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次货品退货管理制度
一、 目的
为了规范残次品退残工作,使残次货品退货工作处理有所遵循,并加强管理人员的责任;
二、 范围
NIKE 品牌的所有残次商品;
三、 定义
指不符合正常品的所有属性,不能进行销售的商品,简称“残次品”;
四、 权责
商品数据部:制定货品退残管理制度;
销售部:监督残次货品退货管理制度执行;
所有相关人员:严格按照制度执行;
五、 内容
基本程序:
所有门店退残货品程序的基本原则:所有残次货品必须填写《退残申请单》并经退残人员审核后,才能将残次货品退到公司仓库(如没有申请直接退回的第一次警告,第二次直接没收),具体规定如下:
退残专业语:
a. 原残:未经穿用或仅经试穿就发现明显影响外观或正常穿用
的质量问题的货品;
b. 客残:货品存在质量问题,经正常穿用、洗涤后呈现出明显
影响外观或正常穿着的不良现象;
c. 非质量后残:货品不存在质量问题,但因洗涤、保管不当或
人为损坏而造成明显影响外观或正常穿用的不良现象;
d. 处理品:向消费者明示不担保质量的产品(包括B 品);
未向消费者明示为“处理品”的降价、优惠价的产品须保证
质量,不属于处理品;
1、 退残品接收基本条件:
a. 原残货品退残须保持吊牌、原包装完好,若有损坏,不接收
退残处理;
b. 客残货品退残须在三包期限内,有销售小票、内容真实完整,
清洗残次货品才能退残;否则,不接收退残;
c. 不对处理品进行接收;
2、 专卖店在销售过程中,必须为消费者提供销售票据,若是因未给消
费者开具销售票据而造成消费者投诉,门店对消费者购买货品的质
量问题担负全部责任,罚款100元/次;
3、 门店在销售过程中,必须为消费者提供商场完整的正式发票,若是
因上述原因造成消费者投诉,罚款100元/次;
六、 退残时间:每月20日前;
店铺在残次申请走完全部流程后,由店铺自行将货品转至成都残次品仓(CDCK02)同时把转货单据号发邮件给商品部
主管,以便商品部主管在后台确认在途单据;
仓库工作人员根据商品部的反馈数据,对残次货品进行集中装箱,退至总公司;
批量退货或者回收时必须有商品部下发的退货通知单方可退货,严禁擅自退货;
残次申请单一式两联,一联交公司,一联专柜留存。
七、附表:
《退残申请表》
《三包规定》
八、附则:
本制度由销售部、商品数据部制订.
本制度由销售部负责解释、修改;
本制度执行后,凡既有的规章制度与本制度相同或相抵触的,即日起自行废止; 本制度自颁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