胜兼办公室
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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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2
龙湾区区属单位2011年已举办和拟举办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
情 况 统 计 表
填表单位(盖章): 填表时间:2011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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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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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3
龙湾区街道2011年已举办和拟举办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
情 况 统 计 表
填表单位盖章: 填表时间:2011年 月 日
单位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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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4
填 表 说 明
一、“承办、协办单位”,指参与承办和协办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的所有单位。各街道、区属各单位所属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须注明与机关的隶属关系。
二、“设立依据”,指法律法规和文件名称、批准文号、批准时间等,并须附上相关文件依据。
三、“参与范围”,指参与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的对象。 四、“自筹资金”,指自有资金、收取的会员会费、接受捐赠等。
五、各街道、区属各单位所属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举办的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由主管部门负责填报。
六、经自查自纠主动取消的活动,可在备注栏内注明。 七、汇总后一式三份报区清理和规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提供电子版材料(联系电话:86966818,传真:86966936,电子邮箱:lwjf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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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党风廉政建设 庆典 研讨会 论坛 通知
(共印2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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