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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源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项目

04/25

甘肃省政府采购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2015(SJSL)ZC008

项目名称:两当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

登记颁证项目采购

委托单位: 两当县农牧局

代理机构: 甘肃世纪三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中国.甘肃.兰州

二〇一五年六月

两当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项目采购 招标文件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 3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 6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 10 一、总 则 ....................................................................... 10 二、招标文件 ....................................................................... 12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 13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 15 五、开标与评标 ..................................................................... 18 六、定标与签订合同 ................................................................ 21 第四章 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 ............................................................ 23 第五章 合同文本及主要条款 ............................................................ 31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 37 一、投标函 .......................................................................... 39 二、开标一览表 ..................................................................... 41 三、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 42 四、资格证明文件 .................................................................. 44 五、质量、工期和服务承诺书 ....................................................... 45 六、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 46 七、项目技术负责人情况表 ......................................................... 47 八、拟参加本工程主要人员履历表 .................................................. 48 九、企业近三年完成类似项目情况表 ............................................... 49 十、投标文件技术偏离表 ........................................................... 50 十一、投标文件商务偏离表 ......................................................... 51 十二、测量、检验仪器设备表 ...................................................... .52 十三、本项目技术方案 .............................................................. 53 十四、售后服务方案及培训计划 .................................................... 54 十五、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证明、证件等资料. ......................... 54 第七章 评标办法 ....................................................................... 55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15(SJSL)ZC008

甘肃世纪三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两当县农牧局委托,就两当县农村土地

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项目以公开招标的形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

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招标内容

2015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的乡为杨店乡、左家乡、张家

乡、显龙乡、兴化乡、云屏乡共6个乡,共计79000亩。具体内容是完成中华

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发布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规程的全部内容。确保登记

颁证工作顺利通过省市验收。

二、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5年 06 月 06 日至2015年 06 月12日,每天上午

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陇南市武都区东江新区农牧大厦

9楼)

3、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份,电子版50元/份,现金发售,售后

不退。

4、售标时需携带资料: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营业执照副

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以上所有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

章)一式二份装订成册,原件带至现场备查。

三、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地点及开标时间、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5年06月30日15:00时前(北京时间)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陇南市武都区东江新区

农牧大厦9楼)第二开标厅

3、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2015年06月30日15:00时前(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陇南市武都区东江新区农牧大厦9

楼)第二开标厅

四、投标保证金缴纳须知

1、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为银行电汇,不接受其他方式的投标保证金;

2、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48小时前必须从基本账户以电汇方式缴纳保证

金,且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供应商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

司、办事处或其它机构的名义交纳;

3、供应商在办理投标保证金银行电汇手续时,必须按包逐笔缴纳投标保

证金,在银行电汇单附言栏上填写投标保证金对应的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包信

息。

4、缴纳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

收款人: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陇南市武都支行

账户:1040 3618 9054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甘肃政府采购网、陇南公众信息网、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

网上同时发布。

六、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9-6916689

监督部门:两当县政府采购办

联系电话:0939-7123172

采购人:两当县农牧局

联系人:顾海华

联系电话:[1**********]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世纪三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贾振华

联系电话:[1**********]

二〇一五年六月二日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本前附表是对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和摘要,其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本前附

表为准。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一、总 则

1. 项目说明

1.1 本招标项目说明详见本须知前附表(以下称“前附表”)第 6、7 项所

述。

1.2 本招标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和部门规章,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定中标人。

2、资金来源

本招标项目资金来源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5项。

3.投标费用

3.1 无论投标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其编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

的一切费用,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3.2 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依据国家计委 2002 年颁发的《招标代

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向甘肃世纪三联工程咨询

有限公司缴纳招标服务费。

3.3 招标服务费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方式一次性缴纳。

4.合格的供应商

4.1 合格的供应商应符合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资格;

4.2 供应商之间如果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4.2.1

4.2.2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

4.2.3 参加投标的其他组织之间存在特殊的利害关系的;

4.2.4 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勘察现场

5.1 供应商应自行对服务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

和签署合同 所需的资料。勘察现场的方式、地址及联系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

表。

5.2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

关服务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

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供应商未到服务现场实地踏

勘的,中标后签订合同时和履约过程中,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

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合同价款或索赔的要求。

5.3 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服务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

条件、公用 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5.4 经采购人允许,供应商可为踏勘目的进入采购人的工程现场,但供应

商不得因此 使采购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供应商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

任和风险。

6.知识产权

6.1 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资料、技术、

服务或其任 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

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 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或经济纠纷。如供应商不

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 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一切相

关费用。如因此导致采购人损失的,供应商须 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6.2 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须在投标文件中声

明,并提供 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须提供开发接

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 档。

7.纪律与保密

7.1 供应商的投标行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7.2 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

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供应商不得以向采购人、评标委员会

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 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7.3 在确定中标人之前,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

质性内容进行谈判,也不得私下接触评标委员会成员。

7.4 在确定中标人之前,供应商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和评价

时对评标委员会、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无

效。

7.5由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

其它资料,被视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

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开标结束后,应采购人要求,供应商应归还所有

从采购人处获得的保密资料。

8.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9.投标专用章的效力

9.1 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加盖公章的,供应商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在没

有授权文件(原件)表明供应商其他印章的法律效力等同于供应商公章的情况下

加盖供应商其他印章的,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10.合同标的转让

10.1 合同未约定或者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

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二.招标文件

11.招标文件的获取:招标公告发布后,有意向的供应商应从招标代理机构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一经售出,一律不退,仅作为本次招标使用。

12.招标文件构成

12.1 招标文件包括以下部分:

12.1.1 第一章:招标公告;

12.1.2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1.3 第三章:供应商须知;

12.1.4 第四章: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

12.1.5 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

12.1.6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格式);

12.1.7 第七章:评标办法;

12.1.9 招标代理机构发布的图纸、答疑、补遗、补充通知等。

12.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件、条款和规

范等要求。

12.3 供应商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

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12.4 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

等问题应在 获得招标文件 15 日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

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

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内容,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

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并根

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文件有可能被拒绝。

13.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3.1采购人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可以以书面形式对招标文件进行必

要的澄清或修改,其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采购人及供应商起约

束作用。

13.2无论是招标代理机构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或根据供应商

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的澄清,都将于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以书面形式发送给

所有合格的供应商,供应商应于收到该修改文件后1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

认,招标文件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

13.3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

当招标文件 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方面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

的书面文件为准。

13.4 为使供应商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

改、补充等内 容进行研究,招标代理机构可以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

期,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 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

13.4 补充通知经采购人同意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发放。

14、招标文件的解释

14.1 供应商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收到招标文件后

并在答疑截 止时限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电子邮件等,下同)向招

标代理机构提出并予以 确认,招标代理机构将以答疑文件的书面形式予以解

答,答疑文件将向所有获得招标文件 的供应商发送。

14.2 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如发现招标文件内容中

与现行的法律法规不 相符合的情况,以现行的法律法规为准。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5.投标文件构成与格式

15.1 投标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响应及承诺文件。

15.2 除非注明“供应商可自行制作格式”,投标文件应使用招标文件提供

的格式,否 则将导致投标文件无效。

15.3 除专用术语外,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15.4 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投标文件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

位。

15.5 本项目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

15.6 投标文件应编制连续页码。投标文件除特殊规格的图纸或方案、图片

资料等外,均应按 A4 规格制作。

15.7 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16.投标文件的组成

各供应商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以

下内容:

16.1.1 投标函

16.1.2 投标报价一览表

16.1.3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16.1.4 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16.1.5.质量、工期和服务承诺书

16.1.6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16.1.7 项目技术负责人情况表供应商

16.1.8 拟参加本项目主要人员一览表

16.1.9 企业近三年内类似工作业绩表

16.2.0 投标文件技术偏离表

16.2.1 投标文件商务偏离表

16.2.2 主要试验、测量和检验仪器设备表

16.2.3 本项目技术方案

16.2.4 售后服务方案及培训计划

16.2.5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证明、证件等资料

17.报价

17.1 投标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合同计价方式为全费用综合单价形式。农村

土地确权登 记颁证成果经验收合格后,根据实际确权面积乘以中标的综合单价

计算结算价款金额。

17.2 总报价及各项单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投标总报价,包括培训指

导费、测绘 费、证书工本费、承包合同、登记薄、申请书等工程实施及技术服

务费、数据库及信息系 统管理及后续服务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使用、数据

处理、技术服务费、管理费、政策 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

各项应有费用在内的一切直接费(包含入户调 查费、地基测量费、数据整理

费、资料归档及其他相关费用)、间接费、税金、利润等费用,应计入报价,

应计未计部分视为全部计入。供应商所填写的综合单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

场变化因素和政府性变化因素而变动,供应商在计算报价时自行考虑风险系

数。

17.3 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只允许有一个最终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

或替代方案将导致投标无效。

17.4 报价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包含的全部内容。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可根

据本单位的成 本、管理水平、并充分考虑工程实施期间可能会遇到的市场风险

等因素;在确保工期、质 量的前提下,进行自由竞争报价。

17.5 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列单价和合价。清单中的每一项均需计算

填写单价和 合价,供应商没有填写单价和合价的项目及招标范围规定报价表中

应有的但报价中没有的 项目将不予支付,并认为此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单价和

合价中。

18.投标内容填写及说明

18.1.各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的所有事项、格式、条款和要求,对

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及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提交相应资料。供应商须保证投

标资料的真实、合法、有效,因文件的真伪产生的一切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法律

责任。

18.2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招标文件要求的有关证明文件,作为其投

标文件的一部分。

18.3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服务的合格性以及符

合招标文 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手册、图纸和资料)等,并作为其投标文

件的一部分。包括:

18.3.1 服务内容的详细描述;

18.3.2 服务保障措施。

18.4 投标文件应字迹清楚、编排有序、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

错漏处必须 修改,应在修改处加盖供应商公章。

19.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投标报价的2%

缴纳方式:必须通过供应商基本账户以转账或电汇的方式汇至陇南市公共

资源交易中心专用账户。

收款人: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陇南市武都支行

账户:1040 3618 9054

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48小时前

19.1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供应商基本账户转账

19.2 投标保证金银行汇单上应注明本项目名称。

19.6 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招标代理机构将视为不响

应招标文件 而予以拒绝。

19.7 为了确保投标保证金能在保证金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供应商应

当提前办理 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

19.8 在开标时,对于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实质响

应性投标而导致投标无效。

19.10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9.10.1、供应商有围标、串标现象,经查证属实;

19.10.2、在投标有效期间内,供应商撤回其投标文件;

19.10.3、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投标;

19.10.4、供应商无理取闹,影响会议纪律的;

19.10.5、中标人不在规定的时效内领取《中标通知书》;

19.10.6、中标人不按规定支付招标服务费;

19.10.7、中标人因自身原因未能在规定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19.10.8、中标人没有在合同签订(承诺建设服务期限)后及时施工或自行

放弃;

19.10.9、中标人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工程质量与投标文件不符。

20.投标有效期

20.1 为保证采购人有足够的时间完成评标和与中标人签订合同,规定投标

有效期。投标有效期期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0.2在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的投标保持有效,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

改其投标文件。

20.3 投标有效期从投标截止日起计算。

20.4 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由招标代理机构以书

面形式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供应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供应商可以

拒绝这种要求 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供应商不允许修

改其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 容,且需要相应地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

21.投标文件份数和签署

21.1 供应商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 17 条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并明确

标明“正本” 和“副本”。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

准。

21.2 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投标文件的各项资料均应遵守本条规定。

(2)供应商应填写全称,同时加盖供应商公章。

(3)投标文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4)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给定的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加盖供应商公章并经法

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5)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或增删并加盖骑缝章。除非这些删

改是根据招 标方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供应商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如有修

改,修改处应加盖投标 人公章及法人代表或采购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6)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22.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

22.1 投标文件一律采用书籍(胶装)方式装订,封面包装要求为简装。投

标文件共五 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三份,电子文件(U盘)一份。投标文件

的正本和副本均须 A4 纸 打印。正、副本分别各自装订成册,单独密封。电子

版放置“正本”密封袋内。投标文件 正本须加盖红章,副本可以是复印件。如

果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22.2 密封:投标时,供应商应自行将投标文件密封完好。标袋上应写明项

目名称、编 号、采购人名称及“正本”、“副本”字样,并在密封条接缝处加

盖密封章。

22.3 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注明下列识别标志:

(1)项目名称:

(2) 年 月 日 时 分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

22.4 如果未按上述规定封装或加写标记,采购人将拒收或者告知供应商,

招标代理机 构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对由此造成的提前开

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 绝,并退还给供应商。

注:对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方式密封、签署、装订和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作

为无效投标文件。

23.投标文件的递交

23.1 供应商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

密封送达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指定开标地点。

23.2 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投标文件,为无

效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将原封退还给供应商。

24.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4.1 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这种修改

和撤回,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在

投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再要求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

24.2 供应商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按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

交,且在 内层信封上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

24.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

24.4 在投标截止日期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有效期终止日之间的这段时间

内,供应商 不能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五.开标与评标

25.开标

25.1采购人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供应

商授权代表应携带身份证明原件参加并签到。

25.3供应商的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与监标人当众共同查验投标文件的密封

情况,签字确认并宣读检查结果。如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予以密封

的,将作为无效响应文件,由供应商确认签字并领取本单位的投标文件。

25.4 按照招标文件的摆放顺序当众开标,公布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

投标报价及 其他内容。只有在开标时唱出的优惠,评标时才予以考虑。

25.5 供应商代表、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25.6 专家小组查验供应商必备资格,未通过审查的按废标处理。

25.7在评审结束前,未得到招标代理单位允许,供应商授权代表不得离开

开标现场。

26. 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26.1 为有助于投标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以书面方式要求

供应商对投 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

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 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

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 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6.2 投标文件的审查标准:

a、投标文件图表与文字不符时,以文字为准;

b、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不符时,以正本为准;

c、投标文件大写与小写不符时,以大写为准;

d、单价乘以数量不等于总价,以单价乘以数量为准。

27.评标

27.1 招标代理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规定,依法

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专家成员在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审专家库

中随机抽取。评标委员会专家人数应占总人数的 2/3 以上。评标委员会负责对

具备实质性响应的投 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

27.2 开标结束后,开始评标,评标采用保密方式进行。

27.3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采购人或供应商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

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27.4 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

27.4.1开标后,经采购人审查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才能提交评标委员会

进行评审。

27.4.2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首先评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

招标文件 的要求,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

条款、条件和要求相 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采购人的权

利和供应商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 的限制,纠正这些显著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

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投标 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27.4.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

以拒绝,并且不允许供应商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

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27.4.4 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及符合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

内容,而不寻求其他外部证据。

28.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文件无效

28.1 投标内容超出供应商经营范围的;

28.2 供应商未经过正常渠道购买招标文件的;

28.3投标文件、投标函未加盖供应商公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

表签字或盖章的;

28.4投标文件没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人直接投标除外)或授权书的合

法性或有效性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

28.5供应商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凭证或所提供的投标保证

金凭证有瑕疵的;

28.6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装订、密封、签署、盖章的;

28.7投标文件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28.8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28.9供应商名称或组织机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

28.10对招标文件未作实质性响应的或提供虚假证明(包括第三方开具的

虚假证明),开具虚假资质,出现虚假应答,除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外,还进

行相应的处罚;

28.11 有重大缺项漏项,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的;

28.12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如有货物)、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28.13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28.14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29.废标处理

29.1 在招标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宣布废标:

29.1.1 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

的;

29.1.2 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29.1.3 出现影响招标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9.1.4 因重大变故,招标任务取消的。

30.二次招标

30.1项目废标后,采购人可能发布二次公告,进行二次招标。 前款所述

“二次”,系指项目废标后的重新公告,并不仅限于项目的第二次公告。

30.2 二次招标可能调整前次招标的各项规定及要求,包括采购人方式、项

目控制价、投 标人资格、付款方式、招标需求、评标办法等。供应商参与二次

招标,应及时获取二次招 标文件,以二次招标文件为依据,编制二次投标文

件。

六.定标与签订合同

31.定标

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评标办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向采购人

提出书面评标 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采购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

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 人按照有关规定确定中标人,并与其签订合同。

31.2 在招标有效期内,招标代理机构在接到采购人的“定标复函”通知

后,向中标单 位发“中标通知书”。

31.3 中标人因自身原因不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则采购人将废除授

标,投标保 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额的,还应当

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并 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1.4中标后,中标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本项目的确权登记颁

证工作,不得将其转包给他人。

31.5 最低报价并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

31.6 凡发现中标候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其中标无效,并移交政府监

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31.6.1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31.6.2 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

31.6.3向采购人、评审专家、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

正当利益的;

31.6.4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采购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情形的;

31.6.5其他违反招投标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的行为。

32.中标通知

32.1 确定中标人

32.1.1 评标委员会向采购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

人。招标代理机 构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将中标候选人在甘肃政

府采购网和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公示。若无异议,采购人根据评

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和招标代理机构的《中标确认函》确定中标人,并向

招标代理机构出具定标复函。招标代理机构根据定标复函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

知书。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32.2 招标代理机构不做未中标原因的解释。

32.3 中标人应在接到招标代理机构通知之日起七日内领取中标通知书。

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中标通知书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32.4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

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采购人可以

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 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

人,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需要,依法重 新招标,属于自身原因放弃中标者其

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33.签订合同

33.1 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应

按招标文件的 要求,持中标通知书、法人委托书等资料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 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作为合同的附件。

33.2 招投标双方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有关承诺签订合

同,不得擅自变更。对任何因双方擅自变更合同引起的问题招标代理机构概不

负责,合同风险由双方自 行承担。

33.3采购人保留以书面形式要求合同的另一方对其服务细则等作适当调整

的权利。

33.4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

使该供应商进入初审、详细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

在任何时间被发现,招标方均有权决定是否取消该供应商此前评议的结果或是

否对该报价予以拒绝,并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或纠正措施。一旦该供应商被拒

绝或被取消此前评议结果,其现有的位置将被其他供应商依序替代或重新组织

招标,相关的一切损失均由该供应商自行承担。

34.未尽事宜

34.1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四章 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两当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项目采购

2、招标范围:2015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的乡为杨店乡、

左家乡、张家乡、显龙乡、兴化乡、云屏乡共6个乡,共计79000亩。完成上述

乡的以下具体内容:

2.1、测绘航空摄影及1:2000正射影像图制作。

2.2、农户承包耕地权属调查。

2.3、农户承包耕地面积量算及统计。

2.4、农村土地承包经 营权数据库建设。 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发布

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规程的全部内容。(提供培训、农户土地承包经营

权证入户调查、数据录入、测绘和软件数据库建设工程,建档、打印确认书、

合同书、登记簿和经营权证的装订整理等全程的工程实施和技术服务,形成完

整的县、乡、村级农村承包土地调查成果并及时移交)

2. 5、提供培训、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入户调查、数据录入、测绘和软

件数据库建设工程,建档、打印确认书、合同书、登记簿和经营权证的装订整

理等全程的工程实施和技术服务,采用无人机航测遥感技术,制作高精度数字

正射影像,形成完整的县、乡、村级农村承包土地调查成果并及时移交。

3、项目内容:前期咨询培训、资料收集、工作底图(1:2000)制作、权属

调查、地籍测量与处理、调 查信息公示、勘误修正、结果确认、质检与数据库

管理、建立登记薄、打印证书及资料归 档,最后数据库维护及售后服务。

二、主要内容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的乡为杨店乡、左家乡、张家乡、显龙乡、兴化

乡、云屏乡共6个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具体工作内容见下

表:

此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供应商应提供从培训、调查一直

到管理农村 土地承包经营权地理信息库、建档、打印确认结果、合同书及登记

簿等全程的工程实 施及技术服务,形成完整的县、镇、村级农村承包土地 调

查成果并及时移交。技术指标等详细要求参照农业部印发的 NY/T 2537-2014

《农村土地 承包经营权调查规程》、NY/T 2538-201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要

素编码规则》、NY/T2539-201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规范》

《甘肃省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技术规范》等。

三、质量要求

国家相关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合格。

四、技术规范及技术要求

(一)技术规范

NY/T 2537-201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规程》

NY/T 2538-201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要素编码规则》

NY/T 2539-201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98 年 8 月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1998 年 12 月);

《土地调查条例》(国务院第 518 号令 2008 年 2 月发布);

《土地登记办法》(国土资源部 2007 第 40 号令);

《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国家土地管理局 1995 年);

《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国土资源部第 17 号令);

《城镇地籍数据库标准》(TD/T 1015-2007);

《土地利用数据库标准》(TD/T 1016-2007);

《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分幅与编号》(GB/T 13989-1992);

《城镇地籍调查规程》(TD 1001-93);

《卫星定位城市测量技术规程》(CJJ/T 73-2010);

《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GB/T18314-2009);

《全球定位系统实时动态测量(RTK)技术规范》 (CH/T 2009-2010);

《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图式第 1 部分 1:500、 1:1000、1:2000 地形

图图式》(GB/T 20257.1-2007);

《甘肃省基础数字地形图测绘技术规定》;

《物权法》、《农村土地承包法》。

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国家规范、规程、标准及省市相关要求。

本文件中约定的任何承揽人应予遵照执行的规范、规程、标准和要求都指

他们各自的最新版本。如果在任何规范、规程和标准之间出现相互矛盾之处或

存有任何疑问之处,承揽人应书面请求采购人予以澄清;除非采购人有特别的

指示,承揽人应按照其中要求最严 格的标准执行。

必须满足以上规范、规程、标准的要求但不限于以上规范、规程、标准。

(二)其他技术质量要求

符合测绘行业标准地籍测绘规范; 数据体系参照农业部制定的农村土地承

包经营权数据体系。

1.基本要求

(1)充分利用满足比例尺精度要求的国土“二调”成果数据。

(2)外业调查应按承包地块编码实地逐地块调查。

(3)调查应客观、公正,面积、空间位置和权属等信息应得到承包农户充

分认可。

(4)图、数、实地三者应一致。

(5)独立地块测量误差不大于 30 公分,非独立地块测量误差不大于 10

公分。

2.比例尺

采用精确度不低于 1:2000 基本比例尺。

3.坐标系统

(1)统一采用 2000 国家大地坐标系。如采用其他国家坐标系统或地方坐

标系统,应与 2000 国家大地坐标系统联测并建立转换关系。

(2)投影方式:标准分幅图件或数据采用高斯-克吕格投影,按 3 度分

带。

(3)高程系统采用“1985 国家高程基准”。

4.精度指标

(1)界址测量方法

实测法精度

实测法测定界址点相对于邻近控制点的点位中误差和相邻界址点间的间距

中误差不 超过表 1 的规定,两倍中误差为其限差。

表 1 实测法界址点精度指标

单位:米

航测法精度

航测法测定界址点相对于邻近控制点的点位中误差和相邻界址点间的间距

中误差不超过表 2 的规定。两倍中误差为其限差,特殊困难地区放宽 50%。

表 2 航测法界址点精度指标

单位:米

图解法精度

图解法测定界址点相对于邻近控制点的点位中误差和相邻界址点间的间距

中误差不超过表 3 的规定。两倍中误差为其限差,特殊困难地区放宽50%。

表 3 图解法界址点精度指标

单位:米

(2)组合法精度

采用组合法进行地块测量作业的,除在对应部分应分别满足相应方法的精度

指标外,还应确保不同方法获得的地块空间数据的拓扑关系正确。

5.计量单位

长度单位采用米(m),面积计算单位采用平方米(m2)和亩,面积统计汇

总单位采用 公顷(hm2)和亩,均保留 2 位小数。

6.界线来源

县级及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界线采用全国陆地行政区域勘界成果确定的界

限。镇(社区) 村(组)级行政界线,采用各县(市、县)最新确定的界线。

县镇(办、县)村(组)级行政界线未予明确或存在纠纷的,应予以标注。

7.面积量算

承包地面积按照实测面积或调绘面积计算。

8.操作流程

家庭承包方式登记

(1)资料收集

A、权属资料:负责收集村组土地权属资料,包括承包合同、登记簿、承包

经营权证 以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方案,依法变更的有关合同、申请和审

核材料,以及农村土 地承包经营权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的会议记录、决议

和表决结果等。

B、其他资料:从承包方收集身份证复印件、从户籍管理部门收集各承包户

户籍信息等。

(2)工作底图制作

包含全县、镇(社区)、村、组级电子分幅图制作、纸质工作底图输出

等,比例为 1:2000。

(3)权属调查 以现有的土地承包合同、经营权证或二轮承包台账为依

据,严格按照现行承包关系,以土地发包方和承包方认可为原则,以调查图件

为基础,实地调查农村土地承包地块的名 称、面积、四至、空间位置、界址、

土地用途、地力等级、利用类型和是否基本农田等情 况以及其发包方、承包方

的基本信息,标注调查图件填写相关表格。

(4)地籍测量与处理 根据地籍调查成果(台帐、调查草图)进行地块测

量。(农村土地承包登记工作统一使用经过数据处理的正射影像图,全省采取

图测法为主的测绘方法,必要时辅之以实测。)

(5)调查信息公示 以发包方为单位对承包方(代表)姓名或名称、承包

地块的编码、合同面积、实测面积和地块四至等信息进行图、表公示。

(6)勘误修正 对公示过程中发包方和承包方提出的异议,调查员应配合

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组及时进行核实、修正,并再次进行公示,直到全部正确为

止。

(7)结果确认

公示无异议的,根据调查和公示结果,以承包方为单位制作农村土地承包

经营权公示 结果归户表,由发包方、承包方(代表)进行签章确认。

(8)质检与数据管理 对调查和测量的成果进行标准化处理(包括格式

化、编码)、接边处理、质量检查,形成统一的数据库。如质检不符合要求,

则进行经营权证复核丈量(涉及反复出图,制图, 打印、内业处理各种调整)

(9)建立登记簿 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应

当采用纸质和电子介质,并进行异地备份。

(10)完善证书及打印 依照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记载内容,适时对证书

进行完善及最终打印。

(11)资料归档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颁证档案(包括纸质档案和

电子档案)。

(三)数据库集成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管理信息系统及数据库维护及售

后服务维护成集影像、图形、权属为一体的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信息数据库和管

两当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项目采购 招标文件 理信息系统。 熟练掌握、应用省农牧厅提供的农村土地确权统一管理平台相关

软件,确保本次确权建库 工作顺利进行。

(四)其它未尽事宜详见 NY/T 2537-201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规

程》、NY/T 2538-201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要素编码规则》、NY/T 2539-

201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确权登记数据库规范》。

五、需提交的测绘成果资料

(一)镇村级农村承包土地调查成果:

1.基础工作底图

2.地籍测量原始记录

3.村、组承包土地地籍图

4.确权后土地承包台账(含电子介质)

5.按上级要求提供的其他成果资料。

(二)县级农村承包土地调查成果:

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含电子介质);

2.覆盖各镇(社区)的县级土地承包信息数据库及管理信息系统;

3.按上级要求提供的其他成果资料。

注:中标人向采购人交付以上测绘成果纸质版一份、电子版文件一份。

六、测绘成果版权及使用

本次测绘成果所有权、使用权和著作权均属于采购人。中标人不得以任何

借口留存。 否则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未经采购人允许,任何

单位和个人不得转让和 使用本项目的测绘成果。

七、测绘成果交付时间

本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项目完成时间暂定为 个日历日内

完成,确权成果须通过省级验收。

八、中标人实际测绘工程费的结算办法:

中标人实际测绘工程费=实际测绘面积×中标综合单价。 农村土地确权登

记发证成果验收合格后,根据实际工程量乘以中标的综合单价计算结算价款金

额。

九、售后服务条款

(1)中标人负责信息数据库的信息录入、调试与运行。

两当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项目采购 招标文件

(2)中标人负责免费为采购人提供县、镇(社区)、村、组级业务培训,对整个项目的合理化把控能够提出可行性建议,有能力对项目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提供可供参考的解决方案,以保证项目顺利进行。为甲方培训 20-30 名技术人员,达到能够熟练应用信息系统,掌握数据库的管理、变更、应用的方法、流程。

(3)信息数据库数据录入完成并运行后,中标人应继续向用户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 必须要有专门队伍从事此项工作,并提供全天候的热线技术支持服务。

十、保密

在合同期内和合同终止后,中标人应负责所有成果、资料及招标单位提供的国土“二调”成果图的保密,非经采购人书面认可,不得向任何人以任何方式提供任何资料。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

项目名称:两当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项目采购

项目编号: 签订地点: 甲 方: 乙 方: 监督管理机构(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 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同意按 照以下条款和条件,订立本合同。

本合同由合同文本和下列文件组成 (一)招标文件 (二)中标通知书 (三)中标人投标文件

(四)中标人在评标过程中做出的书面说明或承诺 (五)本合同附件

第一条 调查项目范围及分期

该项目对杨店乡、左家乡、张家乡、显龙乡、兴化乡、云屏乡共6个乡,共计79000亩范围内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权属调查,进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

第二条 调查项目内容(包括测绘项目和工作量等):

1、工作底图测量;包括入户调查、GPS 定位、外业测绘、二次公示图表等;

2、权属调查; 3、数据库管理;

4、合同、登记簿、申请书、证书打印、数据库维护等。

第三条 执行技术标准

第四条 测绘工程费

1、取费项目及工程总价款:

3、为确保甲方切身利益,从支付项目款总额中扣除 5%作为本项目的质 保金;经省级验收合格并交付甲方使用一年后,如无质量问题,全额支付乙方。

第五条 甲方的义务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7 日内向乙方提交有关资料。

2、自接到乙方编制的技术设计书之日起 7 日内完成技术设计书的审定工作,并提出书面审定意见。

3、应当保证乙方的测绘队伍顺利进入现场工作,并对乙方进场人员的工作、生活提供必要的条件。

4、甲方保证项目款按时到位,以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 5、允许乙方内部使用执行本合同所生产的测绘成果。 第六条 乙方的义务

1、自收到甲方的有关材料之日起3日内,根据国家相关规范和甲方的有关资料及 本合同的技术要求,完成技术设计书的编制,并交甲方审定。

2、自收到甲方对技术设计书同意实施的审定意见之日起3日内组织调查队伍进场作业。

3、乙方应当根据技术设计书要求确保测绘项目如期完成,定期向甲方报告工作进度。

4、乙方应对施工现场、仪器设备、施工人员的安全负责。

5、执行甲方的具体安排,按时向甲方提供各阶段成果及最终合格成果。 6、对甲方提供的所有资料及本工程成果资料负责保密。

7、允许甲方内部使用乙方为执行本合同所提供的属乙方所有的测绘成果。 8、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将本合同标的的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方。

规程》NY/T 2537-201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规范》NY/T 2539-201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发证数据库建设技术指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数据库成果汇交办法》执行招标文件有关规定。

第九条 对乙方测绘成果的所有权、使用权和著作权归属的约定:归甲方所有。乙方不 得以任何借口留存,否则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未经甲方允许,任何单位 和个人不得转让和使用本项目的测绘成果。

第十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第十一条

1、自测绘成果验收合格之日起7日内,乙方根据技术设计书的要求向甲 方支付全部调查成果。

(一)镇村级农村承包土地调查成果: 1.基础工作底图 2.地籍测量原始记录 3.村、组承包土地地籍图

4.确权后土地承包台账(含电子介质) 5.按上级要求提供的其他成果资料。 (二)县级农村承包土地调查成果:

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含电子介质)

2.覆盖各镇(社区)的县级土地承包信息数据库及管理信息系统 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承包合同书副本; 4.按上级要求提供的其他成果资料。 第十二条 甲方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的原因或因不可抗力的自然因素影响,则工期顺延。 2、对于乙方提供的图纸等资料以及属于乙方的测绘成果,甲方有义务保密。

第十三条 乙方违约责任

1、合同签订后,如乙方擅自中途停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双倍返还定金。双方 没有约定定金的,乙方向甲方赔偿工程价款的 %。

2、在甲方提供了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并且保证了工程款按时到位,乙方未能按合 同规定的日期提交测绘成果时,应向甲方赔偿拖期损失费,每天的拖期损失费按合同约定 的预算工程总造价款的 %计算。因天气、交通、政府

行为、甲方提供的资料不准确等 客观原因造成的工程拖期,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3、工程实施过程中,乙方未按投标书约定技术人员配置或乙方派驻技术力量无法胜任 项目实施要求的,甲方有权提出增加人员和充实技术力量,乙方应立即安排实施,其费用 被认为已含在合同价格之中。如乙方拒绝增加人员或充实技术力量,甲方有权利解除合同, 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4、乙方有责任按甲方要求分期提交工程阶段性成果。如乙方未能按规定的工期交付成 果,每延误一天,应付逾期违约金 人民币 (但由于受天气等不可抗力的自然因 素影响,则工期顺延),逾期 10 天以上的,甲方除有权终止履行合同外,乙方应承担因延期造成的损失。同时,甲方有权根据乙方所承担工程的质量和进度是否符合要求而对工程的内容进行调整。

5、乙方提供的测绘成果质量不合格的,乙方应负责无偿予以重测或采取补救措施,以达到质量要求。因测绘成果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而又非甲方提供的图纸资料原因所致) 造成后果时,乙方应对因此造成的直接损失负赔偿责任,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由于甲方提供的图纸资料原因产生的责任由甲方自己负责)。返工周期为 天,到

年 月 日前完成,并向甲方提供测

绘成果。由于返工造成逾期交付成果的,按延误工期偿付逾期违约金。若返工后还无法通过验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追回所付工程款。

6、在合同期内和合同终止后,乙方应负责所有成果、资料及甲方提供的国土“二调” 成果图的保密,非经甲方书面认可,不得向任何人以任何方式提供任何资料,否则将禁止乙方参加以后甲方所有招标项目。严格按甲方要求程序传递各种资料,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追回所付工程款。乙方提交成果后十日内,应清除全部数据,并退回全部原始资料。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本合同工程款总额的 赔偿损失,并追究其法律 责任。

7、乙方不得将本项目的任何部分转包或分包给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擅

自转包或分 包本合同标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要求乙方偿付预算工程费 的违约金,同时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 乙方同甲方签订测绘承包合同时,必须同甲方同时签订安全测绘责任书, 并提供安全体系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在工程测绘期间发生的任何工程质量事故和人身伤 亡事故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

任;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要承担赔偿责任;对于不按要求测绘的,每发现一次,视情节轻重罚款 1000-20000 元; 出现安全生产事故的,两年内取消其在两当县参加项目招标活动的资格。

第十五条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十六条 其他约定: 无

第十七条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的未尽事宜,可参考甘肃省相关文件处理,在处理过程中,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友好协商的态度加以解决。双方协商一致的,签订补 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八条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由双方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 调解不成的,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九条 附则

本合同一式 五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二份,两当县财政局留存一份。

甲 方:(盖章) 地 址: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开户银行: 账 号: 电 话:

乙 方:(盖章)

地 址: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开户银行:

账 号:

电 话: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编号:

两当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

登记颁证项目采购

投 标 文 件

供应商名称 :

(盖章)

法 定 代 表 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月 日

目 录

一、投标函

二、投标报价一览表

三、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四、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五、质量、工期和服务承诺书 六、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七、项目技术负责人情况表 八、拟参加本项目主要人员的一览表

九、企业近三年类似工作业绩表(近三年业绩以合同和中标通知书为准,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备查,没有原件的视同未提供)

十、投标文件技术偏离表 十一、投标文件商务偏离表

十二、主要试验、测量、检验仪器设备表 十三、本项目技术方案 十四、售后服务方案及培训计划

十五、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证明、证件资料

两当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项目采购 招标文件

一、投标函

采购人:

1、根据你方编号为 (项目编号) 的(项目名称)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踏勘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要求标准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以下投标总报价及承诺按招标文件要求承包上述项目。

2、我方已详细阅读和核实全部招标文件,包括答疑纪要及有关附件,完全理解并同 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质疑的权力。

3、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工期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 年 月 日完工。

4、如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照探测技术方案进行工作,工程技术人员按照投标文件 中确定的人员到位,严格执行工程技术规范、标准。

5、我方已按照规定提交 元作为投标保证金。

6、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招标文件中有关没收投标保证金和拒绝投标的条款。

7、我方保证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资料数据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并同意招标方保留在合同签署前对其进行验证的权力。

8、我方同意按招标文件规定,遵守贵方有关招标的各项规定。

9、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我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

10、所有关于本项目的函电,请按下列地址联系:

供应商名称(公章): 详细地址: 邮 政 编 码:

电 话 :

电 子 邮 件: 开 户 银 行: 帐 号: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名:

联系电话/手机:

年 月 日

二、投标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两当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项目采购

注:投标总报价,包括培训指导费、测绘费、证书、登记薄、申请书等工程实施及技术服务费、数据库及信息管理系统管理及后续服务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措施费、管理费、利润、税金、规费、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在内的一切直接费、间接费、税金、利润等费用的总和。

供应商: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三、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致:甘肃世纪三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授权委托书

致:甘肃世纪三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四、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资格证明文件

(以下文件可将复印件直接装订,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企、事业单位法人资格。 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二十二条规定。

3、供应商须具有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证,其测绘资质证登记业务范围应包括地籍测绘和工程测量、摄影测量与遥感和地理信息系统工程专业。

4、能够独立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技术服务,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能力(不得转包)

(1)具有地籍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计算机应用等相关专业的中、高级工程师职称技术人员(其中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测绘师资格证书或具有测绘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资格;其他人员资格必须满足项目实施配备要求;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人员在该企业社会保险缴存凭证),中途不得更换。)

(2)具有数据采集、处理和成果输出所需的图形工作站、大型扫描仪、大型绘图仪等承担完成项目的相应硬、软件相应设备;

5、投标人近三年内(2012-2014)须承担过农村“三权”发证工作项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综合服务(测绘、权属调查、培训、数据处理和软件)和国土“二调”项目业绩1个以上,并提供相应的项目业绩证明(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原件)。

6、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投标人须具有IS0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8、投标人须具有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数据库和管理信息平台的能力。 9、根据甘检会(2014)8号文第4条规定:投标人须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甘肃世纪三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第 45 页

五、质量、工期和服务承诺书

致:

非常荣幸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招标编号: )的投标,我方就质量和服务作出如下承诺:

1、质量管理及验收标准承诺: 2、工期保证承诺: 3、技术服务承诺: 4、培训服务承诺: 5、其他承诺:

供应商:

(公章)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

甘肃世纪三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 年 月 日

第 46 页

六、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七、项目负责人情况表

供应商:

(公章)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 日期:

八、拟参加本项目主要人员一览表

人员配备(提供盖公章的复印件):

①项目负责人的年龄、性别、学历、毕业院校与时间、专业、职称、个人资质证书及主 要类似业绩。 ②项目组主要成员的年龄、性别、学历、毕业院校与时间、专业、职称、个人资质证书及主要业绩。

个 人 特 长

曾担任类似负责人的项目

注:提供以上人员相关证书、证明及证件等盖公章的复印件。 注:测绘、内业作业组分别填报 本表应附毕业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等复印件。 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两当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项目采购 招标文件

九、企业近三年类似工作业绩表

项目名称:两当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项目采购

原件备查,没有原件的视同未提供。

供应商(盖章):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日期:

甘肃世纪三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第 50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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