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换届注意事项
一、村委会换届主要任务
1、依法选举产生新一届村委会成员,优化班子结构;
2、推选产生新一届村民代表,组成新一届村民代表会议;
3、健全村委会下设的工作委员会和村民小组,推选产生村民小组长;
4建立健全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自治章程、村务公开等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村民自治制度
5选举产生村团组织、妇产组织,加强村团组织、妇代会组织建设
二、时间安排与实施步骤
全会第八届村委会选举工作从今年10月中旬开始,到2012年2月底前结束。村委会换届要与村党组织换届选举时间衔接好。
选举工作大体分以下四个阶段进行。
1、部署准备阶段:(与村党组织换届相同)
2、依法选举阶段:11月中旬到2012年1月中旬。切实把好‚四关‛:一是把好推选关。主持选举工作的村民选举委员会有主任和委员共5人或7人组成,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各村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指定、撤换。二是把好登记关。在村委会选举中,除要对户籍在本村并且在本村居住的村民和户籍在本村但不在本村居住且本人表示参加选举的村民进行登记外,对户籍不在本
村,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或者在本村村级组织中任职一年以上,本人申请参加选举,并且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公民进行登记。但已在户籍所在村或者居住村登记参加选举的,不得再参加其他村的村委会选举。三是把好提名关。在村委会选举中,除了开展‚自荐自选‛试点的村以外,其他村委会成员侯选人必须采取‚海选‛的方式,由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直接提名产生,坚决杜绝指选、派选等违法违规行为。县、乡选举工作指导小组要结合实际制定村委会成员任职资格条件,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确定生效。乡指导小组和村选举委员会依据侯选出人任职资格条件对初步侯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后确定正式侯选人。四是把好选举关。投票选举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投票方式、方法应在选举日的三日前予以公布,保证村民投票权。在村委会选举时,应当召开选举大会集中投票,为便于居住偏远的村民投票,也可以设立若干投票站,要严格控制流动票箱的使用和监管,依法办理委托投票手续,规范代写选票。要普遍实行秘密写票制度,保证村民在无干扰的情况下自主表达选举意愿。任何人不得亮票、拍摄选票或者在选票上做记号。
3、建章立制阶段:2012年1月下旬至2月中旬。这个阶段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做好移交工作。二是健全村委会的各种组织。三是完善各项民主制度。四是做好教育培训工作(这是县里做)。
4、检查验收阶段:2012年2月中旬至下旬。各乡指导小组在村自查、乡普查的基础上,制定方案,组织开展检查。验收后要写出总结报告,并于2012年2月上旬前报送县指导小组办公
室。
三、切实把握选举中的关键环节
1、关于村委会成员职数的问题
《村委会组织法》和我省《选举办法》规定,‚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三至七人组成。‛2008年第七届村委会选举时,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票认真做好全省村党组织和第七届村民委会员选举工作的通知》(赣办字[2008]41号)规定:‚村‘两委’班子成员按3至7人配备,其中村委会成员职数按3至5人配备。‛村财会人员,治保主任、妇妇主任、团支部书记和民兵营长等,应当由村委会成员兼任。
2、关于继续开展‚自荐直选‛试点的问题
3、关于保证妇女当选村委会成员比例的问题
我省新通过的《选举办法》作出了许多具体的明确规定,不仅要求‚村民委员会侯选人应当至少有一名妇女‛,而且第三十一条专门对妇女成员当选作了详细的规定,实际上是要保证每一个村都能有妇女成员当选。这是一个硬性规定。(工作手册第100页有详细说明)
4、关于村‚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和书记、主任‚一肩挑‛的问题
5、关于几个法定工作日的时间把握问题
一是选民名单一定要在正式选举日的前20日张榜公布。二是村民委员会成员正式侯选人一定要在正式选举日的前5天张榜公布。三是村民选举委员会一定要在正式选举日的前3天公布具体的投票时间、地点和投票方式。
注意:
准确把握村委会选举法律法规新精神
一要准确把握村委会换届选举的6个基本原则。村委会选举应当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实行普遍、平等、直接、差额、竞争和秘密写票的原则。1是普遍选举权原则。凡年满十八周岁(村民年龄的计算从出生年月起至选举年月止)、未初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本村村民,均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2是平等选举权原则。所有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在一次选举中只能投一张选票。一人一票,而且所有选票的效力完全相等。
二要准确把握村委会选举法律法规新精神
三要准确把握村委会选举的‚二个法定时间‛
一是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在选举日的二十日前,张榜公布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二是在选举日的五日前分不同职务公布正式侯选人名单。
村委会成员候选人资格条件一般为: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忠实实践者;2、遵纪守法,办事公道,廉洁奉公,作风民主,联系群众,热心为村民办好事,办实事;3、工作认真负责,有办事能力,能带领全村完成各项任务;4、身体健康,有一定科学文化知识,年龄较轻,主任候选人年龄一般在男55周岁,女50周岁以下(现职村主任可放宽到男60周岁,女55周岁),委员候选人年龄一般在50周岁,女45周岁以下(现职委员可放宽到男55周岁,女50周岁);5、懂经济、会管理、有开拓创新精神,能带领群众共同致富。村民选举委员会要引导选民按候选人的资格条件提名和选择候选人。村民委员会正式候选人的产生方式,由本村过半数选民参加投票提名,按得票多少确定正式候选人。
(三)规范委托投票行为。为了有效保证村民投票选举的权力,选举期间外出不能直接参加投票的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可以书面委托本村有选举权的近亲属代为投票。没有近亲属的,可以书面委托本村其他有选举权的村民代为投票。代为投票的村民不得违背委托人的意愿。每个有选举权的村民接受委托投票不得超过3人。村民不得将他人的委托再委托其他村民投票。村民委员会候选人不得接受近亲属以外有选举权的村民的委托。委托投票应当在选举日的3天前到村民选举委员会办理,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对委托投票的证明材料进行核实,并在2天内公布委托人和受委托人的名单。
(四)保证妇女成员当选。按照《村委会组织法》和《江西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对妇女成员当选的不同情况作出的规定,在提名候选人时保证有妇女名额;确定村委会成员候选人时应当至少有1名妇女;正式选举时,确保至少有1名妇女当选为村委会成员。