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远县向义镇共华小学校
2014——2015学年师德考核方案
为贯彻落实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进一步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精神,结合市、县教育局相关文件要求和我校实际,参照内江市教育局内教人[2013]300号文件,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和师德规范为依据,以敬业守法、治学育人为核心,紧紧围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要求,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引导教师树立高尚职业理想,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教师队伍,全面提升育人质量,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考核对象
全校在职教师和工勤技能岗位人员。
三、考核内容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依法执教、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严谨治学、团结协作、尊重家长、为人师表、廉洁从教等八个方面。
四、考核形式和程序
(一)考核形式
师德考核与教职工年度考核结合进行,原则上在每个学年度结束,7月底前完成。采取自评、民主评议、服务对象评议和组织评议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方式,过程性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学校师德考核领导小组指定专人对平时教师师德表现情况做好收集记载,力求综合评价被考核人师德,并作出考核结论。
(二)考核程序
1、自评。被考核人个人总结、述职,填写《内江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鉴定表》。
2、民主评议。即互评,由师德考核工作小组组织教职工或教职工代表对被考核人进行量化评议。
3、服务对象评议。组织学生、家长代表等服务对象对被考核人进行评议。
4、组织评议。将自评、民主评议、服务对象评议和过程性考核结果汇总,由考核工作小组对被考核人作出综合鉴定,提出考核等次建议,报考核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5、公示。将考核结果在本单位进行5个工作日公示。
6、个人确认。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人,并由本人签署意见。
被考核人对年度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可在接到通知之日起10日内向学校考核领导小组申请复核,考核领导小组在10日内提出复核意见,经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批准后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人。被考核人对复核意见仍不服的,可在接到复核书面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学校的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诉。
五、考核结果及运用
(一)考核结果的确定
师德考核结果分为优秀(90分以上)、合格(70分-89分)、基本合格(60分-69分)、不合格(60分以下)四个等次,其中优秀等次人数原则上不超过被考核人数的30%。考核结果填入《内江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鉴定表》存入师德档案。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实行“一票否决”,考核等次为不合格: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2、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经教育后拒不接受的;
3、 侮辱、体罚学生,或其他侵害学生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后果的;
4、 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因失职、渎职造成安全稳定责任事故的;
5、开展有偿家教,或组织、动员、介绍学生参加各类补习并从中获利的,或违规征订教辅资料从中谋利,经查证属实教育不改的;
6、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务、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
7、组织或参与罢课、变相罢课、群体性上访、非法聚集的。
(二)考核结果的运用
1、教师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的,师德考核必须达优秀等次。
2、推荐申报各级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各级名师和特级教师等先进(优秀)的人选,近五年师德考核必须达合格等次并至少有两年达优秀等次。
3、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岗位晋升、工资晋级等方面,当年度(或上一年度)师德考核为优秀等次者,同等条件下优先。
4、对师德年度考核为不合格等次的教师,其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5、对师德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教师,两年内不得申报高一级教师职务,不得参与工资晋级和派出进修学习;按有关规定扣发绩效工资。连续两年师德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对严重违反师德的行为,报请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按照《教师资格条例》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六、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师德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师德考核的组织领导和实施工作。
组 长:官玉平(党支部书记、校长)
副组长:段云丰(副校长)、官进军(副校长)
成 员:陈家伟、董彬、刘文斌、游天成、温晓波、邹兴平、余祥芳
七、考核项目及内容
(一)、依法执教
1、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2、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3、 遵守学校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以法规纪律规范自己的言行,不散布或传播不良言论。
扣分办法:
1、有违纪违规苗头(如举报或反映),查证后受到学校批评(含个别
面谈或通报)者,一次扣2分,扣完为止。
2、偏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在学生中传播消极思想,经学生或家长反映查证属实的,影响轻微受学校批评扣6分,受到上级批评扣12分。
3、由于违规违纪言行,给学校或在师生中造成一定后果的,影响较轻微受到学校批评扣6分,受到上级批评扣12分。
(二)、爱岗敬业
1、忠诚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树立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
2、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忠于职守,对工作高度负责。不得对工作敷衍塞责,不得在工作期间从事无关的活动,杜绝教育教学事故发生。
3、做到教学“六认真”,教学效果明显。
4、无随意调课、停课、缺课及迟到早退等现象。
扣分办法:
1、由于工作责任心不强,学生或家长反映(学生评教等)强烈者,查证属实,受到学校批评者每次扣2分,扣完为止。
2、教学“六认真”检查不合格者(含无故不接受检查)每次扣2分,完成较差扣1分,扣完为止。
3、随意调课、迟到、早退一次扣0.5分,缺课或无故停课一次扣2分,上课接打手机扣0.5分(学校统一组织的考试监考按此标准执行,市、县(区)统一考试监考加倍扣分,扣完为止)。
(三)、关爱学生
1、以学生发展为本,根据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开展教育教学,尊重学生,爱护学生,平等、公正地对待学生。
2、多元化评价激励学生,关心每位学生全面成长,无单纯以学习成绩评价学生现象。
3、对学生严格要求,耐心教导,无讽刺、挖苦、歧视、体罚或变相体罚、随意将学生赶出教室、停课、强迫或变相强迫转学、退学现象。
4、关心学生身心健康,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
5、依法维护学生合法权益,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扣分办法:
1、班主任对学生的评价仅有成绩评定,没有学期评语的一次扣2分。
2、随意将学生赶出教室、停课、强迫学生转学或退学,造成后果扣14分;有上述现象出现(如有举报或反映等),查证属实,受到学校批评(含个别谈话或通报)者,一次扣2分,扣完为止。
3、有讽刺、挖苦、歧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现象(如举报或反映等)查证属实,受到学校批评(含个别谈话或通报)者,一次扣2分,扣完为止。
4、学生课业负担过重,有举报或反映等查实者一次扣2分,学校检查中发现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四)、严谨治学
1、具有优良学风和终身学习的自觉性,不断更新教育理念,丰富科学文化教育理论知识。
2、勤于钻研业务,改进教育教学方法,掌握现代教育技术手段,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3、自觉参加继续教育,主动学习新知识、新技能、新技术,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
4、遵循教育教学规律,积极参与教学科研,提高自身科研水平。 扣分办法:
1、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组织(含主题教研活动)的各类培训、教研活动或学习中,迟到一次扣0.5分,缺席一次扣1分,考核不合格扣2分,扣完为止。
2、教学方法陈旧,学生或家长反映强烈,经教育仍不改者一次扣2分。
3、从不使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如电子白板等)于课堂教学者扣2分。
4、继续教育考核登记不合格或不参加者,一次扣5分,扣完为止。
5、全年无校级及以上公开课或无论文发表或各级获奖及校级以上科研立项者,扣5分。
(五)、团结协作
1、谦虚谨慎,顾全大局,维护学校荣誉。
2、尊重同事,相互学习,相互帮助,维护同事在学生中的威信。不得因工作、个人、家庭等原因在学校无理取闹。
3、关心集体,有强烈的集体荣誉感,积极投身集体活动。 扣分办法:
1、同事间吵架一次扣1分,打架一次扣3分,扣完为止。
2、无故不参加学校组织的集体活动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六)、尊重家长
1、主动加强与家长的联系沟通,及时、全面、如实反馈学生在校情况,认真听取家长意见建议。
2、尊重家长,无厚此薄彼,无训斥、指责和刁难家长的现象。
3、积极向家长宣传科学的教育思想和方法,教育学生尊敬家长。 扣分办法:
1、不按规定召开家长会或教师无故不参加家长会一次扣3分,扣完为止。
2、家长到校了解学生情况,无故不接待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3、训斥、指责或刁难家长,有举报查证属实者一次扣2分,扣完为止。
(七)、为人师表
1、修身正己,淡泊名利,注重身教,甘为人梯,乐于奉献,为学生做表率。
2、文明执教,举止端庄,衣着整洁得体,语言规范健康。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无吸烟或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的现象。
3、养成健康的生活方式,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和文体活动。
4、遵守社会公德,树立良好的公众形象。无侮辱、体罚学生,或其他侵害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扣分办法:
1、在学生中有不文明言行,查证属实者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2、在教室吸烟一次扣1分,酒后上课一次扣2分,扣完为止。
3、衣着、装扮不合教师身份经教育指出后不改者扣2分。
4、不按有关规定参加公益活动或文体活动,一次扣2分,扣完为止。
5、在师生中传播谣言,造成后果扣4分,轻微影响受到学校批评扣2分。
6、参与赌博,查证属实一次扣4分。
7、因家庭矛盾造成不良影响视情况扣分。
(八)、廉洁从教
1、带头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严于律己、洁身自好。
2、无利用学生家长关系谋私利、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接受贵重赠品等不良现象。
3、无乱收学生费用、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教辅资料、向学生推销商品等现象。
4、未经单位批准,不得在校外兼职兼课。无违规补课、有偿家教现象。
扣分办法:
1、向学生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利用家长关系谋取私利(如举报或反映),情节轻微受到学校批评(含个别谈话或通报)者,一次扣3分,扣完为止。
2、违规征订教辅资料,情节轻微,受到学校批评教育者,一次扣3分,扣完为止。
3、违规补课或有偿家教(如举报或反映),情节轻微,受到学校批评教育者,一次扣3分,扣完为止。
说明:师德考核“一票否决”的项目未在此扣分办法中出现,凡出现“一票否决”的七类情形,师德考核直接定为不合格。
威远县向义镇共华小学校
2014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