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章 主要建筑设备安装工程质量控制要点..................................................... - 1 - 第二章、建筑给、排水系统工程质量控制要点..................................................... - 3 - 第三章、建筑通风、空调系统工程质量控制要点................................................. - 8 - 第四章、成套配电柜(盘)及动力开关柜设备安装质量控制要点................... - 12 - 第五章 信息网络系统工程质量控制要点........................................................... - 14 -
一、电梯安装工程:
(一)质量预控
1、建设工程所用电梯必须是具有国家颁发生产许可证的厂家生产的、有合格证的产品,并应
取得“产品准用证”。进口电梯必须通过国家商检局检验。
2、严格对安装企业进行资质审查
(1)安装企业必须持有国家颁发的电梯安装许可证。安装企业还应持有安装营业执照,严格
按规定的营业范围承揽工程。
(2)安装企业必须有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责任制,并对安装质量负责。
(3)电梯安装队伍必须实行专业化,安装人员都要经过严格的培训,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颁发的岗位证书才能上岗。
3、 电梯设备开箱检查其外形,外观应与图纸相符,完好无变形,无损坏,零、部件规格符合
图纸要求,数量齐全,各传动、转动部分活动灵活,功能可靠。
4、必要时应根据条件对设备进行预装配的检查,如电梯轿厢与配重的导轨等。
5、检查施工单位井道脚手架搭建方案,脚手架搭建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检查脚手架搭建
单位必须持有当地政府有关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及施工人员的操作证、搭建后的合格检验书。
6、检查施工单位起重部门的由政府有关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及施工人员的操作证。审核
起重方案及监督执行其实施情况。
7、井道内电焊、气割施工时必须有动力申请的齐全手续,并有专人旁站,施工完成后检查现
场,消除隐患。
(二)质量控制要点
1、以基准垂线为准,复核电梯机房、井道的尺寸。电梯安装一般设置十条基准垂线(轿厢导轨基准线四根,对重导轨基准线四根,厅门地坎基准线二根)。每次作业前,均应复查一次基准线,确认无位移,与其他物体不接触后,方可作业。基准线尺寸必须符合图纸要求,各线偏差不应大于0.3㎜。电梯井道的宽度、深度(进深)、垂直度应符合施工要求。
2、检查曳引装置的组装
(1)蜗轮减速器的油位及油质应符合要求;
(2)各部位轴承油位及油质应符合要求;
(3)油标齐全,油量充足;
(4)凡机房内通井道的孔,要防止漏油、漏水,在孔四周筑高50㎜以上,宽度适当的台阶;
(5)钢丝绳与机房楼板孔洞每边的间隙均应为20~40㎜;
(6)限速器绳索导轨的距离(两个方向)的偏差均应不超过±5㎜;
(7)绳索在电梯正常运行时不应触及夹绳钳。
3 、检查导轨的安装
(1)每根导轨至少有两个导轨支架,其间距不大于2.5m ;
寸);
(3)直埋式导轨支架的埋入深度不小于120㎜,地脚螺栓的埋入深度不应小于120㎜;
(4)导轨支架与墙面间允许增加等于导轨宽度的方形金属垫板以调整高度。垫板厚度超过10㎜时,应与导轨架焊接,焊接导轨架时,应双面焊牢;
(5)导轨应用压板固定在导轨架上,不应用焊接或螺栓连接;
(6)电梯撞顶与蹲底时,各导靴均不应越出导轨。
4、检查轿厢、层门组装
(1)轿厢底盘平面的水平度应不超过3/1000;
(2)反绳轮与轿厢架上梁间的间隙相互的差值均不应超过1㎜;
(3)反绳轮的铅垂度不大于1㎜;
(4)门扇跳动(振动)要小,无噪声。
5、检查电气装置安装
(1)电线槽内敷设导线的总面积(包括绝缘层)不应超过槽内净面积的60%;电线管内辐射导线总面积(包括绝缘层)不应超过管内净面积的40%;
(2)导线要标号,两端要注明接线编号。
(3)机房控制柜(屏)的安装位置应符合正面距门、窗不小于600㎜;维修侧距墙不小于600㎜;距机械设备不小于500㎜;
(4)电源总开关应装在机房内入口处,距地面高1.3~1.5m墙上;
(5)检查控制屏上元器件安装及标志,包括标志名称或代号;检查各种保险接触器、继电器,使其符合电梯工作要求;检查选型和工作状态;
(6)机组、控制柜、井道、轿厢、厅门等应接地或接零,超过50m 应重复接地;接地电阻<4Ω;
(7)轿顶和底坑或轿底需设电源插座和检视用灯,还应有220V 电线插座供检修测试用;
(8)主开关不应切断下列供电电路:
a轿厢照明和通风; b轿顶电源插座;c 机房和滑轮间照明;d 机房内电源插座;e 电梯井道照明;f 报警装置;e 底坑电源插座。
(9) 封闭井道内应设置照明,井道除最高与最低0.5m 以内各装一灯外,中间灯距不超过7m 。
(10) 电缆安装应满足:
a. 随行电缆两端应可靠固定;
b. 轿厢压缩缓冲器后,电缆不得与底坑地面和轿厢底边框接触。
c. 随行电缆不应有打结和波浪扭曲现象。
6、检查整机系统安全设施
表6-1中有一项次不合格则视为“整机性能试验与检测”不合格。
整机性能试验与检测表
8、电梯井及电梯外观检查
(1)机房是否清洁、整齐,线槽是否完整、美观;
(2)抱闸扳手是够放在机房内合适的地方;
(3)井道是否清洁、无杂物;
(4)轿厢顶是否清洁、无杂物;
(5)各井道线槽盒盖、各护板是否齐全盖好;
(6)轿顶各盒槽是否齐全完好,护拦螺丝是否装好;
(7)坑底是否清洁卫生、无污水杂物;
(8)对重保护网是否安装;
(9)厅门、门套、轿门碰撞、划伤、磨损检查;
(10)轿内门头、轿壁、轿内操纵盘、外呼钮及面板碰撞、划伤、磨损检查;
(11)轿内、轿外,楼层显示器面板碰撞、划伤、磨损检查;
(12)外呼、内选楼层显示等,显示(亮度)情况检查;
(12)轿内照明或星光顶显示有否划伤、磨损;
(13)轿内紧急照明检查;
(14)轿内对讲(机房对讲)或电话检查;
(15)机房曳引机、机座、工字梁油漆检查;
(16)导轨支架及附件、轿顶、厅门、轿门的油漆情况检查;
(17)厅门、轿门、地坎槽及轿内卫生情况检查。
第二章、建筑给、排水系统工程质量控制要点
一、室内给水管道质量监理
1、施工工艺流程:
配合土建预留、预埋→管位确定→管道连接→干管安装→阀门安装→管道试压→防腐、涂漆、
2、安装事项:
(1) 监督承建商建立严格的管材、阀件等器材进场质量验收制度,阀门安装前应按施工规范要求进行耐压强度和严密性试验,合格后方能安装。
(2) 对管线较为复杂的工程,在图纸会审时应注意解决图纸上的矛盾。
(3) 对于甩有的预留孔和预埋管件,安装施工人员应与土建专业协商,明确各自范围与责任。
(4) 埋地和暗装管道的试压必须在隐蔽前进行,并办理验收手续,以杜绝因患。
(5) 管道接口处发生渗漏,主要有以下原因,应采取相应预防措施。
① 套丝过硬或过软,导致连接不密;
② 填料缠绕不当;
③ 活接头处漏放垫片或垫片损坏。
④ 管道焊接时,靠墙处或不易操作处漏焊;
⑤ 管道连接处受压力过大;
⑥ 法兰间垫片摆放不正或法兰与垫片间有赃物,影响密封。
二、室内给排水管道附属设备安装质量监理
1、施工工艺流程:
a 、水箱安装施工工艺流程
基础验收→成品水箱验收→水箱制作→水箱就位、找平→渗透或盛水、水淹试验→除锈刷漆→
安装管道及附件→系统试验→保温。
b 、水泵安装施工工艺流程
基础验收→设备验收→水泵解体清洗→水泵集电极就位找正→灌浆固定→精校→配管安装→
单机试运转→系统试运转(复核试运转)
2、水泵进场时应加强质量验收,重点核查型号、规格和质保书和安装使用说明书,并进行盘
车检查和外观检查,必要时作解体检查。
3、水泵机组混凝土基础施工时应加强与土建专业的结合,符合基础的座标、标高、尺寸和预
留螺栓孔的位置及深度,办理交接和验收手续。
4、水泵的安装必须在混凝土基础的强度达到设计强度的60%以上方可进行,水泵的精校核配
管必须在二次灌浆的混凝土达到谁及强度的75%以上方可进行。
5、水泵安装完毕后应填写“水泵安装记录”,记录水泵安装的各项数据。
6、水泵试验转前应作如下检查:
(1)
(2)
(3)
(4) 驱动装置已经过单独试运转,其转向与水泵转向一致; 个紧固件连接部位坚固良好、无松动; 住滑状况良好,润滑油或者油脂已按规定加入; 吸水管路已经冲洗干净,畅通无杂物;
(6) 泵体内无杂物,盘车灵活无沮滞,无异常响声。
7、进行无负荷试运转时,应排尽吸水管和泵体内的空气。运转中午不正常的响声、各紧固部
分无明显松动现象、轴承无明显的温升。
8、负荷试运装应在无负荷试运转合格后进行
9、水泵试运转结束后应将各项运转数据填入“水泵试运转记录”表中。
三、室内排水管道安装质量监理
1、室内排水管道安装施工工艺流程
±0.00以下管道施工工艺流程
管道定位→开挖管沟→沟槽处理→管道对口、校直→校接口施工→闭水试验→回填管沟
2、严格监理管材进场时的质量验收制度,作外观检查。
3、埋地和暗装管道的坡度检查和闭水试验,必须在隐蔽前进行,并办理验收手续。立管入±0.00埋地管管径应比立管放大一级,并应采用45度弯头。
4、开挖管沟时应严格控制馆内的泥沙杂物,施工中留下的甩口应及时封闭。卫生器具的排水口在未通水前应堵好,不得使用。
5、排水横管施工时,坡度不小于最小坡度要求。管件应尺采用Y 型或TY 型三通、四通45度弯头等。
四、卫生器具安装质量监理
1、施工工艺流程
预埋支架(预埋木砖)→器具定位→安装支架→安装器具、安装上下水管道及五金配件→盛
水试
验→配件调整、调试。
2、卫生器具进场时应加强质量验收,核对规格型号,作为外观检查。
3、卫生器具安装时应与土建装饰施工紧密配合,除蹲式大便器和浴盆外,均应待土建抹灰、喷白、
镶嵌瓷砖等作业完毕后,再进行安装。安装时应注意成品保护,不得损坏或污染。
4、卫生器具宜采用预埋支架或膨胀螺栓检固定。
5、陶瓷器具与支架接触处应平衡妥贴,必要时加软垫。
6、大便器、小便器的排出口承插接头,应用油灰作环形填充,不得用水泥砂浆填充。
7、蹲式大便器的冲水进水口与冲洗水管连接的胶皮碗必须用16号铜丝绑扎,不得采用普通铁丝。
8、有饰面的浴盆,应在排水口部位设置检修活门。
五、管道附件及卫生洁具给水配件安装质量监理
1、施工工艺流程:预留管口位置复核→附件及配件安装
2、督促承建商对用于安装的器材和配件进行验收,核对型号、规格、质量及质保文件。
4、水表、水嘴等附件及配件安装之前,应先对管道进行冲洗,除去污物,以避免造成堵塞。
5、自动喷洒和水幕消防装置的喷头号安装应在管道系统完成试压和冲洗后进行,安装时应注意与土
建吊顶和装饰施工的配合
六、室外给水管道安装质量监理
1、施工工艺流程
测量定位→打桩放线→开挖沟槽→开挖工作坑→散管→下管→管道对口、调直、稳固→接口安装
→管道试压→回填管沟→冲洗消毒
2、用于工程安装的管材及其他辅助材料,应当符合设计要求和产品质量标准。
3、开挖沟槽时,应确保槽底涂层结构不被破坏。
4、有防腐要求的管道,下管前应对防腐层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方能下管。
5、各种形式的接口,其材料与结构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规定。
6、水压试验前,应编写试验方案。试验所用的压力表应经过检验校正。
7、水压试验经专业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后,应及时回填管沟。回填应按施工规范要求分层夯实, 并达到规定的密实度。
七、室外排水管道安装质量监理
1、施工工艺流程
测量定位→打桩放线→开挖沟槽→管道基础施工→散管→下管管道对口、校直、校坡→接口
施工
→闭水试验→回填管沟
2、用于工程的管材和辅助材料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有关产品质量标准
3、开挖沟槽时,应确保槽底土层自然结构不被破坏,严禁超挖。如沟底土质松散或有石块,应采用
适当措施处理,经专业监理工程检查认可后,方可继续施工。
4、下管前,承包人应自检管道基础尺寸、标高和中心线位置是否符合设计要求,然后报专业监理工
程师检查验收。基础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强度50%,且不小于5Mpa 时方可下管。
5、管道接口的构造和所用材质应当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规定。接口安装完毕后,应采取措施加
强养护。
6、管道闭水试验验收合格后,应及时进行回填。管顶上部500mm 以内不得回填直径大于100mm 的
块石。回填时按施工规范要求分层夯实,达到规定的密实度。
8、排水检查井内顶面标高应于地坪(路面)施工密切结合,高度偏差应符合施工规范要求。
八、室内热水管道安装质量监理
1、施工工艺流程
配合土建预留、预埋→管位确定→支架制作安装→管道安装阀门、附件安装→管道试验冲洗
→防
腐、涂漆、保温→系统调试。
2、严格进行管材、阀门等进场时的质量验收,核对型号、规格,作外观检查。阀门安装前应按施工
规范要求做耐压强度和严密性试验,合格后方能安装。
3、对于所有预留孔洞和预埋管件,应主动与土建施工人员配合,避免遗漏和出错。预埋后要进一步
核对位置和尺寸,验收后方能进入下一道工序。
4、埋地和暗装管道的试验必须在隐蔽前进行,合格后办理验收手续,方能隐蔽。
5、采暖及热水管道穿楼板和隔墙时,应加钢套管。穿楼板时套管高出楼面20mm ,穿隔墙时套管不可
突出抹灰后的墙面。
6、施工中水平管道的坡度要满足设计要求,并保证管道平直度。
九、室外供热管道安装质量监理
1、施工工艺流程
1)地沟敷设施工工艺流程
地沟验收→支架制作、安装→管道安装→阀门及其他附件安装→管道试压→防腐保温→系统
冲洗
2)架空敷设施工工艺流程
支架验收→支座制作、安装→管道吊装→阀门及其他附件安装管道试压→发福保温→系统冲
洗
3)埋地管道施工工艺流程
测量定位→放线打桩→沟底处理→管道拼接→防腐保温→下管→管道连接→阀门及附件安
装→试
压→系统冲洗
2、用于工程的管材、管件和辅助材料进行质量验收,核对规格型号。阀门应按施工规范规定进行
试压,合格后方能安装。
3、管道安装之前应先对沟管、管道支墩、架空管道的混凝土支架等进行验收。
4、管道敷设在地沟中的位置和架空管道的标高以及管道的坡度等,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
5、附配件和排水装置的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和施工规范规定。
6、供热管道的试验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规定。管道必须通过试压,合格后,方能进行防腐及
保温作业。
十、室内煤气管道的安装质量监理
1、施工工艺流程
配合土建预留、预埋→干管安装→支管安装→煤气表安装管道严密性试验→灶具(燃烧器、
热水器)安装
2、煤气管路及设备安装由煤气管理部门批准认可的承建商施工。专业监理单位负责质量监理,燃
气管理部门负责检查验收。
3、监理人员在燃气管道施工时应对进度协调,并要挟调好与其他工种之间的关系。
一 第三章、建筑通风、空调系统工程质量控制要点
一、风管部件制作质量监理
1、专业监理工程师应熟悉图纸及有关技术资料,严格按设计要求验收材料出厂合格证,同时进行材料的外观检查。
2、制作部件的用材规格、尺寸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或施工规范的规定。
3、各类风口要求表面不平整,表面油漆不得脱落破损;其转动调节部分灵活,叶片应平直,同边框不得摩擦。
4、各类阀门制作用牢固,调解和制动装置应准确,灵活,可靠;必须在明显在部位标明阀门启闭方向。对防火阀应进行检查。
(1) 外壳及阀板为防止失火变形失效,其厚度不应小于2mm ;
(2) 阀板必须采用耐腐蚀材料制作(如钢、不锈钢、镀锌铁等金属材料);
(3) 阀板、孔轴应同心,在任何时候都能转动灵活,且不得与阀体摩擦,阀板关闭时应严密;
(4) 易熔件应采用经过批准的合格品,并要有质量保证等文件资料;
(5) 防火阀穿墙管必须与防火阀的厚度相同。
(6) 各类风帽有罩类要求制作尺寸准确,开头规则,连接处坚固牢靠。
(7) 按规定要求检查制作的部件的外型尺寸。
二、金属风管的制作质量监理
1、施工工序流程
板材调平→板材拼装→画线下料→咬口部位折边→折方或卷圆→咬口、铆接或焊接→弯头、
三通
等组接成形;管节接成管段→管段、弯头、三通大小头、四通等的两端装设法兰→油漆
2、专业监理工程师应熟悉设计图纸及有关技术资料,严格按设计要求验收材料出厂合格证,同
行材料的外观验收。
3、按制作的风管尺寸,验收其用材料规格、材料厚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避免造成风管强度不够。
4、检查风管的制作质量,要求如下:
1)咬缝紧密,宽度均匀,无孔洞、半咬口和胀裂现象。
2)直管纵向咬缝应错开。
3)焊缝严禁烧穿、漏焊合雷纹等缺陷;纵向焊缝必须错开。
5、风管的法兰具体要求如下:
1)首先检查其用材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或施工规范的规定。
2)法兰德孔距应符合施工规范的规定(
许采用空心拉杆铆钉),且铆合严密。
3)加工法兰孔应使用胎具,以保证螺孔具有线换性。
6、矩形风管边长大于或等于630mm 和保温风管边长大于或等于800mm ,其管段长度在1.2m 以上均采
取加固措施。
7、边长大于或等于500mm 的矩形弯头,应按规定加制导流片。
8、按规定要求,检查制作的风管外型尺寸要求。
三、硬聚氯乙烯风管的制作质量监理
1、施工工艺流程:
画线下料→卷圆折方→焊口打坡→塑料焊接→制作法兰风管加固
2、专业监理工程师应熟悉图纸及有关技术资料,严格按设计要求验收材料出厂合格证,同时进行材料的外观验收(要求厚度均匀,表面平整,不得有气泡、裂缝或夹层) 。
3、焊条材质应于板材相同(除热挤压焊外)。
4、按制作风管的规格尺寸,验收其用材规格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或施工规范的规定。
5、根据施工规范要求,检查风管制作质量,具体要求如下:
1)热成型的风管配件外观质量是否有材料膨胀、起泡分层和碳化现象。
2)风管与法兰连接是否加三角支撑,其间距一般为300~400mm,且间距均匀。
3)风管加固框是否牢固。要求其规格与法兰相同,间距应符合施工规范规定;再统一管线
上应等
于距排列,并垂直于管壁。
4)对焊口是否做成坡口。焊缝是否饱满,且高度一致,表面平整,结合牢固,不得有分离、
断裂
及烧焦现象。
6、按施工规范要求,检查制作的副管的外型尺寸要求。
1、风管及部件安装前,专业监理工程师应会同承建商做如下工作:
1)按施工规范要求对风管及部件要求进行严格检查或验收。
2)对安装现场的设备基础、管道预留孔洞、预埋件的大小、标高、位置等进行验收,核实
是否与设计图纸相符。
2、支、吊、托架的安装,要求其形式、规格、位置、间距及固定必须符合设计图纸要求或只工规范的规定。具体检查如下:
1)矩形保温风管的支、吊托架应设在保温层外部,其下部点有厚度与保温层相同并经防腐、
防火处理的垫木;圆形风管在托架上设托座。
2)支、吊、托架不得设置在风圈、风阀、检视门及测定空等部位处。
3)支、吊、托架制作、预埋、安装应平整牢固,焊缝应饱满;吊架的吊杆要采用双螺母锁
固。
4)用于不锈钢、铅板风管的支架、抱箍应按设计要求做好防腐绝缘处理,防止电化学或品
间腐蚀。
3、风管安装必须牢固,位置、标高和走向符合设计要求。具体检查如下:
1)安装的凤管。其补税平度(或不垂直度)应符合设计施工规范的规定。
2)输送产生凝结水或含式空气的风管,应按设计要求放坡,且底部不得有纵向接缝;如有
连接,必须作密封处理。
3)输送含有易燃、易爆介质气体的系统和易燃、易爆介质环境的通风系统,都必须有良好
的接地装置,并应尽量减少接口。
4、排风系统的风管穿出屋面应设防雨罩。当风管管径较大或穿出屋面不甚高时可用支架固定;当穿出屋面超过1.5m 时,应用不少于三根拉索固定,但拉索不能固定在法兰或风帽上,防止法兰松动或风帽变形;拉索应与风帽的抱箍固定,拉索不准许拉在避雷针或避雷网上。
5)不锈钢风管安装在碳素钢支架上,接触处应按设计要求喷刷涂料、或在支架与风管之间垫以橡胶板、塑料板等非金属板,或垫上零碎地不锈钢下脚料。
6)铝板风管法兰连接应采用镀锌螺栓、镀锌垫圈。
7)硬聚氯乙烯板风管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 风管穿墙或楼板应有防护套管;
② 支管的重量不得由干管承受;
③ 管道上所有的金属附件或部件应按设计要求做好防腐处理;
8)玻璃钢风管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 风管不得碰撞或扭曲,以防树脂破裂、脱落及起皮分层;破损处应及时修复。
② 支架的形式、宽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③ 直套管的内径尺寸应以能穿过风管的法兰及保温层为准,其壁厚不应小于2mm ;套管应牢固地预埋在楼板内。
1)通风空调系统的调节装置,如多叶调节阀、蝶阀、插板阀等,应安装在便于操作的部位。
2)防火阀有水平、垂直、左式和右式之分,安装时不得弄错,否则将造成不应有的损失,为防止防火阀易熔片脱落,易熔片应在系统安装后再装。
3)通风系统的风帽和空调系统表面冷却器的滴水盘、滴水槽安装要求牢固,不得渗透;凝结水要引流至指定位置。
4)排风系统的排气罩,安装位置要正确,固定要牢固可靠,支架不能设置在影响操作的部位。
5)各类封口安装应横平竖直,表面平整。有调价和转动装置的风口,安装后应保持原来灵活程度。
6)柔性短观的安装松紧要适当、不能扭曲。
五、通风机安装质量监理
1、通风机进场安装前,必须开箱,进行一下检查:
1)根据设备装箱清单核对叶轮、机壳和其他部位的主要尺寸,进风口、出风口的盖等是否与设计相同。
2)叶轮旋转方向应符合设备技术要求。
3)进风口、出风口应有盖板严密遮盖;检查割切削加工面、机壳的防锈情况和转子是否变形或锈蚀、破损等。
4)流风机叶轮与风筒的间隙应均匀,其间隙一般不应超过叶轮直径的0.5%。
5)离心通风机外壳和叶轮不得有凹陷、锈蚀和一切影响其工作效率的缺陷。
6)离心风机叶轮与吸气短管的间隙不得过大。
7)离心风机的叶轮是否平衡,可用手推叶轮来检查。
2、安装前配合有关人员对设备基础进行中间交接检查,位置及预留孔洞数量与大小等是否与设计图纸相符。
3、通风机安装具体要求如下:
1)整体机则称现场组装的底座装置放置在基础上,应用成对铁找平,其纵、横水平符合和施工规范规定。
2)如底座置于减震装置,除要求基础平整外,应注意减震器受荷载的压缩量均匀,不得偏心;安装后应采取措施,不得损坏。
3)轴风机如安装在无减震的支架上。应垫以厚度4~5mm的橡胶板,找平找定,并注意风机的气流方向。
4)预留孔洞的灌浆应按施工规范要求进行;地脚螺栓应带有垫圈和防松螺母。
5)接近施工规范要求,验收风机安装的质量,包括位置标高、转动轴水平度、联轴器同心度等。
6)在上述验收合格的基础上,进行单机试运转,检查其叶轮转动方向是否正确,2h 运转后,检查轴承的升温。
六、制冷管道安装质量监理
证,同时进行材料的外观验收。
2、安装现场的预留空标高、大小、位置等进行验收,核实是否与设计图纸相符。
3、子与管件安装前应将内外壁的铁锈及污物清除干净。
4、设计规定的型号、材质、规格及工作压力配备阀门,并进行清洗。
5、冷剂管道阀门,凡无产品合格证,进出口封闭不好且超过技术文件规定期限并出现损坏、锈蚀等现象的,必须按施工验收规范,要求作强度和严密性试验。
6、道的安装应严格执行施工验收规范,还应特别注意以下各点:
1)间连接管道的坡向及坡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2)与设备连接不得强制对口。
3)焊接严禁留在穿墙套管内;套管与管道之间用隔热、不燃材料将四周填实。
4)防止震动,减少固体传音的器械音及便于维修,按压缩机的吸、排气管道应设单独支架。
第四章、成套配电柜(盘)及动力开关柜设备安装质量控制要点
1、施工工艺流程
柜(盘)进入现场和安装机具设备准备—→柜(盘)组立—→柜(盘)上的设备安装—→二
次回路接线—→电气试验调整—→工程交接验收
2、设备验收;柜(盘)到达现场后,监理工程师应与业主、承建商做下列验收检查:
(1)制造厂的技术文件应齐全;
(2)型号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附件、备件齐全,元件无损坏情况。
3、安装监理
(1)土建工作应已具备下列条件,设备方可安装:
①屋顶、楼板施工完毕,不得有渗漏;
②预埋件及预留孔符合设计要求,预埋件应牢固;
③配电间的门窗安装完毕;
④凡有可能损坏已安装设备,或设备安装后不安装不可能再进行施工的装饰工作全部结束。
(2)基础型钢安装时的平直度,柜(盘)安装时的垂直度、平直度、平整度均应符合表3.6.39
中有关质量标准;基础型钢应接地可靠,安装后,其顶部宜高出抹平地面10mm (手车式成套柜除外)。
(3)柜(盘)本体及柜(盘)内设备与各构件间连接应牢固;主控制盘、继电保护盘、自动
装置盘等不宜与基础型钢焊死。
(4)柜(盘)的拉地应牢固良好,装有电器的可开启的柜、盘门,应用软导线与接地的金属
构架右靠连接。
(5)二次回路的连接件应采用铜质制品,二次回路接线应当符合表3.6.39的规定。
(6)柜(盘)的正面及背面各电器、端子排等应标明编号、名称、用途及操作位置。
(7)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进行电气试验调整。
(8)成套配电柜(盘)及动力开关柜安装工程质量监理汇总表,
成套配电柜(盘)及动力开关柜安装工程质量监理汇总表
续表
第五章 信息网络系统工程质量控制要点
此工程作为智能建筑,其功能包括了大部分智能子系统:如建筑设备监控系统、综合布线系统、信息网络系统、通信网络系统、建筑设备监控系统、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系统、安全防范系统等。其中大部分子系统是在综合布线系统基础上实现的。
一、综合布线系统
标准依据:
• DB21/T1341-2004《智能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实施细则》
• GB50339-2003《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 GB50303《建筑电气工程施工验收规范》
• ISO/IEC 11801 用户布线要求的普遍布线标准
• GB/T50312-2000《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
• GB50304《智能建筑设计标准》
• GB/T 50314《智能建筑设计标准》
• DB21/T1341《智能建筑工程归档规程》
• 美国标准 ANSI EIA/TIA-568 工业标准及国际商务建筑布线标准
1、材料进场的控制
工程所用设备材料型式、规格、数量、质量在进场后应进行检查,无出厂检验证明材料或与设计不符者不得在工程中使用;
线缆的检测
工程中所用的对双绞电缆和光缆型式、规格应符合设计的规定和合同要求;
电缆所附标志、标签内容应齐全、清晰;
电缆外护套需完整无损,电缆应附有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如用户要求,应附有本批量电缆的技术指标。
从本批量电缆中的任意三盘中各截出100m 长度,加上工程中所选用的接插件经检测机构进行抽样测试。
光缆开盘后应先检查光缆外表有无损伤,光缆端头封装是否良好 ;
应检查光缆合格证及检验测试数据,在必要时,可测试光纤衰减和光纤长度 ;
2、施工过程质量控制
A 、电源线与综合布线系统缆线应分隔布放, 缆线间的最小净距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符合下表规定
B、缆线的弯曲半径应符合下列规定:
⑴ 非屏蔽4对对绞电缆的弯曲半径应至少为电缆外径的4倍;
⑵ 屏蔽4对对绞电缆的弯曲半径应至少为电缆外径的6-10倍;
⑶ 主干对绞电缆的弯曲半径应至少为电缆外径的10倍;
⑷ 光缆的弯曲半径应至少为光缆外径的15倍。
C 、预埋线槽和暗管敷设缆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⑴ 敷设线槽的两端宜用标志表示出编号和长度等内容。
⑵ 敷设暗管宜采用钢管或阻燃硬质PVC 管。布放多层屏蔽电缆、扁平缆线和大对数主干电缆或主干光缆时,直线管道的管径利用率为50%~60%,弯管道应为40%~50%。暗管布放4对对绞电缆或4芯以下光缆时,管道的截面利用率应为25%~30%。 预埋线槽宜采用金属线槽,线槽的截面利用率不应超过50%。
D 、缆线终接的一般要求如下:
⑴ 缆线在终接前,必须核对缆线标识内容是否正确;
⑵ 缆线中间不允许有接头;
⑶ 缆线终接处必须牢固、接触良好;
⑷ 缆线终接应符合设计和施工操作规程;
⑸ 对绞电缆与插接件连接应认准线号、线位色标,不得颠倒和错接。
⑹ 光缆芯线终接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 采用光纤连接盒对光纤进行连接、保护,在连接盒中光纤的弯曲半径应符合安装工艺要求;
② 光纤熔接处应加以保护和固定,使用连接器以便于光纤的跳接。
E. 各类跳线的终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⑴ 各类跳线线缆盒与接插件间接触应良好,接线无误,标志齐全;跳线选用类型应符合系统设
⑵ 各类跳线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一般对绞电缆跳线不应超过5m ,光缆跳线不应超过10m 。 F 、.机柜、机架安装要求如下:
⑴ 机架安装完毕后,垂直偏差度应不大于3mm 。机柜、机架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⑵ 机柜、机架上的各种零件不得脱落或碰坏,漆面如有脱落应予以补漆,各种标志应完整、清晰;
⑶ 机柜、机架的安装应牢固,如有抗震要求时,应按施工图的抗震设计进行加固。
G .配线架安装要求如下:
⑴ 各部件应完整,安装就位,标志齐全;
⑵ 安装螺丝必须拧紧,面板应保持在一个平面上;
⑶ 卡入配线架连接模块内的单根线缆色标应和线缆的色标相一致,大对数线缆按标准色谱的组合规定进行排序;
⑷ 端接于RJ45口的配线架的线序及排列方式按有关国际标准规定的两种端接标准之一(T568A 或T568B )进行端接,但必须与信息插座模块的线序排列使用同一种标准。
H. 信息插座安装在活动地板或地面上时,接线盒应严密防水、防尘。 息插座的安装要求如下:
⑴ 安装在活动地板或地面上,应固定在接线盒内,插座面板采用直立和水平等形式;接线盒盖可开启,并应具有防水、防尘、抗压功能。接线盒盖面应与地面齐平;
⑵ 8位模块式通用插座、多用户信息插座或集合点配线模块,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⑶ 8位模块式通用插座底座盒的固定方法按施工现场条件而定,宜采用预置扩张螺丝钉固定等方式;
⑷ 固定螺丝需拧紧,不应产生松动现象;
⑸ 各种插座面板应有标识,以颜色、图形、文字表示所接终端设备类型。
(6) 光缆芯线终端的连接盒面板应有标志。
3、检测
线缆是信息传递的介质,线缆及相关接插件安装的质量对通讯的应用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在网络调试的过程中进行检验,认为网络可以连通所安装的电缆是合格,这是完全错误的。
A 、线缆的检测参数
1)接线图(Wire Map) 测试:目的是检查8芯电缆中的每对线的连接是否正确,该测试属于连接性能测试。
2)长度(Length)测试:长度是指链路的物理长度,每一条链路的长度必须要有记录。
3)衰减(Attenuation) :是信号沿链路传输损失的量度。衰减会随着链路的长度的增加而增大,即电信号的损失越多。信号衰减到一定程度,将会引起链路传输的信息不可靠。
4)近端串扰(Near End Cross Talk 缩写为NEXT ) :NEXT 是指在一条UTP 链路中从一对线对另一对线的信号耦合。
B 、其它测试参数
2)衰减对串绕比(ACR )
3)累加功率(Power Sun NEXT)
4)远端串扰(FEXT )与等电平远端串扰(ELFEXT )
5)传播延迟(Propagation Delay)
6)延迟差异(Delay Skew)
7)结构化回损(Structural Return Loss)
C 、测试方法
1)基本链路测试法 是用来测试布线系统中的固定链路部分,布线施工单位通常只负责这部分的链路安装。
2)通道测试法 是用来测试端到端的链路整体性能,也被称作用户链路。
3)采用网络测试仪测量各参数。
D 、接插件的检验
保安单元过压、过流保护各项指标应符合有关规定。配线模块和信息插座及其他接插件的部件应完整,检查塑料材质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E 、竣工检测合格判据包括单项合格判据和综合合格判据。
1) 单项合格判据如下:
a)对绞电缆布线某一个信息端口及其水平布线电缆(信息点)按GB/T 50312中附录B 指标要求,有一个项目不合格,则该信息点判为不合格;垂直布线电缆某线对按连通性、长度要求、衰减和串扰等进行验收,有一个项目不合格,则判该线对不合格;
b)光缆布线测试结果不满足GB/T 50312中附录C 指标要求,则该光纤链路判不合格;
c)允许未通过检测的信息点、线对、光纤链路经修复后复验一次。
2) 综合合格判据如下:
a)光缆布线全部检测时,如果系统中有一条光纤链路无法修复,则判为不合格;
b)对绞电缆布线全部检测时,如果有下面两种情况之一时则判为不合格:无法修复的信息点数目超过信息点总数的1%;不合格线对数目超过线对数目总数的1%;
c)对绞电缆布线抽样检测时,被抽样检测点(线对)不合格比例不超过1%,则视为抽样检测通过,不合格点(线对)必须予以修复并复验。被抽样检测点(线对)不合格比例超过1%,则视为一次抽样检测不通过,应进行加倍抽样;加倍抽样不合格比例不超过1%,则视为抽样检测通过。如果不合格比例仍超过1%,则视为抽样检测不通过,应进行全部检测,并按全部检测的要求进行判定;
F 、检测方法和手段
对技术参数利用网络测试仪和光纤测试设备,其他大部分安装和施工质量均采用尺量或目测等方法。
4、竣工技术资料验收
1)、工程合同技术文件(安装工程量、工程说明、设备明细表、工程决算)
3)、材料、设备出厂合格证及技术文件及进场检(试)验报告
4)、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5)、综合布线系统性能检测报告(包括自检报告)
自测报告应反映整个系统中的每一条链路,即每个信息端口及其水平布线电缆(信息点)、垂直布线电缆的每一对,以及光缆布线的每芯光纤通过测试与否的情况,未通过测试并经修复的,应在自测报告中注明。
6)、系统检测记录
7)、竣工图(其中包括系统图、信息端口分布图、各配线区布局图、信息端口与配线架端口位置的对应关系表、系统平面布置图)
a) 综合布线系统图:系统图应反映整个布线系统的物理连接拓扑结构,图中应注明光缆的数量、类别、路由,每根光缆的芯数、垂直布线对绞电缆的数量、类别、路由,每楼层水平布线对绞电缆的数量、类别、信息端口数;各配线区在建筑物中的楼层位置。
b) 综合布线系统信息端口分布图:分布图应反映每楼层信息端口在房间中位置、类别及编号,不能使用的信息端口位置也应予以标出。
c) 综合布线系统各配线区布局图:布局图应反映电缆布线各配线区对绞电缆的数量、类别,配线连接硬件的数量、类别,进出线位置、编号及色标;光缆布线各配线区内光端口的编号,连接硬件的数量,光纤的数量、类别。若已作跳线,还要反映跳线的走向。
d) 信息端口与配线架端口位置的对应关系表,表中应严格给出信息端口编号与配线架端接位置编号之间的一一对应关系。
e) 综合布线系统路由图:路由图应反映路由的类型,接地情况,路由在楼层间、楼层内的走向及其占用情况。
8)、重大施工事故报告及处理
9)、过程质量记录(检验批验收记录)
二、信息网络系统
本系统共有三个分项工程: 计算机网络系统分项工程;应用软件分项工程;网络安全系统分项工程由于应用软件分项工程;网络安全系统分项工程只在使用过程中建立,不在施工监理范围内。 1、计算机网络系统检测
计算机网络的检测应包括连通性检测、路由检测、容错功能的检测、网络管理功能的检测。 1)、连通性检测应符合以下要求:
a ). 根据网络设备的连通图,网管工作站应能够和任何一台网络设备通信;
b ). 各子网(虚拟专网)内用户之间的通信功能检测:根据网络配置方案的要求,允许通信的计算机之间可以进行资源共享和信息交换,不允许通信的计算机之间无法通信;并保证网络节点符合设计规定的通讯协议和适用标准;
2)连通性检测方法:可采用相关测试命令进行测试;或根据设计要求使用网络测试仪测试网络的连通性。
3)路由检测方法:可采用相关测试命令进行测试;或根据设计要求使用网络测试仪测试网络路由设置的正确性。
4)容错功能的检测方法:应采用人为设置网络故障,检测系统正确判断故障及自动恢复的功能,切换时间应符合设计要求。
5)检测内容应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a). 对具备容错能力的网络系统,应具有错误恢复和隔离功能,主要部件有备份,并在出现故障时可自动切换;
b). 对有链路冗余配置的网络系统,当其中的某条链路断开或有故障发生时,整个系统仍应保持正常工作,并在故障恢复后应能自动切换回主系统运行。
网络管理功能的检测是对计算机网络系统的维护、管理和监控功能的检测,应重点检测6)网
络管理软件是否具备以下管理功能:
a ). 网管系统应能够搜索到整个网络系统的拓扑结构图和网络设备连接图;
b ). 网络系统应具备自诊断功能,当某台网络设备或线路发生故障后,网管系统应能够及时报警和定位故障点;
c ). 应能够对网络设备进行远程配置,检测网络的性能,提供网络节点的流量、广播率和错误率等参数。
2、计算机网络系统分项工程的验收
1). 综合布线系统应施工完毕,已通过检测并具备竣工验收的条件;机房环境应符合验收细则表Q.1检验规定的要求,机房内防火及安全措施应符合设计要求。
2). 电源、接地电阻值、接地引入线及接地装置应符合验收细则电源与接地子分部工程相关检验规定的要求。
3). 信息网络系统的设备、材料进场验收应符合验收细则3.0.3条第6款的要求。
4). 网络设备应安装整齐,固定牢靠,便于维护和管理,高端设备的信息模块和相关部件应正确安装,空余槽位应安装空板, 设备上的标签应标明设备的名称和网络地址,跳线连接应稳固,走向清楚明确,线缆上应正确标签。
5). 其它设备安装质量包括设备机柜的加固、设备模块配置、设备间机架内缆线布放、设备至各类配线设备间缆线布放、缆线导通、各种标签应符合设计要求。
6). 通电测试前设备检查:设备接地应良好;设备安装情况和供电电源电压及极性应符合设计要求。
7). 设备通电检查:设备供电、报警指示、设备通电后工作应正常。
8). 网络设备连通性:网管工作站应能够和任何一台网络设备通信。
9). 局域网与公用网连通性:局域网内的用户与公用网之间的通信能力,应符合系统配置方案
10). 计算机网络路由设置,应正确且符合系统设计要求。
11). 各用户间通信性能应符合以下要求:
⑴ 根据网络配置方案的要求,各子网(虚拟专网) 内用户之间允许通信的计算机之间可以进行资料共享和信息交换,不允许通信的计算机之间无法通信;
⑵ 网络节点应符合设计规定的通讯协议和适用标准。
12). 网络管理功能应符合以下要求:
⑴ 网络系统应具备自诊断功能,当某台网络设备或线路发生故障后,网管系统应能够及时报警和定位故障点;
⑵ 网管系统应能够搜索到整个网络系统的拓扑结构图和网络设备连接图;
⑶ 应能够对网络设备进行远程配置和对网络性能包括网络节点的流量、广播率和错误率等参数进行监测。
13). 对具备容错能力的网络系统,应具有故障判断、错误自动恢复和故障隔离功能,主要部件应冗余设置,并在出现故障时可自动切换, 切换时间应符合设计要求。
14). 对有链路冗余配置的网络系统,当其中的某条链路断开或有故障发生时,整个系统仍应保持正常工作,并在故障恢复后应能自动切换回主系统运行。
3、竣工技术资料验收
质量控制资料
1)过程质量记录(检验批验收记录)
2)设备、材料、产品、软件出厂合格证及技术文件及进场检(试)验报告
3)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4)设备的配置方案和配置文档
5)系统试运行记录
6)系统检测记录
7)竣工图及竣工文件
安全及功能检验(检测) 报告
1)系统检测记录
2)网络管理功能检测报告
三、安全防范系统
1、安全防范系统范围:⑴设备安装;⑵视频安防系统;⑶入侵报警系统;⑷出入口控制(门禁)系统;⑸巡更管理系统;⑹停车场(库)管理系统;⑺综合管理系统;⑻综合防范系统
2、适用规范:
《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
《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198
《建筑电气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
《安防视频监控系统技术要求》GA/T367
3、设备安装
1). 安全技术防范产品必须经过国家或行业授权的认证机构(或检测机构) 认证(检测) 合格, 并取得相应的认证证书(或检测报告) 。三证齐全;技防产品还应有公安技防管理部门颁发的产品许可证;
2). 安全防范系统线缆敷设、设备安装前,建筑工程应具备下列条件:
⑴ 预埋管、预留件、桥架等的安装符合设计要求;⑵ 机房、弱电竖井的施工已结束。
⑶. 接地线应检验接地材料,接地线焊接质量,接地电阻的安装应符合合同技术文件和设计要求。 ⑷. 对系统的各类探测器、摄像机、云台、防护罩、控制器、辅助电源、电锁、对讲机设备等的安装部位、安装质量等进行检查,并应符合合同技术文件和设计要求。
3)摄像机安装
⑴摄像机应安装在监视目标附近不易受外界损伤的地方,安装位置不应影响现场设备运行和人员正常活动;安装的高度,室内应距地面2.5m ~5m ;室外应距地面3.5m ~10m, 并不得低于3.5m ;
⑵电梯箱内的摄像机应安装在电梯箱顶部、电梯操作器的对角处,并应能监视电梯箱内全景; ⑶摄像机镜头应避免强光直射,保证摄像管靶面不受损伤;镜头视场内,不得有遮挡监视目标的物体;
⑷摄像机镜头应从光源方向对准监视目标,并应避免逆光安装;当需要逆光安装时,应降低监视区域的对比度;
⑸ 摄像装置的安装应牢靠、稳固;
⑹ 从摄像机引出的电缆应留有1m 的余量,不得影响摄像机的转动;摄像机的电缆和电源线均应固定,并不得用插头承受电缆的自重。
4). 监视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⑴ 监视器可装设在固定的机架和柜上,也可装设在控制台操作柜上;当装在柜内时,应采取通风散热措施;
⑵ 监视器的安装位置应使屏幕不受外来光直射,当有不可避免的光时应加遮光罩遮挡;
⑶ 监视器的外部可调节部分,应暴露在便于操作的位置,并可加保护盖。
4、系统设备功能测试:
云台转动,镜头调节包括光圈的调节、调焦、变倍,图像切换、防护罩功能应符合设要求。
5、系统整体功能测试:
⑴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的监控范围、现场设备的接入率及完好率;矩阵监控主机的切换、遥控、编程、巡检、记录等功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⑵ 数字视频录像式监控系统的主机宕机的记录、图像显示和记录速度、图像质量、对前端设备的控制功能、以及通信接口功能、远端联网功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⑶ 数字硬盘录像监控系统的记录速度、记录检索、回放功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6、系统联动功能测试:出入口管理系统、入侵报警系统、巡更系统、停车场(库)管理系统等
1)、入侵报警
⑴探测器应无盲区,防动物功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⑵. 探测器防破坏功能:探测器应具有防拆报警、信号线开路、短路报警、电源线被剪报警功能。 ⑶. 探测器灵敏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⑷.系统控制功能:系统撤防,系统布防,关机报警,后备电源自动切换功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⑸. 系统通信功能:报警信息传输、报警响应,应符合设计要求。
⑹.现场设备的接入率、完好率应符合设计要求。
⑺.系统与灯光、摄像机、录像机等联动功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⑻.报警系统管理软件,应符合设计要求。
⑼.报警事件数据存储,应符合设计要求。
⑽.报警信号联网,系统与区域安全防范报警网络直接或间接联网条件应符合设计要求。
2)出入口控制(门禁)
⑴. 系统主机在离线的情况下,控制器独立工作的准确性、实时性、信息存储功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⑵. 系统主机接入时,控制器独立工作的准确性、实时性、信息存储功能及与系统主机之间的信息传
输功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⑶. 系统掉电后备用电源应急工作的准确性、实时性和信息的存储和恢复能力。
⑷. 通过系统主机、出入口(门禁) 控制器及其他控制终端,应能实时监控出入控制点的人员状况。
⑸. 系统对非法强行入侵报警, 应及时准确,符合设计要求。
⑹. 出入口控制(门禁)系统与消防系统联动功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⑺. 现场设备状态,设备接入率和完好率应符合设计要求。
⑻. 出入口管理系统的软件功能和数据存储记录应与任务书或合同书要求一致。
⑼. 演示软件的所有功能,以证明软件功能与任务书或合同书要求一致。
⑽. 软件的性能包括精度、时间、适应性、稳定性、安全性以及图形化界面友好程度应符合说明书
中规定的性能要求。
⑾. 软件系统操作的安全性包括系统操作人员的分级授权、系统操作人员操作信息的详细只读存储
记录功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⑿. 在软件测试的基础上,对被验收的软件进行综合评审,给出综合评价,包括:软件设计与需求
的一致性、程序与软件设计的一致性、文档(含培训软件、教材和说明书)描述与程序的
完整性、准确性和标准化程度等。
3)巡更管理
⑴. 系统设备功能, 按巡更路线图检查系统巡更终端、读卡器的响应功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⑵. 现场设备, 接入率和完好率应符合设计要求。
⑶. 巡更系统的数据存储记录保存时间应满足管理要求。
⑷. 系统的运行状态、信息传输、故障报警和指示故障位置的功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⑸. 巡更系统对巡更人员的监督和记录情况、安全保障措施和对意外情况及时报警的处理手段应符合设计要求。
⑹. 对在线联网式的巡更系统应能在电子地图上修改信息,并具有遇有故障时的报警信号,以及和电视监视系统等的联动功能。
⑺. 巡更管理系统,编程、修改功能、撤防、布防功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4)停车场(库)管理
⑴. 车辆探测器对出入车辆牌号识别的灵敏度和抗干扰性能符合设计要求。
⑵. 自动栅栏升降自如,具有防砸车功能。
⑶. 读卡器能对无效卡识别,对非接触IC 卡的读卡距离和灵敏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⑷. 发卡(票)器的吐卡功能正常,入场日期及时间记录正确。
⑸. 满位显示器功能正常。
⑹. 管理中心的计费、显示、收费、统计、信息存储记录、与监控站通信、防折返、空车位显示、
数据记录功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⑺. 出/入口管理工作站及与管理中心站的通讯应正常。
⑻. 管理系统的其他功能,如“防折返”功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⑼. 具有图像识别功能的汽车库管理系统,其出/入口车牌和车辆图像记录的清晰度和调用图像信息
的情况应符合设计要求。
⑽. 停车管理系统与消防系统报警时的联动功能和电视监视系统摄像机对进出车库的车辆的监视功
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⑾. 空车位及收费显示功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⑿. 管理中心监控站的车辆出入数据记录保存时间应满足管理要求。
5)综合管理系统:
⑴ 子系统监控站与综合管理系统工作站对系统状态和报警信息记录应一致;
⑵ 综合管理系统工作站对各类报警信息的显示、记录、统计等功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⑶ 综合管理系统工作站的数据报表打印、报警打印功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6)综合防范
⑴. 防范范围、重点防范部位和要害部门的设防情况、防范功能以及设备的运行应符合设计要求, 无防范盲区。
⑵. 各种防范子系统之间的联动应符合设计要求。
⑶. 监控中心系统记录(包括监控的图像记录和报警记录)的质量和保存时间应符合设计要求。 ⑷. 安全防范系统与其他系统进行系统集成时,系统接口、通信功能、信息传输应由系统承包商制定
接口测试方案,经检测机构批准后实施。系统接口测试应保证接口性能符合设计要求,实现接口规范
中规定的各项功能,无兼容性及通信瓶颈问题,并保证系统接口的制造和安装质量。
7)电视监控系统检测
⑴. 系统功能检测
⑵. 图像质量检测
⑶. 系统整体功能检测
⑷. 系统联动功能检测
⑸. 图像记录保存时间
8)检测重点
⑴. 摄像机:图像质量、光圈调节功能、调焦功能、变倍功能、云台转动、防护罩功能、防破坏功能
⑵. 监视器:显示清晰度
⑶. 控制器:控制功能
⑷. 图像质量检测:图像的清晰度、抗干扰情况
⑸. 系统功能检测:监控范围、图像切换功能、字符及时间标识、系统联动响应、记录功能、记录速度、检索、回放功能、联网功能等
9)检测数量
⑴. 电视监控系统前端摄像机抽检的数量不低于20%;少于10台时至少检测3台,或全部检测。 系统功能和联动功能全部检测。
⑵. 其他系统的前端设备抽检的数量不低于10%;少于10台时至少检测3台,或全部检测。
⑶. 停车场(库) 管理系统设备全部检测。
⑷. 监控室设备、综合管理监控系统设备全部检测
10)系统验收必须具备的条件
⑴.系统安装调试、试运行后的正常连续投运时间不少于1个月。
⑵.运行管理人员已完成技术培训,具备独立上岗能力,管理制度健全。
⑶.已经过系统检测,检测结论为合格。
四、建筑设备监控系统(BAS )building automation system
将建筑物或建筑群内的空调与通风、变配电、照明、给排水、热源与热交换、冷冻和冷却及电梯和自动扶梯等系统,以集中监视、控制和管理为目的构成的综合系统。
建筑设备监控系统的输入输出设备多为温度变送器、湿度变送器、压力变送器、差压变送器、压差开关、水流开关、流量计、电量变送器、空气质量变送器及其它检测现场各类参数及状态的装置和各类执行器、电磁阀、电动调节阀、变频器及其它控制现场设备动作的装置,因此其功能、性能和质量是质量控制的关键。
系统要对设备进行监控,因此数据传输的及时性和系统相应的实时性、强调在恶劣环境下数据传输的完整性、可靠性,还要考虑多家产品的相互兼容、相互操作性问题。
1、设备、材料进场验收
(A )电气设备、材料、成品和半成品的进场验收;各类传感器、变送器、电动阀门及执行器、现场控制器等进场验收;网络设备的进场验收;软件产品的进场验收。
(B )建筑设备监控系统安装前,建筑工程应具备下列条件:
⑴ 已完成机房、弱电竖井的建筑施工;
⑵ 预埋管及预留孔符合设计要求;
⑶ 空调与通风设备、给排水设备、动力设备、照明控制箱、电梯等设备安装就位,并应预留
好设计
文件中要求的控制信号接入点。
2、施工和施工质量的检查
电缆桥架安装和桥架内电缆敷设;电缆沟内和电缆竖井内电缆敷设,电线导管、电缆导管和
线槽敷设,电线、电缆穿管和线槽敷线,控制柜的安装。
(一)、传感器、电动阀门和执行器的安装应符合以下要求:
⑴ 传感器、电动阀门和执行器的可接近裸露导体必须接地;
⑵ 传感器、电动阀门和执行器的绝缘电阻值应大于0.5M Ω;
⑶ 传感器、电动阀门和执行器安装应牢固, 螺栓及防松零件齐全,不松动。防水防潮的传感器、 电动阀门和执行器接线入口及接线盒盖应做密封处理;
⑷ 在设备接线盒内裸露的不同相导线和导线对地间最小距离应大于8mm ,否则应采取绝缘防
护措施。
检查方法:用欧姆表测量、尺量及观察检查。
(二)、传感器、控制设备和执行器的性能:
⑴ 传感器精度检查方法:用高精度仪表现场测试。
⑵ 控制设备和执行器的有效性、正确性检查方法:现场模拟检查。
(三)、空调与通风系统
优化控制;⑹. 设备连锁控制;⑺. 故障报警功能。以上各项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四)、变配电系统
1). 变配电系统:⑴各项电气参数;⑵报警信号验证;⑶高低压配电柜的运行状态;⑷电力变压器的温度;⑸应急发电机组的工作状态;⑹储油罐的液位;⑺蓄电池组及充电设备的工作状态;⑻不间断电源的工作状态
2). 公共照明系统:⑴ 公共照明设备监控;⑵ 手动开关功能。
(五)给排水系统
A 、系统分类:⑴. 给水系统;⑵. 排水系统;⑶. 中水系统
B 、质量标准:系统的各项参数满足设计要求为检测合格。
检查方法:通过工作站参数设置或人为改变现场测控点状态,来监视设备的运行状态,包括自动
调整水泵转速、投运水泵切换情况及故障状态报警和保护。
(六)、热源与热交换系统
A 、系统分类:⑴. 热源系统;⑵. 热交换系统;
系统各项参数应满足设计要求。
C 、检查方法:核实热源和热交换系统能耗计量与统计资料。通过工作站或现场控制器对热源和热交
换系统设备运行参数、状态、故障等的监视、记录与报警情况进行检查,并检查设备的控制
功能。
(七)、冷冻和冷却水系统
A 、系统分类:⑴. 冷冻水系统;⑵. 冷却水系统;
B 、质量标准:系统的各项参数满足设计要求为检测合格。
C 、检查方法:核实冷冻和冷却水系统能耗计量与统计资料。通过工作站或现场控制器对冷冻冷却水;
系统设备运行参数、状态、故障等的监视、记录与报; 警情况进行检查,并检查设备的控
制功能。
(八)、电梯和自动扶梯系统和子系统通信接口
1)电梯和自动扶梯系统: ⑴ 建筑物内电梯和自动扶梯系统的运行状态;⑵ 故障和报警功能; 检查方法: 通过工作站对系统的运行状态与故障进行监视,并与系统实际工作情况进行核实。
2)子系统通信接口各项参数
3)检查方法:建筑设备监控系统与带有通信接口的各子系统以数据通讯的方式相联时,应在工作站观测子系统的运行参数(含工作状态参数和报警信息)并和实际状态核实,确保准确性和响应时间符合设计要求,对可控功能的子系统,应检测发命令时的系统响应状态。
(九)、中央管理工作站与操作分站
⑵. 设备运行状态显示;
⑶. 报警信息显示;
⑷. 设备控制管理;
⑸. 中央管理工作站数据的存储和统计;
⑹. 历史数据趋势图显示;
⑺. 报警存储统计及打印;
⑻. 中央管理工作站数据报表生成及打印功能;
⑼. 中央管理工作站操作的方便性,人机界面设置;
⑽. 操作分站的监控和管理权限
检查方法:对照设计文件现场检查。
(十)、系统综合性能
⑴、系统实时性;⑵、系统可维护功能;⑶、系统可靠性;⑷、系统联动功能。
检查方法:查看试验检测报告。根据现场配置和运行情况对以下项目做出评测:
⑴监控网络和数据库的标准化、开放性;⑵系统的冗余配置;⑶系统可扩展性;⑷节能情况评价
检查方法:现场检查。
3、竣工验收
资料的检查同综合布线子系统。
五、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系统
1、适用规范: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
(2)《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
(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检验规程》DB21/T1204-2003
2、分项工程:
⑴系统布线;⑵火灾探测器;⑶手动火灾报警按钮;⑷火灾报警控制器;⑸火灾显示盘;
⑹火灾应急广播;⑺火灾报警装置;⑻消防专用电话;⑼消防电梯;⑽消防联动控制设备;
⑾消防控制室;⑿系统供电、电磁兼容性防护、系统联动和系统接地。
3、进场材料和设备质量控制:
点型感烟、感温火灾探测器和消防设备必须有国家质量认证证书和年度检验报告。其他类型的火灾探测器和消防设备必须有国家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
探测器:① 点型感烟(感温) 火灾探测器;② 线型感温火灾探测器;③ 线型光束感烟火灾探测器;
④ 点型火焰探测器;⑤ 空气采样式探测器;注意其性能和区别。
4、施工质量
①保护面积与保护半径:点型感烟(感温) 探测器的保护面积和保护半径应注意
②在有梁的顶棚上设置感烟(感温) 探测器时,应符合下列规定,且满足设计要求。
a. 在梁突出顶棚的高度为200mm 时,可不计梁对探测器保护面积的影响。
b. 当梁突出顶棚的高度为200mm ~600mm 时,应按表3确定梁对探测器保护面积的影响和一只探测器能够保护的梁间区域的个数。
c. 当梁突出顶棚的高度越过600mm 时,被梁隔断的每个梁间区域至少应设置一只探测器。
d. 当被梁隔断的区域面积超过一只探测器的保护面积时,被隔断的区域探测器的设置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e. 当梁间净距小于1m 时,可不计梁对探测器保护面积的影响。
③周围环境:探测器周围0.5m 内不应有遮挡物。
④至墙壁、梁边距离:探测器至墙壁、梁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m 。
⑤至空调送风口距离:探测器至空调送风口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5m ,并宜接近回风口安装。 ⑥至多孔送风顶棚孔口距离:探测器至多孔送风顶棚孔口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m 。
⑦设置:每个防火分区应至少设置一个手动火灾报警按钮。从一个防火分区的任何位置到最近一个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距离不应大于30m 。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宜设置在公共活动场所的出入口处。
2)电源连接方式:火灾报警控制器的主电源引入线,应直接与消防电源连接,严禁合用电源插头。主电源应有明显标志。
3)控制器接地:火灾报警控制器接地应牢固可靠,并有明显标志。
4)引入控制器导线或电缆要求:
⑴接线根数:端子板的每个接线端,其接线不得超过2根。
⑵柜内配线:配线应整齐,避免交叉,并应固定牢靠。
⑶导线编号:电缆芯线和所配导线的端部,均应标明编号,并与图纸一致,字迹清晰不易退色。 ⑷导线绑扎:柜内导线应绑扎成束。电缆芯和导线应留有不小于200mm 的余量。
⑸进线管封堵:导线引入线穿管后,在进线管处应封堵。
⑹绝缘电阻: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每回路导线的对地绝缘电阻值不应小于20M Ω。
5)外观标识:火灾报警控制器外观应无缺陷。在设备的明显部位应设有耐久性的铭牌标识,其内容清晰,设置牢固。
6)控制器基本功能
⑴火灾报警功能:⑵二次报警功能:⑶消音复位功能:⑷火灾优先功能:⑸显示与记录功能⑹ 自检功能:⑺故障报警功能:⑻ 隔离(屏蔽) 功能:⑼ 隔离器保护功能:⑽ 操作功能:⑾ 最大负载稳定性:⑿ 电压波动稳定性:⒀ 主、备电源转换:
7)应急广播功能
⑴强行切换:⑵选层广播:⑶控制室监控:
8)电话:
⑵电话分机:消防水泵房、备用发电机房、配电室、主要通风和空调机房、排烟机房、消防机房及其他与消防联动控制有关的且经常有人值班的机房应设消防电话分机;灭火控制系统操作装置处或控制室应设消防电话分机;企业消防站、消防值班室、总调度室应设消防电话分机。设置消防电话分机处应有明显标志。
⑶外线电话:消防控制室、消防值班室或企业消防站等处,应设置可直接报警的外线电话。
9)火灾应急照明联动控制;
10)送、回风管处置联动控制;
11)直流备用电源启动控制;
12)系统联动功能应符合以下要求:
⑴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系统应是独立的系统;
⑵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与建筑设备监控系统的空调系统、通风系统和电梯及自动扶梯系统在应急状态的联动逻辑功能应安全、正确、及时和无冲突,并且还应该符合设计要求;
⑶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与安全防范系统的闭路电视监控系统、门禁系统、停车场(库)在应急状态的联动逻辑功能应安全、正确、及时和无冲突,并且还应该符合设计要求;
⑷当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还与其它系统具备联动关系时,应由检测机构制定检测方案进行检查。
13)抽样比例、数量
⑴消防用电设备主、备电源的自动切换装置,应进行1~2次切换试验。
⑵火灾报警控制器和消防联动控制设备应按实际安装数量全部进行检验。火灾显示盘(区域显示器) 实际安装数量在5台以下者,全部检验;实际安装数量在6~10台者,抽检5台;实际安装数量超过10台者,按实际安装数量30%~50%的比例抽检,但不少于5台。
⑶火灾探测器(包括手动报警按钮) 实际安装数量在100只以下者,抽检20只(每个回路都应进行抽检) ;实际安装数量超过100只,每个回路按实际安装数量10%~20%的比例抽检,抽检总数不应小于20只。
⑷消防电梯应进行1~2次手动控制和自动控制功能检验,非消防电梯应进行1~2次自动返回首层功能检验。
⑸火灾应急广播设备、火灾警报装置应按实际安装数量10%~20%的比例抽检。
⑹消防控制室与所设的对讲电话分机进行1~2次通话试验;消防控制室的外线电话与“119”进行1~2次通话试验;电话插孔按实际安装数量的10%~20%进行通话试验。
⑺其他项目按本规程规定进行检验。
5、竣工技术资料验收
过程质量记录(检验批验收记录)
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系统主要设备、材料出厂合格证及技术文件和进场检(试)验报告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竣工图及竣工文件(包括系统设计图、平面设计图、施工图、系统竣工表)
系统检测记录
6、消防竣工验收
消防竣工验收最终以消防部门检测验收为准。
六、广播电视系统工程的监理
广播电视系统工程一般包括:卫星系统、有线电视系统、双向数字电视系统、公共广播系统
1、卫星系统
天线的安装要点:(1)远离T V 天线,单独位于空旷之处;(2)抛物面天线位于屋顶上。(3)避雷装置安置:
2、有线电视系统
有线电视系统电性能指标测试需要断开前端信号,对于接收本地信号的系统不适用。
图象及声音质量可用以下技术参数进行主观评定。
(1)载噪比;(2)电视伴音和调频(3)载波交流声比;(4)交扰调制比;(5)载波交流声比;
(6)回波值(7)色度/亮度时延差
1). 系统输出口电平: 60—80 d B u V
2). 相邻频道电平差: ≤3 d B
3). 任意频道电平差: ≤10 d B
4). 图象伴音电平差: 14—23 d B
5)系统载噪比: ≥43d B
6). 载波复合三次差拍比: ≥54 d B
7). 信号交流声: ≤3%
8). 微分增益: ≤10%
9). 微分相位: ≤10°
10). 色/亮度时延差: ≤100n S
11). 回波值: ≤7%
12). 频率准确度: ≤±25K H z
3、双向数字电视系统
双向数字电视系统的施工质量(前端机房、光缆干线、用户分配网)与有线电视系统相同,采
用主观评价的办法进行。
双向数字电视系统的电性能参数采用客观测试的办法进行,测试内容如下
(一)正向通道
1)调制误差率: 30d B
3)误码率: ≤ 10-4
4)载噪比: ≥ 31d B
(二)反向通道
1)误码率: 10-4
2)载噪比: ≥ 20dB(Ra 波段)≥ 26dB(Rb 波段)
3)载波侵入功率比: ≥ 25dB
4)载波脉冲噪声比: 待定
5)最大过载电平: ≥112dB
6)用户电视端口噪声抑制能力: ≥ 40dB
7)通道串扰抑制比: ≥ 54dB
(三)检查方法:用检测仪器客观测试
4、公共广播系统
(1)公共广播多利用紧急广播系统紧急广播与公共广播共用一套控制主机、功放和扩声系统。功放按紧急广播分区配置,紧急广播由消防中心控制。
(2)正常情况下系统用于背景音乐广播和公共广播,在紧急事故发生时,不论公共广播开关状态如何,消防控制信号自行启动消防设备,将公共广播信号强制切换为报警信号,并以足够的音量向事故点和相邻区域报警或进行紧急广播。
(3)检查方法:查看消防部门的验收记录
七、环境控制
1、环境安全控制标准:
(1)《电磁辐射防护规定》GB8702-88
(2)《环境电磁波卫生标准》GB9175-88
(3)《微波辐射生活区安全限值军用标准》GJB475-88
2、室内电磁环境:
长、中、短波(频率0.1~30MHZ )场强小于10V/m,超短波(30~ 300MHZ)场强小于5V/m,微波(300 MHZ~300GMHZ )功率密度小于10μW/cm2。
3、室内空间环境
(1)重要办公区域顶棚净高不小于2.7m 。
(2)楼板满足预埋地下线槽(线管)的条件,架空地板、网络地板的铺设应满足设计要求。
(3)为网络布线留有足够的配线间。
(4)室内装饰色彩合理组合,建筑装修用材应符合GB50210和GB50222规范要求。
(5)防静电、防尘地毯的静电泄漏电阻在1.0X 105~1.0X108Ω之间。
(6)采取的降低噪声和隔声措施应符合设计。
(7)室内噪声推荐值:办公室40~50dBA, ,智能化子系统的监控室35~40dBA. 。
(1)工作面水平照度不小于500IX 。
(2)灯具满足眩光控制要求。
(3)灯具布置应消除频闪。
八、电源与接地
1、执行标准:G B -50306、G B -50303、G B -50057、G B -50314、G B -50210、G B -50222
2、电源系统的检验验收
A 、对于智能建筑配电系统的检验、验收,《建筑电气安装工程施工验收规范》GB50306已做出详细的规定。要求智能化子系统引接经GB50306验收合格的电源,保证了对智能化子系统供电的可靠性。同时,对智能化子系统自主配置的电源设备、配电线路等的检验、验收,与GB50306所涉及的相似电气安装工程,均采用GB50306相应条款进行检验、验收。
B 、此外,智能化子系统自主配置的成套电源设备,首先应检验其有关产品质量的相关文件,并对应达到的技术参数进行现场验证,以避免产品出厂后的运输、储藏、安装过程中技术参数的改变。
C 、智能化系统的供电装置和设备应包括:
1)正常工作状态下的供电设备,包括建筑物内各智能化系统,交直流供电,以及供电传输、操作、保护和改善电能质量的全部设备和装置;
2) 应急工作状态下的供电设备,包括建筑物内各智能化系统
配备的应急发电机组、各智能化子系统备用蓄电池组、充电设备和不间断供电设备等。
3) 《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T 50314 中第10.3节规定:
a 、甲级标准:电源质量应符合,稳态电压偏移不大于±2%;稳态频率偏移不大于±0.2Hz; 电压波形畸变率不大于5%;允许断电持续时间为0~4ms。
b 、乙级标准:电源质量应符合,稳态电压偏移不大于±5%;稳态频率偏移不大于±0.5Hz; 电压波形畸变率不大于8%;允许断电持续时间为4~200ms。
c 、丙级标准:电源质量应符合产品使用要求。
D 、若产品使用无明确要求或使用要求过低时,应以稳态电压偏移不大于±10%;稳态频率偏移不大于±1Hz ,电压波形畸变率不大于20%为标准,达不到标准时应采用稳压或稳频措施。在电源污染严重,影响系统正常运行时,应采取电源净化措施。
3、防雷及接地系统的检验验收
1)防雷、接地系统的检测和验收应包括建筑物内各智能化系统的防雷电入侵装置、等电位联结、防电磁干扰接地和防静电干扰接地等。
2)智能化系统的防雷及接地系统应引接依GB50303验收合格的建筑物共用接地装置。采用建筑物金属体作为接地装置时,接地电阻应小于1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