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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社会矛盾多元调解机制的对策思考 作者:耿春霞
来源:《青年与社会》2014年第04期
【摘 要】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在这一特色的历史时期,我国社会矛盾纠纷出现频繁,并对社会的健康发展起到了阻碍作用。在新的时代背景下,社会亟待建立完善的社会矛盾调解机制,从多层次、众领域缓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健康快速发展。整个社会应当高度重视社会矛盾调解机制建设,在思想意识领域提升对机制的认识,通过对调解资源的整合、调解职能的明确与强化建立符合时代发展的健全的社会矛盾多元调解机制,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打下扎实的基础。
【关键词】社会矛盾;多元调解机制;对策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我国经济开始迅猛发展,在经济的带动下,我国社会也随之转型,这为社会矛盾的产生与激化提供了土壤。为避免由社会矛盾带来的各种社会问题,我国应尽快建立完善社会矛盾多元调解机制,并积极将其运用于实际的社会纠纷解决中,有效缓解社会矛盾,为我国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外在环境。
一、社会矛盾多元调解机制的建立与完善是社会发展的必然选择
社会矛盾多元调解机制的建立能有效保障社会的稳定与和谐,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转型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在当前社会背景下,社会矛盾冗杂,部分地区甚至频繁出现有社会纠纷引起的暴力事件,如此不良事件会在很大程度上败坏社会风气,激化社会矛盾,增加问题的处理难度,给人们和社会增添不必要的负担。政府应高度重视社会矛盾纠纷,加大矛盾的处理力度,从思想领域着手,将创新精神融入到矛盾处理中去,建立完善多元化的矛盾处理机制。中华民族自古崇尚“和为贵”的事件处理原则,该原则在现代法律体系中集中体现在以调解为手段的法律制度。调解提倡以德服人,通过疏导与教育纠纷双方使双方实现友好沟通交流,在平等的基础上达成自愿协议,化解双方的矛盾,这种解决矛盾的手段根植于中华传统美德,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我国调解职能由人民、司法和行政三方掌控,在调解过程中三方各自为政缺少必要的沟通与交流,这导致调解过程冗长调解成效却不明显。在新的历史时期下,调解部门独立的工作模式逐渐为时代所淘汰,转而带之的是多元化、规范化的调解机制。新的调解机制实现了调解部门的良性互动,使得社会矛盾在最短的时间内得到最有效的调解,这对社会发展而言无疑是一剂强心针。
二、针对社会矛盾多元调解制度完善措施的探讨
社会矛盾多元调解制度的建立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历史使命,该体制的建立不仅需要创新精神的融入、政府政策的倾斜,还需要广大社会群众的认知与支持,具体而言,完善社会机制需要从以下几点着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