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项工程协议书(信号工)
劳务输入单位:江油市城建建筑劳务开发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劳务输出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承包施工的工程是 北京门头沟区梧桐苑三标段二期 主体结构工程。工程地点: 北京门头沟区 甲方所承担的合同段工程的信号工人工费(计价方式:计量)工程由乙方 施工队施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有关规定,为了明确双方在施工中的权利和义务,促使双方相互创造条件,搞好配合工作。双方充分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双方自愿,精诚合作的情况下签订本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承包方式及内容和结算方式:
一、承包方式:综合单价包干。综合单价包括内容: 1、乙方人员的现场管理费、冬季雨期施工费用。2、在施工现场,达到市级文明工地要求而实施的文明施工用费用。
二、承包工程内容包括:该工程所有区段内塔吊的信号工指挥工作。(包括甲方及配合工种)
三、结算方式:工程量按每月施工部位浇砼为准,由生产经理开出工程量任务单.由甲乙双方预算科签字进行结算,(每月25号工程量截止日以顶板砼浇筑为准),结算依据按施工图纸设计内容和国家定额,人工费、辅材费和所用的各种手动工具:综合单价 元/㎡(主楼从筏板开始按照建筑面积单价包干,夹层建筑面积计算一半)。
另:甲方将按乙方产值扣除12‰的证件费。
第二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人员进场一个月内不负担任何费用.满一个月后每月每人发生活费 元,2013年底结算完成工作量的 %,2014年工程结构封顶后按照工人实际人数付款5000.00元/每人退场费,其余款项待2014年底主体结构验收合格后付清。工程每项洽商变更费用(根据工程所在地的现行预算定额计算)增减在1000.00元以内,不再另行计算,超出按工程量计算.
第三条、 工作要求:
乙方必须按照工程正常施工程序安排信号工配合作业。如遇临时加班必须随叫随到。如因信号工不指挥塔吊而耽误工期,甲方有权视后果严重程度而采取处罚措施。同时,所用人工费用按照200%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第四条、本协议工期要求如下:
一、本工程工期必须保证中铁十四局的合同工期,具体施工计划根据甲方编制的进度计划执行,
由于本工程总工期时间短,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工作(如夜间加班、抢工等现场安排),并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各项任务计划。
第五条、安全生产:
乙方应提高安全意识,加强安全教育及管理,认真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做好安全防护,确保安全生产,对所有入场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甲方配齐安全防护设施。乙方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纪律和安全操作规范。乙方如不按规定违章指挥所发生的一切事故,其责任和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六条、 文明施工: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做到日做日清,工完料清。如乙方达不到项目部规定标准,甲方可以按规定指令乙方强制执行文明施工措施。如拒不执行,甲方有权另行安排。所用人工费用按照150.00元/人天从乙方工程款扣除。
乙方受甲方的监督、检查,统一指挥和有关规定(即各种规章制度),无条件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管理。如有关政府部门办理任何证件,其费用由乙方自理,如不及时办理,后果责任由乙方自负。
第七条、甲乙双方职责:
一、 乙方进场时,必须同时提供工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都要复印)、一寸免冠照片(按照社保局保准拍摄)两张及电子版,以用于办理员工社会保险。
二、 甲方协助乙方协调解决各班组人员之间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并负责安全文明施工、工期等多方面的监督检查管理。
三、 甲方负责提供给乙方宿舍、水电设施,建立职工食堂。
四、 乙方自己提供指挥工具、工人的劳保用品、人员、各种辅助材料,甲方负责总体协调和安全交底。
五、 乙方要管理好本班组职工,遵守劳动纪律,服从甲方统一领导,对甲方制定的职工守则条例要严格执行,违者按条例的处罚。
六、 凡在工地内做工,不允许打架斗殴事件发生,轻者罚款,情节严重者交由司法部门处理。
七、 乙方签订合同后不得再向甲方提出价格更改要求。乙方施工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地。
八、 甲方和乙方承包协议人(合同人)发生关系,甲方和乙方各班组职工没有任何经济往来,如乙方班组职工与协议人发生各种纠纷,甲方概不负责。
九、 乙方必须严格履行本协议的各项规定。
十、 工地出现停工怠料超出七天,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索要误工费的要求。
十一、 新进场人员必须持有效身份证到甲方项目部登记,并配合甲方注册登记、个人照相、签
订个人劳务合同等事宜。
十二、 所有信号工和塔吊上所使用的对讲机由乙方负责提供。
第八条:材料及施工机具职责划分
乙方承担项目内所用的定额外材料,辅助用料(安全帽、安全带、手套及借用工具的维修用料等),如乙方在甲方材料库领取的以上辅料,一律按甲方进货单价在工程款中扣款。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违约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对已完成工作量不予结算。甲方违约由甲乙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如未达成协议由 。
二、 本协议在有效期内,如遇有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或建设中途变更、缓建等原因,使协议项目不能正常实施时,本合同自然终止,工程款一次结清。
三、 本协议发生纠纷时,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
第十条 甲方派 为驻现场负责人;乙方派 为驻现场负责人。
第十一条 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另行补充条款,本协议一式两份共两页,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后生效,工程尾款结清后失效。
甲 方: (签字) 乙 方: (签字)
电 话: 电 话: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协议订立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