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十八大精神为指针 全面加强公安法制建设
[摘 要]近年来,由于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社会转型,各种矛盾日益突出,给公安法制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和新的课题。党的十八大对公安法制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和任务,文章以十八大精神为指针,对全面推进公安法制建设提出了看法。
[关键词]十八大精神;公安法制;建设
一、十八大精神与公安法制建设论述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是在我国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定性阶段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十八大以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解放思想,改革开放,凝聚力量,攻坚克难,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为主题。党的十八大宣示了我们党始终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的决心意志,十八大精神也将指导我国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的路途上前进。
党的十八大强调了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依法治国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首先要完善社会主义法制。要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推进依法行政,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确保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①
这对公安法制建设也提出了新的要求。公安法制机关是国家重要的行政执法机关和司法力量,公安法制建设尤为重要。公安法制是法律化的公安对策。公安法制以具有国家强制力的公安法律规范为武器,调整有关国家安全与社会治安秩序方面的社会关系。公安法制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中有关公安工作的立法、执法和守法的法律制度的总和。在十八大精神下加强公安法制建设,提高执法水平,确保执法质量,为创建和谐社会提供法制保障,是公安法制机关一项长期的任务。
二、在十八大背景下推进公安法制建设应当注意的问题
随着城市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公安法制机关作为保障人民生活的保卫军,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新挑战和新的压力。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及客观因素的制约,公安法制机关职能作用的发挥与建设中应该注意以下问题。
(一)公安法制机关管理机制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