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意志在民事关系中的作用
摘要:意志是决定达到某种目的而产生的心理状态。在民事关系中,意志对民事主体、民事客体及内容都起着重要作用。从本质上讲,民法是在民事主体的意志基础上产生出来的。本文试从意志的概念出发简要探讨意志在民事关系中的作用。
关键词:意志;民事关系;作用
一、何谓”意志”?
意志并非法学首创,在心理学上,根据《犯罪学大辞书》的界定,意志是人自觉确定目的,并根据目的来支配、调节自己的行动,克服种种困难,实现预定目的的心理过程。它是人类的特点,是人主观能动性的表现,包括争取决定和执行决定两个阶段。
在哲学上,把法和意志结合起来研究较多的是德国哲学家黑格尔。他把意志的自在自为运动和个人与国家关系结合起来,指出”意志作为自由的现实便成为法的出发点。”黑格尔对意志内涵的论述包含以下要点:第一,意志是自我意识在客观精神领域中的一个理念,在这一领域中,运动的主体是意志。第二,真正的意志是自为的意志,即认识了自身,成为自由的意志。第三,意志是自由的,自由既是意志的基本性质,也是意志的实体,意志就是自由的具体概念。法是绝对理念和自我意识着的自由的定在,每一种法的形式都是自由的规定,或者说法本身包含着自由。从以上的论述中可以看出,自由、意志与法在一定意义上具有共性,表达同样的意义。 华东政法大学李锡鹤教授认为,意志是决定达到某种目的而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