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美
我公司属一般纳税人,主要业务情况为先从西班牙进口喇叭,再从国内采购音箱和其他配件,组装完成后出口。请问:进口喇叭属于哪种加工贸易方式?可否免税?
客服
来料加工贸易与进料加工贸易是加工贸易的主要方式。
来料加工是指一般由外商提供一定的原材料、半成品、零部件、元器件(必要时也提供一些技术设备),由我国加工企业根据外商的要求进行加工装配,成品交由外商销售,由我国企业收取加工费的一种出口贸易方式。
进料加工是指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为加工出口货物而用外汇从国外进口原料、材料、辅料、元器件、配套件、零部件和包装材料(简称进口料件),经加工生产成货物收回后复出口的一种出口贸易方式。
两者在出口退(免)税政策上有一定的区别。对于进料加工生产型出口企业实行“免、抵、退”税政策,外贸型出口企业实行“免、退”税政策。而对于来料加工出口企业无论什么类型均实行免税政策。
因此,如果你公司业务从国外进口喇叭属于购进付汇行为,应当属于进料加工贸易。进口料件进口环节税实行保税政策,加工成产品外销出口的适用“免、抵、退”税政策,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12号)第二条规定,办理“免、抵、退”税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